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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培训机构疏散楼梯借用问题

发布于:2023-03-10 16:02:1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问题:

两个培训机构在同一楼层,有三个疏散楼梯,一个培训机构有两个疏散楼梯,另一个培训机构只有有一个疏散楼梯,这个只有一个疏散楼梯培训机构能不能利用另一个培训机构的疏散楼梯疏散??走道上设置乙级防火门,开门的方向是朝有两个疏散楼梯的培训机构方向吗?

回答:

感觉您这个问题,还是要从防火分区的角度考虑。

一、两个个培训机构在一个防火分区内

假设两个培训机构都在一个防火分区内,那就不存在借用的问题,两个培训机构都可以用这三个疏散楼梯。培训机构不能在疏散走道上设立隔墙,门等方式阻止另外一个培训机构使用疏散楼梯。

不应存在疏散楼梯属于哪个培训机构的问题,若存在,那就是二次装修和管理方面出问题了。

二、两个培训机构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假设两个培训结构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按规范,每个防火分区都需要2个疏散楼梯。按题目描述,A培训机构在防火分区1,有2个疏散楼梯;B培训机构在防火分区2,有一个疏散楼梯,如果是这样的话,防火分区2必定有一个设置甲级防火门的安全出口通向防火分区1,(借用需满足《建规》5.5.9),否则就不满足需要2个安全出口的要求。

5.5.9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 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

3 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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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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