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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江苏南京3人“挂证”通报

发布于:2023-05-16 10:59:16 来自:职称评审/江苏职称 [复制转发]

住建厅发布一连挂证通报, 其中江苏省占3例,对于挂证 予以撤销监理工程师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 师注册的处罚 。具体如下:


建督撤字〔2023〕64号


李莉:

经调查核实,你在 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期间,违规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29号),你于2023年4月1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 撤销 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字〔2023〕63号


周某光:

      经调查核实,你在 南京六合新市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作期间, 违规 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28号),你于2023年4月1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 撤销 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督撤字〔2023〕62号


许维鹏:

经调查核实,你在 南京六合新市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作期间, 违规 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27号),你于2023年4月1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 撤销 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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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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