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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八)碳交易九大罪 上篇

发布于:2023-02-04 06:46:04 来自:环保工程/固废处理 [复制转发]

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相继选择了碳排放交易制度作为市场化减排的主要路径,全球碳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2011 年 10 月 29 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 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2013 年 6月 18 日深圳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开始交易,上海排放交易市场 2013 年 11 月 26 日上线交易,随后北京排放交易市场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开盘交易,天津碳排放交易市场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开始上线交易,湖北碳排放交易市场于 2014 年 4 月 2 日开始交易。经过试点碳市场近10年的铺垫,我国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日开始正式上线交易,至今平稳运行一年有余。由于种种原因,整体的交易量和活跃度虽然没有达到大家的预期,但也是未来可期!

然而,伴随着碳排放交易制度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盯住了碳排放交易,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犯罪行为愈演愈烈。与传统的商品买卖不同,碳排放交易不需要实物交付,交易的标的物是法律拟制物,只需要得到买卖双方和市场参与者认可就可以交易。这种虚拟性使得碳交易过程中极易存在欺诈和其他违法行为。碳交易和其他金融交易一样,由于交易金额巨大、法律不完善、监管不严密和透明度欠缺等原因,极易滋生犯罪。

读史使人明智!俗话说得好“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那么我们该怎样识别?如何避免被骗呢?今天就盘点一下全球碳市场发展至今发生过的碳交易九大罪,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量化诈骗

量化诈骗是指碳排放量化过程中的诈骗行为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或其他碳抵消项目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可以获得碳抵消信用,用于强制性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履约由于碳抵消减排量是实际减排量与常规排放的差值,因此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量化诈骗以获得不当碳抵消信用一是伪造数据降低常规排放,二是伪造数据提高项目减排量碳抵消项目所在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一般缺乏可靠的排放数据,监管机构监管能力十分欠缺,为量化诈骗行为创造了条件为了杜绝量化诈骗,很多碳抵消信用制度和碳排放制度都要求在获得碳信用之前或提交排放报告之后进行第三方核证例如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由机制执行委员会认证的指定经营实体负责核证然而,即使是由独立第三方核证,还是会因为贿赂和腐败行为人为操纵核证结果特别是当项目涉及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利益时,核证机构和核证人员会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或者贿赂诱惑,最终可能出具虚假核证报告

联合国曾吊销了两家独立碳权审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挪威德诺萨基审计事务所和瑞士 SGS 审计事务所。调查发现,两家公司在未对项目进行审计调查的情况下就签署了批准意见。联合国观察团发现其中一家事务所的调查程序不完整、准备工作不足、人员培训不规范,业务水平不达标。在另一家事务所也发现了审计人员资质不达标的问题。

二、额外性诈骗

额外性诈骗是通过虚构项目额外性进行的诈骗行为只有当碳抵消项目具有额外性时才可以签发碳抵消信用,否则将会影响碳排放交易制度减排目标的实现在确定碳抵消项目减排目标时额外性同样是核心要素然而,额外性往往只能在理论上被证实,因为不可能明确证明缺乏此项目时的状况评估额外性的困难使得评估过程极易被人为操纵,使得不具备额外性的项目被批准签发碳抵消信用,相关企业因此获得了不当的利益

2007 年联合国官方对清洁发展机制 CDM 项目进行了评估,认为有约 15% - 20% 的项目并不具有额外性有研究机构研究发现四分之三的 CDM项目在签发抵消信用时已经完成,说明获得碳信用不是项目继续进行的前提条件,这违背了额外性要求

三、销售虚假碳资产

碳资产的无形性使其可以和实体项目分离,碳排放交易可以脱离实体项目独立存在在碳排放交易过程中不需要核实所有者的实体项目,而只在注册系统中进行文件审查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伪造碳资产权属证明的方式进行诈骗同一碳资产可能被重复多次卖给多个买主,尤其是碳资产可以在多家交易所交易且缺乏跨交易所监管的情况下更易发生如果犯罪分子伪造清洁发展机制或联合履约机制的碳抵消信用所有权,本地调查机构很难发现,除非其时时关注 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国家碳注册系统根据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报告,在许多林业碳汇交易中,大量文件被伪造,土地被卖给其他公司,而林业碳汇却仍然可以交易诈骗造成的损失约有 8000 万美元2010  月欧盟碳市场中的一笔已经上缴的碳抵消信用被发现经过一系列国际交易后又流入欧盟市场在此事件中,匈牙利将已经上缴的碳抵消信用卖给了一家新设立的匈牙利能源电力公司,该公司又将其卖给了一家英国贸易公司,英国公司又卖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将此笔碳信用在欧洲环境交易所挂牌交易,欧洲的投资机构将其买下,碳资产就这样流回欧盟碳市场欧盟发现后禁止其再行交易欧洲环境交易所随即暂停了全部碳信用即期交易,经过 天整顿,重新开市,欧盟也修改规则堵住了流入漏洞这一事件引起了各国监管机构的广泛关注,各交易市场间逐步开展监管合作

四、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一种古老的诈骗方式,一般通过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的投资,用新投资者的投入支付旧投资者的投入收益碳市场是新兴市场,市场参与者相对不够成熟,碳投资交易又相对较为复杂犯罪分子利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吸引幼稚客户进行投资,投资者极易遭受庞式骗局2009 年和 2010 年,一家澳大利亚投资公司以虚假的高额利润为许诺吸引大量投资者投资碳抵消项目,最终造成投资者近 320 万澳元的损失2010 年初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调查了一家能源公司,该公司是旨在倡导家庭使用绿色能源的政府全球绿色计划的成员该公司承诺给投资者以碳抵消信用为额外回报但是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没有购入任何新能源核证减排量为此该公司被裁定强制购买额外信用,从政府全球绿色计划中除名

五、发布虚假信息诈骗

该类诈骗又称为证券诈骗,是通过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买卖碳配额和碳抵消信用进而遭受财产损失的诈骗行为,包括直接操纵碳价格掠夺投资者资产的行为碳市场价格是可以被大的市场参与者操纵的,一边发布购入或卖出碳资产的信息,一边反向操作获得高额收益较为隐蔽的控制碳价格的方式是发布投资商品组合列表,其中不同商品赋予不同的权重,包括碳配额或碳信用列表的任何调整都可能导致碳市场投资的变化,碳价格也会相应波动很多碳衍生品交易商除了买卖碳资产以外,还设立专门公司投资碳抵消项目创设碳抵消信用为了抬高自产碳信用的需求和价格,交易商可以通过发布引导性购买建议或信息的方式实现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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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伪造碳资产权属证明的方式进行诈骗。同一碳资产可能被重复多次卖给多个买主,尤其是碳资产可以在多家交易所交易且缺乏跨交易所监管的情况下更易发生

    2023-02-06 06: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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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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