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建设〔2022〕280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质量,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4日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水利工程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和核心,事关战略全局与人民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障国家水安全和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开工建设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必须确保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水利部确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 一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 二 ) 行动目标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开展专项整治,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体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监理、检测、供货等其他单位依法负相应责任。落实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责任,明确项目法人代表、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健全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参建各方落实质量管理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严格质量终身责任制,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关键环节责任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可靠、设计文件符合设计深度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管理,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验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全面。探索建立建设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总体质量状况。
(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政府监管效能
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保障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工程明确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法规、降低水利建设质量标准的,要采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严肃追究质量责任。
(四)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数字赋能
推动数字技术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工程智慧建设、智慧监管能力。加快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新开工大型水利工程要积极推进建立设计、施工、运管全程数字模型,打造数字孪生工程。加快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水利建设全过程关键质量信息的智能采集、统一集成、实时分析与智能监控,以信息化技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用信息化手段增强监管效能。
(五)营造质量为先文化氛围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质量素养。倡导优质优价,鼓励将工程质量奖优惩劣内容列入合同条款,激发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提升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质量创先争优活动,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培育全行业精品意识和工匠精神,努力形成行业崇尚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文化氛围。
(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
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大力整治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人不落实和履责不到位、不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施工、不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及工程建设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逐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 (2022年11月至12月)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 (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和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等工作措施,开展普遍性问题专项排查和整治。
(三)巩固提升 (2025年7月至10月)
全面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
(二)坚持党建引领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总结“党建进工地”试点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党建 质量”为实施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争先创优意识,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质量提升行动进行一次重点抽查,水利部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抽查,并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体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张昕 韩绪博
联系电话:010-63202982、2688
电子邮箱:juu@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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