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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和消防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实施中的异同分析

发布于:2023-03-23 10:32:2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自从2018年消防部队改革后,在2019年5月后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职能就从消防部队移交到住建部门,那么二者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过程有什么不同吗?他们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从程序到过程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本文所总结的二者在实施消防验收工作中的异同点,很好,值得推荐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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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部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相同点

1、二者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都是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都是行政许可,都是由主管部门来具体操作、实施,都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前提条件;

2、二者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验收备案制和验收制,且两部门验收范围界定标准是完全相同;

3、二者在实施消防验收备案制的过程中,针对不同场所的抽查比例均定为人员密集场所为50%,其他场所为10%,都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抽查非常重视;

4、基本都是在验收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并出具不合格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接到书面反馈的问题清单后,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在整改结束出具供问题整改报告,对提出的问题清单逐一进行回复并附整改图片重新申报验收,主管部门在接到整改报告后重新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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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部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不同点

1、验收具体实施的人员组成不一样。消防部门实施消防验收时是其专职的消防验收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大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人员、辖区消防站均应派人参加)。而住建局实施具体验收操作的是:首先是成立专家库,各地级市以上均成立消防专家库,各地设立的标准不一样,有的需要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有的只需要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即可,验收时从消防专家库随机抽取2-4名专家,由这些抽取的验收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由他们实施消防验收工程的具体操作,部分地区可能采用承包给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操作,住建部门采纳第三方机构消防验收的结论。

2、两部门在实施消防验收时对工程项目的核查覆盖率不一样。消防部队在进行消防验收时建筑楼层全部全部进行核查,只是对于一栋建筑中布置相同的标准层只抽查一层,对于非标准层全部进行验收检查,对于消防设施验收,消防部队是对消防设施功能是全部核查,对设施数量较多的根据规范要求的比例比例进行抽查;

住建部门的消防验收是按照抽查比例进行抽查,建设工程的楼栋数的抽查是按照2处进行抽查,也就是说建设单位一次申报十栋楼(性质一样),他们随机抽取两栋楼;而对建筑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抽查也是按照2处进行抽查,就是在抽中的楼栋当中再随机抽取两层或两个防火分区进行验收(这两处合格即代表这个项目合格);而对于消防设施抽查,除去高位水箱,消防泵房是必查外,其余均只在他们抽中的两层或两个防护分区内每样抽取两处,如合格就判定为整体合格,其余均未抽查。

3、消防验收具体的实施的手段不一样。消防部队在验收室外消防车道登高车操作场地以及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均在现场通过消防车进行试验,是否合格一目了然;而住建部门在验收这些项目时,只能通过目测或者工具测量来进行判断,是否合格专家也说不清。

4、消防验收时对同样的问题掌握的尺度不一样。消防部队的消防验收人员资本上都是固定的专职人员,对于同样的问题,掌握的尺度也基本一样,对于设计比较模糊的消防设计审查许可的在验收时通过内部沟通就不会再重新提出。

而住建部门聘请的专家或采纳第三方中介机构结论,由于个人专业素养和第三方机构的业务水水平不均衡或掌握的消防相关专业知识不均衡,导致在同样的问题上掌握的尺度不一样,有的作为问题提出来、有的则认为不是问题。同时聘请的专家偏向消防设施专业人员较多,偏向建筑专业的很少,导致在消防验收中提出消防设施的问题较多,对于建筑上存在的问题很多就发现不了,提出的建筑问题就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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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部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方式利弊分析

1、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交给住建部门的好处是,由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管理均在住建部门,他们能够很好的在源头和过程实施监管;只要他们想管、敢管就完全能够把建筑消防安全消除在萌芽状态。

2、消防审查验收交给住建部门的坏处是,由于地方编制限制的原因,导致从事这项工作的各级住建部门的人员都非常少,目前只能把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交给第三方机构或成立专家库,让专家库成员去组织实施,而专家大部分指示对建筑的一个专业比较熟悉,别的专业的消防知识不接触或不熟悉,导致在验收中无法发现问题,考虑聘请专家需要付专家费,而财政或审计有不允许一次聘请很多专家,这就形成了一个死结,这个问题不解决,后期可能会出现大的消防隐患问题。

3、 由于住建部门隶属于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所以他们在严格执行规范条文的时候会受到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干扰较多,如果发现问题可能就是整改问题而不能实施出发,这可能带来建设单位明知道存在问题二报着侥幸心理来申报消防验收,反正不会处罚,等消防验收时发现问题我就整改,发现不了我就过了!合格了!!而消防部队原来是国家垂直管理单位,能够很好第避免很多地方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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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消防验收交给第三方机构或者是抽取的消防验收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其廉政如何保证?而且这些机构本身就是从事消防检测或施工的。专家库人员也大都是施工、检测、维保、设计单位人员为主,如何保证他们不从中谋利益?毕竟他们没有公职人员的约束。

5、特别是现在县级行政区域,由于现在人员都在向大城市聚集,小县城从事具体设计的人员非常少,即使部分县有单水平也是有限,这就为县域的消防安全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这个问题一定要尽快的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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