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 好南京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 2023 〕19号) 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江北新区数字经济(电子信息) 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 工程专业的微电子、计算机与网络、信息与通信、医学信息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 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企业总部在我区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时间: 6月14 日至7月20日
申报材料报送:8月15日至 8月31日
(一) 申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 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 2022 〕1 号)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 专业技术人才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我区企事业单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 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非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对初级职称取得年限可不作要求(“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三)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相应系列(专业) 申报评审条件,具体事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 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知》(苏人社发〔 2021 〕132号)规定执行。
(四) 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要求,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 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具体事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调整 <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的通知》(苏人 社发〔 2019 〕18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2019 〕16 号)有关规定 执行。 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 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岗位聘用 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 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2022年(含)以 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六)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 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 等截止时 间为 2023年3月31日。
2023 年南京江北新区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方式,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 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 申报方式: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
(二) 申报查询:申报人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 APP 首页“办件”栏目 查询审核进度。
(三)申报材料报送: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 通过平台可在线 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主 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工作时间报送至江北新区数字经济(电子信息) 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委员会, 并完成缴费。其余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
南京江北新区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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