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道路桥梁 \ 道路工程 \ 祝贺!7家建企“升特”通过,其中6家为公路施工总承包特级!

祝贺!7家建企“升特”通过,其中6家为公路施工总承包特级!

发布于:2023-02-15 10:30:15 来自:道路桥梁/道路工程 [复制转发]
 
来源: 住建部官网、建筑管理  
 

刚刚,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3〕1号), 本次公示,施工资质185项,同意47项,不同意138项,通过率25%, 其中12家申请特级资质,7项审查意见为“同意”,7项中有6项为公路施工总承包特级

文件原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 公示时间为: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8日(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15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 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 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 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 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 100835

附件: 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2月14日

建企资质:

监理资质:

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

   


  • 内德维德
    内德维德 沙发

    不错的资料,谢谢分享。。。。

    2023-02-16 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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