关于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3〕6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2023年度扬州市建 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 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2.在我市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 2023年扬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通知 规定条件的可申报考核认定,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 审的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3.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7月10日—8月2日
材料报送时间:8月7日—8月18日
(一)执行 5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 相关规定。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pdf 文件精神,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 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 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现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符 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建设工程专业职称,其 资历可按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
资格条件执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 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 ).pdf 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改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 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 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 一)申报方式。2023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
(二)申报平台。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需要在申报系统 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 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 回 ) 。
(三)网上申报时间。7月10日—8月2日(逾期不得 补报)。
(四)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8月7日至8月18日 (双休日除外)为材料现场审核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简介表》 一并报送, 并携带申报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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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奖励通知南通市 拟于今年对2022年度市区企业中取 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奖励。为进一 步规范奖励发放程 序,确保 资金及时 、准 确发放,今年奖励工作将通过网上申报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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