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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网点-用作其他功能的处置原则

发布于:2022-12-13 15:16:1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实际应用中,商业服务网点难免作为规范所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功能,本文提出三大处置原则,以供参考!

商业服务网点,是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根据规范要求,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洗衣店、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疑问:商业服务网点可否作为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功能呢?比如:培训.咨询.办公.物业.棋牌.娱乐.歌厅.酒吧等。

回答:

1、关于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可以作为规范所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功能,我们通常依据四个原则:

1、商业服务网点属于小区或住宅的便民设施,主要服务对象应为所属小区或住宅建筑的业主。

2、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结构、隔墙等不允许改变,严禁搭建隔楼、打通相邻单元隔墙等行为。

3、与许可的功能范围相近或类似。

4、火灾风险等级相当(或更低)。

2、以此为原则,可初步判断以上功能是否可行:

1、培训.咨询等,具备对外营业性质,同时可能附带办公功能,风险等级不会高于百货店等功能建筑,应予许可。

2、办公及物业管理等,通常不具备营业性质,风险等级较百货等相对更低,应予许可。

3、棋牌、酒吧、歌厅等,属于娱乐功能,功能定性与普通的商业服务小店有别,除小区自有棋牌室(非对外营业)外,酒吧、歌厅等均不应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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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商业服务网点-用作其他功能的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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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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