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春苗行动
分包管理的“三条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加强分包企业劳务人员管理的通知》(六司合同〔2019〕229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风险管控工作,各项目应严格执行分包管理“三条底线”:
一、先签合同后进场。
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方能安排农民工进场。
1、招标:所属项目部的分包单位至少进场前15日需在招标平台上实施招标,公招邀标需通过立项、招标方案审批、开标、授标流程四大步骤;完成后公布中标结果。
2、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项目部需通过成本系统上传经项目评审的分包合同初稿,经审批后寄合同文本于公司或局盖章。确因时间紧迫及客观原因项目无法正常办理各项审批流程的,需向公司工经部及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可进行草签合同,待流程审批完成后重新签订合同。
3、队伍进场:签订《分包合同》后方能安排分包单位进场。
二、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安全教育培训、工资支付单三统一)
1、劳动合同:(1)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后两个日历天内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交所在项目部工经部留存。(2)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及支付方式,劳动合同必须由农民工本人签字;(3)由项目工经部负责收集及建立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并每月及时更新形成动态花名册;
2、证照备案:工经部需将农民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合一照片(本人一手持银行卡、一手持身份证拍照)备案。
3、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安质部门须做到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覆盖率100%,并定期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的农民工须书面签字,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花名册。
4、工资支付:(1)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前项目安质部门应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花名册提交给项目财务部门,工经部将当月劳务人员花名册提交给项目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才能发放农民工工资。(2)原则上分包单位每月须书面委托(或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项目部发放农民工工资,提交明细支付清单,项目部财务部必须通过银行打入农民工本人银行卡;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同意,可通过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须向项目部财务部提交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单》、同时提交发放现场持本人身份证领工资照片(彩色),农民工工资发放后3个日历天数内提交上述资料给项目部财务部门,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合规性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工经部负责协助财务部审核农民工工资发放名册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工资支付单由项目财务部统计收集。
三、按月验工计价,计时工 日清月结
1、收方:各项目部应在每月验工计价前由工程部组织收方,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现场验收,并共同签认收方单。
2、结算:(1)结算前项目物资部需提供主材消耗节超核算及相关代采费用扣款单,安质部负责提供相关安全质量等罚款单,工经部负责按月办理验工计价。(2)分包单位施工完成需在两个月内办理封账协议。
3、合同外费用处理事项:(1)严格控制零星点工或零星机械台班使用、对于现场必须发生的零星点工或零星机械台班,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计时工单必须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起止时间、作业人数。计时工现场签认必须在当日完成,签认单必须由派工人、验收人、审核人等三人以上签认,方可作为计价依据,受条件影响的须在一周内报工经部,并实行日清月结的验工审批制度。(2)严格控制合同外费用。对于却因需要发生的合同外费用及时签订补充合同。项目部应定期进行分包单位成本核算,杜绝发生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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