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通常都还有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以及户外安装的一些电致发光广告牌,《建规》对这些构件做了一些规定。
电梯井
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强制性条款:井内管线的敷设】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强制性条款:电梯井开口】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安全逃生门”是指根据电梯相关标准要求,对于电梯不停靠的楼层,每隔11m需要设置的可开启的电梯安全逃生门。
专门性标准—《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在规范中有关于电梯“安全门”提出了相应要求: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厢间有相互救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款。
引用某现实中的案例,这个案例来自于合肥消防救援支队的阮晶晶,特此声明。
有一个设置在首层的商铺,业主在交房后发现自己的铺子里设置了2处电梯逃生口,业主觉得这个电梯逃生口设置在店铺里面,影响自己对店铺的装修,同时业主担心店铺打烊后店门锁闭会影响对电梯逃生口的使用。
这个事情的最后解决方案,就是把电梯逃生口在1层店铺封堵,同时在地下1层新开设电梯逃生口,需要确保2个电梯逃生口之间的距离在11米内。
【强制性条款:井壁的耐火极限】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强制性条款:井道竖向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强制性条款:井道横向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的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应能自行关闭。垃圾道新建建筑已经没有了,这部分在后续标准修订当中有可能要删除掉。
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
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的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容易因供电线路和电器原因使墙体或可燃广告牌着火而引发火灾,并能导致火势沿建筑外立面蔓延。户外广告牌遮挡建筑外窗,也不利于火灾时建筑的排烟和人员的应急逃生以及外部灭火救援。
因此,规定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
本条指的“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主要指设置广告牌所在部位的墙体本身是由可燃或难燃材料构成,或该部位的墙体表面设置有由难燃或可燃的保温材料构成的外保温层或外装饰层。
-END-
知识点:管道井和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建筑构造
返回版块7.65 万条内容 · 185 人订阅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