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6m。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4.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1m?,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
6.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7.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8.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9.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1260kV·A,单台容量≤630kV·A。
10.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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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很精致的设计,谢谢分享,楼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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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设置在
地下或半地下
1.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
3.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人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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