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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机制的讨论

发布于:2022-09-26 09:04:26 来自:建筑结构/结构资料库 [复制转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是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承担者,也是落实建设工程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执行者,其肩负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重大责任,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力量。长期以来,其流动机制不畅,造成了技术人才资源的较大浪费。因此,应该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建立一个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监管合理、人尽其用的畅通机制。

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涵盖的对象

根据住建部的文件界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行业简称“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是完成建设工程建(构)筑物建造的关键技术力量,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是完成建设工程建(构)筑物建造的重要管理者和参与者。

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现状及特点

目前,我国大部分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都是以工程建设的生命周期为工作期限,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即完成了使命,又要开始寻找新的工作。因为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大都不是施工单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者,建筑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因一时没有新的建设任务,就会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这就决定了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但根据现行建设工程行业的管理规定,这些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在哪个施工单位工作,其岗位资格证书(如施工员证)就应该录入该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信息平台,否则,就违背了建筑市场行为的管理规定。

当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从甲施工单位离任后去乙施工单位工作时,岗位资格证书存在不能及时转移的困难,主要表现为:

(1)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离职去向并不确定,“证随人走”难以实现。

(2)当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重新上岗后,原施工单位对“转证”不配合,人走证难转。

(3)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自己不重视资格证书转移,往往是人已经离任,而未向原单位要求岗位资格证书随同本人转移,结果造成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岗位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而错过换证时间,导致资格证书失效,但这些人却仍然在建设工程领域从事某专业岗位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的无证上岗,这种现象在工程建设领域大量存在,有悖我国行业管理规定。

3   建立合理顺畅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机制

(1)建立省级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充分利用现有省级信息平台,把仍然有效的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信息统一录入信息库内,供使用单位下载和查询。坚持不论人在哪个单位工作,只要能查询到这个人的岗位资格信息即认可其资格,不强制要求人在哪个施工单位工作,岗位资格证书就必须在哪个施工单位。

(2)实行专业岗位资格证书阶段性审查制度,建立省级线上审查通道,对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首次取得上岗资格的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一年一审,连续三年通过审查的,从第四年开始,每五年审查一次;若在五年内任何一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但未吊销资格证书的,从出现事故的当年起,资格证书一年一审,连续三年通过审查的,从第四年开始,每五年审查一次,以此类推。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审查时应参加发证机关的线上相关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审查通过。这样既可以敦促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我知识更新,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较好地解决建设工程领域各专业技术岗位无证上岗的问题。

(3)确立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全国互认制度,不以工作单位为桎梏,实行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必查证,有效则认可”的办法。这有利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有利于培养造就一支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过硬的实践技能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队伍。

(4)实行毕业证书和职称与工程建设专业岗位资格对接制度,可以制定部门规章或地方规章,规定凡具有工程建设各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取得建设工程各专业员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可获得对应专业资格。即中专毕业或取得工程技术员职称,有三年现场工作经验;大专毕业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有两年现场工作经验;本科毕业或取得工程师职称,有一年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可凭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认可从事相应专业的岗位资格。

(5)对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管理可以借鉴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模式,岗位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管理,审查和继续教育由专业技术人员自己落实,形成“有证走遍天下,无证寸步难行”的格局。这样就可以做到对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不松、流动自由,让建设工程领域能最大限度的利用人才资源,为社会创造更大财富。

4   建立合理顺畅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机制的必要性

据调查,现在大多数建设工程存在“八大员”挂证现象,尤其以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最为突出,人证不符的现象十分普遍,往往是持证人不在岗,在岗者无证。建立合理顺畅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机制后,就可以较好地解决无证上岗的问题,有利于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建立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机制符合国家改革的大政方针。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很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住建部也明确规定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由住建部统一发证,这都是为工程建设行业推进改革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为工程建设企业持续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因此,建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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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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