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给排水 \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3基本规定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3基本规定

发布于:2023-02-07 10:34: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将屋面雨水排至室外非下沉地面或雨水管渠,当设有雨水利用系统的蓄存池(箱)时,可排到蓄存池(箱)内。
3.1.2 建筑屋面雨水积水深度应控制在允许的负荷水深之内,50年设计重现期降雨时屋面积水不得超过允许的负荷水深。
3.1.3 建筑屋面雨水应有组织排放,可采用管道系统加溢流设施或管道系统无溢流设施排放。采取承雨斗排水或檐沟外排水方式的建筑宜采用管道系统无溢流设施方式排放。
3.1.4 当设有溢流设施时,溢流排水不得危及建筑设施和人员安全。
3.1.5 屋面排水的雨水管道进水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天沟、土建檐沟的雨水系统进水口应设置雨水斗;
    2 从女儿墙侧口排水的外排水管道进水口应在侧墙设置承雨斗;
    3 成品檐沟雨水管道的进水口可不设雨水斗。
3.1.6 设有雨水斗的雨水排放设施的总排水能力应进行校核,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校核雨水径流量应按50年或以上重现期计算,屋面径流系数应取1.0;
    2 压力流屋面雨水系统排水能力校核应进行水力计算,计算时雨水斗的校核径流量不得大于本规程表3.2.4中的数值;
    3 半有压屋面雨水系统排水能力校核中,当溢流水位或允许的负荷水位对应的斗前水深大于本规程表3.2.4中的数值时,则雨水斗的校核径流量不得大于本规程表3.2.4中的数值。
3.1.7 建筑屋面雨水系统的横管或悬吊管应具有自净能力,宜设有排空坡度,且1年重现期5min降雨历时的设计管道流速不应小于自净流速。
3.1.8 屋顶供水箱溢水、泄水、冷却塔排水、消防系统检测排水以及绿化屋面的渗滤排水等较洁净的废水可排入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3.1.9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独立设置。

3.2 雨 水 斗


3.2.1 建筑屋面雨水采用的雨水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在雨水斗的顶端设置阻气隔板,控制隔板的高度,增强泄水能力;
    2 对入流雨水应进行稳流或整流;
    3 应抑制入流雨水的掺气;
    4 应拦阻雨水中的固体物。
3.2.2 虹吸雨水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虹吸雨水斗》CJ/T 245的有关规定。雨水斗格栅罩应采用细槽状或孔状。
3.2.3 87型雨水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斗应由短管、导流罩(导流板和盖板)和压板(图3.2.3)等组成;

图片

图3.2.3 87型雨水斗装配图

1—导流罩;2—压板;3—固定螺栓;4—定位柱;5—铸铁短管;6—钢制短管(Ⅰ型);7—钢制短管(Ⅱ型)

   2 导流板不应小于8片,进水孔的有效面积应为连接管横断面积的2倍~2.5倍,雨水斗各部件尺寸应符合表3.2.3中的规定,导流板高度不宜大于表3.2.3中的数值;
   3 盖板的直径不宜小于短管内径加140mm;
   4 雨水斗的材质宜采用碳钢、不锈钢、铸铁、铝合金、铜合金等金属材料。

表3.2.3 87型雨水斗各部件尺寸
图片

3.2.4 雨水斗的流量特性应通过标准试验取得,标准试验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宜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
图片

3.2.5 雨水斗的最大设计排水流量取值应小于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雨水斗最大设计排水流量宜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 雨水斗最大设计排水流量(L/s)
图片


3.3 雨水径流计算


3.3.1 汇水面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kΨmqF      (3.3.1)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k——汇水系数,当采用天沟集水且沟沿在满水时会向室内渗漏水时取1.5,其他情况取1.0;
     Ψm——径流系数;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F——汇水面面积(hm2)。
3.3.2 各种汇水面的径流系数宜按表3.3.2的规定确定,不同汇水面的平均径流系数应按加权平均进行计算。

表3.3.2 各种汇水面的径流系数
图片

3.3.3 各汇水面积应按汇水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出汇水面积有侧墙时,应附加侧墙的汇水面积,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2 球形、抛物线形或斜坡较大的汇水面,其汇水面积应附加汇水面竖向投影面积的50%。
3.3.4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图片

式中:P——设计重现期(a);
      t——降雨历时(min);
      A、b、c、n——当地降雨参数。
3.3.5 建筑屋面雨水系统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汇水区域性质、气象特征、溢流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建筑降雨设计重现期宜按表3.3.5中的数值确定。

表3.3.5 建筑降雨设计重现期
图片

注:表中设计重现期,半有压系统可取低限值,虹吸式系统宜取高限值。

3.3.6 设计降雨历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管渠的设计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t=t1+mt2      (3.3.6)

式中:t1——汇水面汇水时间(min),根据距离长短、汇水面坡度和铺盖确定,可采用5min;
      m——折减系数,取m=1;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2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设计降雨历时按屋面汇水时间计算,可取5min。

