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2023年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运用计划》获水利部批复,这是2023年3月《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首个批复的流域水工程年度调度运用计划。水利部在批复中要求认真落实计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结合当前长江流域防洪抗旱形势、水库群蓄水情况及今年汛期洪水干旱趋势预测,加强会商研判和水工程实时联合调度,统筹协调防洪与兴利关系,充分发挥水工程联合调度综合效益,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纳入2023年联合调度水库位置分布图
与2022年相比,该计划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 进一步扩大了联合调度范围,纳入联合调度的水工程总数由111座(处)增至125座(处),新增了嘉陵江江口、武都2座水库,滁河流域、水阳江流域9座水闸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引汉济渭工程2座引调水工程;排涝泵站数量调整为11座,较2022年增加1座,蓄滞洪区数量仍为46处;纳入联合调度的53座控制性水库总调节库容1169亿立方米、总防洪库容706亿立方米。
二是 优化了梯级水库联合调度方式,结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具体实践,对金沙江下游、乌江、清江等梯级水库联合调度方式进行了优化,对部分水库2023年汛期水位运行方式作了调整。
三是 结合2022年长江流域性干旱应对情况,调整了部分水库和控制断面的最小下泄流量指标,完善了部分水库蓄水期、枯水期调度相关要求。
四是 按照《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修订了调度原则、调度目标、调度权限等内容,新增了“保障与监督”等内容。
纳入2023年联合调度水库示意图
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对长江流域防洪、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意义重大,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水利部的统一领导下,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会同流域有关省(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有关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在该计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坚持汛旱并防,统筹协调防洪、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方面的关系,根据流域防汛抗旱形势发展,依法依规科学地做好控制性水工程防洪调度、水资源调度、生态调度和应急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做好水资源优化利用,同时强化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信息报送与共享,加强对水工程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做好水工程调度定期总结与评估工作。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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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 水节约〔2023〕206号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 非常规水源是指经处理后可以利用或在一定条件下可直接利用的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具有增加供水、减少排污、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重要作用,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非常规水源利用尚存在配置水平偏低、利用不够充分、政策不够健全、认识不够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现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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