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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6-16 14:11:16 来自:职称评审/江苏职称 [复制转发]


为做好2023我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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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 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我市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 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南京人才居住证、紫金山 才卡等的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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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和政策      

     

     

1.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按照《南京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 1号)规定和要求执行。


2.专业技术人才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符合相应学历资 历要求,对初级职称取得年限可不作要求。


3.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 号)规定 < pan> 执行。


4.专业技术人才具备相应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职称,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 通知》 (宁职称办〔2021〕103号)规定执行。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 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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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及要求      

     

     

2023 南京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方式,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 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1.申报方式。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登录,在线如实填 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参考《南京市职 称评审申报操作指南 (通用类)》。


2.申报时间。2023年 6月12日至7月12日 ,逾期 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


3.申报查询。申报人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 及审核意见;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 APP 首页“办 ”栏目查询审核进度。


4.申报材料报送。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 7月31日 (工作日期间)前报送至南京环境科学学会(鼓楼区虎踞路175号辅楼305室),并根据接收到的系统信息按标准缴纳评审费。其余申报材料原则上均在线上传,无 需递交纸质材料。


5.相关要求

1.  学历学位。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 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 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党校、部队院校和技工院校 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 相关证明。


2.  社保缴纳。 系统自动获取申报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未获取的,须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为本人 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及用人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企业总部在宁的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须提交分公司为其缴纳 社保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3.  学术成果。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将进行 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所提交的论文如能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论文无法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 文及封底合并成 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 WORD 版本。


4.  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 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2022   (含)以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 行。专业技术   人才可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在线免费   学习,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并自动转入职称申报平台,也可在   线打印公需课学时证明。专业科目由用人单位进行学时计 算,   填写《 2023   年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科目学时认   定表》 (见附件3),并提供学时计算证明材料。


5.  初级评审。 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按照《南京市 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 字〔 2022〕1号)规定,由中级职称评委会 代评。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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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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