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要求,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洗衣店、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回答:
1、商业服务网点属于小区或住宅的便民设施,主要服务对象应为所属小区或住宅建筑的业主。
2、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结构、隔墙等不允许改变,严禁搭建隔楼、打通相邻单元隔墙等行为。
3、与许可的功能范围相近或类似。
4、火灾风险等级相当(或更低)。
2、以此为原则,可初步判断以上功能是否可行:
1、培训.咨询等,具备对外营业性质,同时可能附带办公功能,风险等级不会高于百货店等功能建筑,应予许可。
2、办公及物业管理等,通常不具备营业性质,风险等级较百货等相对更低,应予许可。
3、棋牌、酒吧、歌厅等,属于娱乐功能,功能定性与普通的商业服务小店有别,除小区自有棋牌室(非对外营业)外,酒吧、歌厅等均不应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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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商业服务网点-用作其他功能的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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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 住宅部分的设计要求应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来确定,住宅部分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原则上,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依据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但是,商业服务网点毕竟属于公共活动场所,其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以及安全疏散等等,仍应区别对待。 本文讲述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文末附规范争议及疑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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