3.4 系统选型与设置


3.4.1 建筑屋面雨水系统类型及适用场所可按表3.4.1的规定确定。

表3.4.1 建筑屋面雨水系统类型及适用场所

图片

图片

3.4.2 建筑屋面雨水系统应根据屋面形态进行选择。屋面雨水斗排水系统的设计流态,应根据排水安全、经济性、建筑竖向空间要求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3.4.3 高层建筑的裙房屋面的雨水应自成系统排放。
3.4.4 半有压屋面雨水系统宜采用87型雨水斗或性能类似的雨水斗,压力流屋面雨水系统应采用专用雨水斗。
3.4.5 民用建筑雨水内排水应采用密闭系统,不得在建筑内或阳台上开口,且不得在室内设非密闭检查井。
3.4.6 严寒地区宜采用内排水系统。当寒冷地区采用外排水系统时,雨水排水管道不宜设置在建筑北侧。
3.4.7 无特殊要求的工业厂房,雨水管道宜为明装。民用建筑中的雨水立管宜沿墙、柱明装,有隐蔽要求时,可暗装于管井内,并应留有检查口。
3.4.8 雨水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敷设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及住宅套内;
    2 不得敷设在精密机械、设备、遇水会产生危害的产品及原料的上空,否则应采取预防措施;
    3 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
    4 不宜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雨水管道需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5 当埋地敷设时,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
    6 塑料雨水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工业厂房的高温作业区。
3.4.9 塑料排水管道穿墙、楼板或有防火要求的部位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火措施。
3.4.10 雨水斗位置应根据屋面汇水结构承载、管道敷设等因素确定,雨水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斗的汇水面积应与其排水能力相适应;
    2 雨水斗位置应根据屋面汇水结构承载、管道敷设等因素确定;
    3 在不能以伸缩缝或沉降缝为屋面雨水分水线时,应在缝的两侧分设雨水斗;
    4 雨水斗应设于汇水面的最低处,且应水平安装;
    5 雨水斗不宜布置在集水沟的转弯处;
    6 严寒和寒冷地区雨水斗宜设在冬季易受室内温度影响的位置,否则宜选用带融雪装置的雨水斗。
3.4.11 绿化屋面的雨水斗可设置在雨水收集沟内或雨水收集井内。
3.4.12 一个汇水区域内雨水斗不宜少于2个,雨水立管不宜少于2根。
3.4.13 雨水立管的底部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3.4.14 高层建筑雨水管排水至散水或裙房屋面时,应采取防冲刷措施。当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的排水管排水至室外时,应将水排至室外检查井,并应采取消声措施。
3.4.15 当雨水横管和立管直线长度的伸缩量超过25mm时,应采取伸缩补偿措施。
3.4.16 雨水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的交汇处应做顺水连接。当压力流系统的连接管接入悬吊管时,可按局部阻力平衡需求确定连接方式;
    2 悬吊管与立管、立管与排出管的连接弯头宜采用2个45°弯头,不应使用内径直角的90°弯头;
    3 连接管与悬吊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
3.4.17 设雨水斗的屋面雨水排水管道系统应能承受正压和负压,正压承受能力不应小于工程验收灌水高度产生的静水压力,塑料管的负压承受能力不应小于80kPa。
3.4.18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管材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雨水斗的屋面雨水排水管道宜采用涂塑钢管、镀锌钢管、不锈钢管和承压塑料管,多层建筑外排水系统可采用排水铸铁管、非承压排水塑料管;
    2 高度超过250m的雨水立管,雨水管材及配件承压能力可取2.5MPa;
    3 阳台雨水管道宜采用排水塑料管或排水铸铁管,檐沟排水管道和承雨斗排水管道可采用排水管材;
    4 同一系统的管材和管件宜采用相同的材质。
3.4.19 当建筑屋面雨水斗系统采用涂塑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塑钢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给水涂塑复合钢管》CJ/T 120的有关规定;
    2 虹吸系统负压区除外的涂塑钢管连接可采用沟槽或法兰连接方式。当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对法兰焊缝作防腐处理。
3.4.20 当建筑屋面雨水斗系统采用镀锌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镀锌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的有关规定;
    2 虹吸系统负压区除外的镀锌钢管连接应采用丝扣或沟槽连接方式。
3.4.21 当建筑屋面雨水斗系统采用不锈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锈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1的有关规定;
    2 不锈钢管最小壁厚应符合表3.4.21的规定;
    3 不锈钢管应采用耐腐蚀性能牌号不低于S30408的材料;
    4 管道宜采用沟槽式连接或对接氩弧焊连接方式;
    5 当采用对接氩弧焊连接时,应有惰性气体保护。

表3.4.21 不锈钢管最小壁厚
图片

3.4.22 当建筑屋面雨水斗系统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及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及管件》CJ/T 250的有关规定;
    2 管材的规格不应低于S12.5管系列;
    3 管道应采用对接焊连接、电熔管箍连接方式;
    4 检查口管件可采用法兰连接方式。
3.4.3 采用排水铸铁管、排水塑料管时,管材及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内容源于网络,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资料推荐:

大型文体中心屋面虹吸雨水排水系统施工图

https://ziliao.co188.com/d62453587.html


知识点:《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3基本规定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返回版块

47.23 万条内容 · 1290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给排水——雨水排水系统施工

屋面雨水系统按照管道的设置位置不同可分为外排水系统、内排水系统。 1、外排水系统 外排水是指屋面不设雨水斗,建筑物内部没有雨水管道的雨水排放方式。按照屋面有无天沟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 檐沟外排水 一般用于居住建筑,屋面面积比较小的公共建筑和单跨工业建筑,屋面雨水汇集到屋顶的檐沟里,然后流入雨落管,沿雨落管排泄到地下管沟或排到地面。 ? 天沟外排水 一般用于排除大型屋面的雨、雪水。特别是多跨度的厂房屋面,多采用天沟外排水。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