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要求,住宅建筑的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针对本规定要求,规范图示和日常应用中引伸了特例情况,通常认为,建立在增强安全措施基础之上的特例可行,但特例不应成为扩展极端案例的理由,讲解如下:
一、建立在增强安全措施基础之上的特例可行:
在示例1中,开向前室的门不超过3樘,通常认为可行,示例2、示例3在前室加了一道门,有效规避了管井、电井门直接开向前室的情况,安全保障有所提升,通常认为可行。
二、特例不应成为扩展极端案例的理由:
1、有人依据示例2的情况,推导出6户通过走道进入前室的方案(示例4),不应许可。
2、有人依据示例3的情况,推导出大于3户通过短走道进入前室的情况(示例5),不应许可。
3、以上两个示例(示例4、示例5),均为不应许可的极端案例,误解了规范图示的本意和处置原则。
判断原则:为防止极端方案的出现,我们可以通过取消过道门的方式判断,如取消过道门后满足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大于3樘的要求,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过道是一种加强安全的措施,否则不应许可!
转载于石峥嵘
知识点:核心筒方案误区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2人已点赞
分享
居住建筑设计
返回版块28.68 万条内容 · 403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单元式高层住宅的核心筒布置及连廊设计研究前言:单元类高层住宅的优势在于居住舒适性高、布局灵活,由两个及两个以上单元组成,借助连廊结构满足住宅建设要求,凸显经济优势。因此,单元高层住宅中,有必要科学布置核心筒和连廊,关注其空间品质和通风采光情况,优化空间结构,提升建筑布局的科学性和结构的紧密度,突出住宅的经济性、舒适性。 一、单元类高层建筑核心筒布置原则 (一)明确核心筒设计规范 高层住宅核心筒在设计过程中涉及到许多规范,例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