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汽车库具有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等优点,但灭火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导致车库整体报废,后果严重。
现行规范规定,机械式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实应用中,对于敞开式机械汽车库和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汽车库,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可以视为停车场等,存较大争议。
本文阐述规范适应原则,要点如下:
1、GB50067第7.2.1条、第9.0.7条适应复式汽车库,除敞开式的复式汽车库外,其他复式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GB50067第5.1.3条适应全自动汽车库,全自动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即使敞开式和无围护结构的全自动汽车库,也不应例外。
3、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汽车库,可认为是敞开式汽车库,不能视为停车场。
4、通常认为,单位和小区自用的二至三层的简易升降类停车装置,可视为停车场。
注:本文中,《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简称GB50067
第一部分 争议条文·引发疑问
一、争议条文:
疑问1:对于敞开式机械汽车库和无围护结构的机械汽车库,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疑问2: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汽车库,可否视为机械式停车装置?可否视为停车场?
问题描述:依GB50067第4.2.3条文解释,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停车装置可以视作停车场,因此引发“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汽车库可否视为停车场“的争议。
疑问3:全自动汽车库可否采用气体灭火等其他自动灭火系统?
第二部分 争议处置
疑问1:对于敞开式机械汽车库和无围护结构的机械汽车库,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解答:
一、机械式汽车库分类,条款适应原则:
机械式汽车库的定义及分类,适应《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规定。
机械式机动车库是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可分为全自动机动车库与复式机动车库,其中:
1、全自动机动车库是室内无车道,且无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机动车库。
很明显,GB50067第5.1.3条所述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属于全自动汽车库,这种车库类似高架仓库,人员不能进入里面,车辆无法有效疏散,灭火难度也很大,有必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升安全性能。
本条文并未排除敞开式汽车库,也就是说,即使敞开式和无围护结构的全自动汽车库,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复式机动车库是室内有车道、有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机动车库。
机械式机动车库可分为全自动机动车库与复式机动车库,因此,全自动汽车库以外的机械式汽车库,应属于复式汽车库。
复式机动车库的室内有人员停留,机械设备类似于普通仓库的货架,具备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依GB50067第7.2.1条、9.0.7条规定,除敞开式的复式汽车库外,其他复式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处置原则:
综上可知,GB50067第5.1.3条适应全自动汽车库,GB50067第7.2.1条、9.0.7条适应复式汽车库。
1、复式汽车库适应GB50067第7.2.1条、第9.0.7条,除敞开式的复式汽车库外,其他复式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全自动汽车库适应GB50067第5.1.3条,全自动汽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即使敞开式和无围护结构的全自动汽车库,也不应例外。
疑问2:无围护结构的机械式汽车库,可否视为机械式停车装置?可否视为停车场?
解答:
一、无围护结构的汽车库,可视为敞开式汽车库,不能视为停车场。
GB50067第2.0.9条明确了敞开式汽车库的定义:任一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大于该层四周外墙体总面积的25%,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外墙上且其长度不小于车库周长的50%的汽车库,属于敞开式汽车库。依此可知,无围护结构汽车库,应视为敞开式汽车库,不能视为停车场。
二、通常认为,对于单位和小区自用,仅为二至三层的简易升降类停车装置,可视为停车场。(供参考)
现行规范没有明确机械式停车装置的定义和适应停车场的条件,通常认为,单位和小区自用的二至三层的简易升降类停车装置,可视为机械式停车装置,这类装置设置规模小,当采用无围护结构的露天设置方式时,可视为停车场。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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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无围护结构的机械汽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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