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意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盐城市市级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盐城市市级优质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申报市级优质工程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20日 。
盐城市优质工程由工程建设主体自愿申报,今年申报规模标准和所需提供资料已对照省优扬子杯评审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具体见容详见附件1。
1.申报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2023年度盐城市市级优质工程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工程项目报送至市质监站。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编排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市优工程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各级管理部门应明确专人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2023年盐城市市级优质工程申报规模标准和资料要求.doc
2023年盐城市市级优质工程
申报规模标准和资料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
1.公共建筑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8000M2或≥8层的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 M2群体建筑。
2.住宅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8000M2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M2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M2或单跨≥24M的单体工程,或造价≥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
4.参建单位工作量≥单位工程造价的10%或≥1500万元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5.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或采用装配式施工达到省优标准80%的建筑工程可特别申报。
市政工程:
1.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线、管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县(市)≥800万元。
2.高架桥工程:连续长度≥800m或单位工程造价≥1亿元。
3.互通立交桥工程:单位工程造价≥5000万元。
4.桥梁工程:单跨跨度≥30m。
5.给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日处理能力≥1万吨。
6.垃圾填埋处理工程: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
7.泵站工程: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
8.城市照明工程(含夜景亮化):单位工程造价≥300万元。
9.环境治理(含海绵城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
10.其它具有创新示范和指导作用的市政精品工程。
参建单位工作量≥单位工程造价的10%或≥1000万元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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