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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即日起,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颏带!严禁用立网代替平网!

发布于:2022-09-01 09:03:01 来自:施工技术/时事快讯 [复制转发]

苏州发布《关于强化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措施管理的通知》,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议大家收藏使用。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按照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工作要求,现就强化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措施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强化安全帽和安全带的使用管理    

1.安全帽、安全带应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符合 《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 《坠落防护安全带》(GB6095-2021) 的规定,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带应与作业人员岗位工种和作业环境相匹配, 应分别配备 围杆作业用、区域限制用、坠落悬挂用等 不同类别安全带

3.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颏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 ,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吊点的工作场所宜设置安全带母索。

二、全面实施预留洞口钢筋网防护措施    

洞口作业时所采取的防坠落措施除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节的规定外, 还应当采取预留洞口钢筋网防护措施 。具体做法:

1.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1.5m时,洞口内应布设Φ10间距不大于20cm单层双向钢筋作为防护网;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1.5m时,洞口内应布设Φ12间距不大于20cm单层双向钢筋作为防护网;也可采取楼板钢筋直接贯通洞口,以防作业人员在混凝土浇筑阶段人员坠落。

2.钢筋网片与结构整体一次浇筑,钢筋与混凝土的锚固长度 不应小于12cm ,必要时钢筋网片应与结构钢筋锚固。

3.当洞口安装管线时,管线与钢筋网片相碰撞时,可切除相应部分的钢筋网片,余留部分作为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三、全面实施高处作业安全平网防坠措施    

1.安全平网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安全网》(GB5725-2009)标准要求。 严禁用立网代替平网

2.总搭设高度5m至8m之间的模板支撑系统 至少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总搭设高度8m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至少设置两道安全平网。安全平网随支模架搭设时同步设置。

3.钢结构屋面板安装时,除采取搭设临时走道板、设置安全绳等措施外,还应在屋架梁下方挂设安全平网,具体挂设方法为用麻绳将安全网绑扎至屋面檩托板位置,网片之间进行绑扎连接, 不可留出过大空隙

四、全面安装塔吊攀爬防坠装置    

塔吊攀爬防坠装置是指在直爬梯塔吊塔身上设置速差式防坠器或安全绳自锁器。具体做法:

1.使用速差式防坠器的,防坠器上挂钩与塔吊顶部构件固定, 下挂钩与安全带挂钩相连接 。正常使用时,速差式防坠器下端安全绳随人体自由伸缩, 万一失足坠落 ,安全绳拉出速度明显加快, 器内锁止系统即自动锁止 ,能在限定距离内快速制动锁定坠落人员。

2.使用安全绳自锁器的,首先安装塔吊高度的垂直钢丝绳,钢丝绳上连接安全绳自锁器, 安全带与自锁器相连接 。塔吊司机上下攀爬时防坠自锁器棘齿打开,重力下坠时防坠自锁器引力向下自动关闭,卡住钢丝绳,防止高空作业人员继续坠落,进而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全面安装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化监控系统    

1.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司机室视频监控、吊钩可视化系统。

2.施工升降机吊笼内应安装视频监控、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系统,应有完好的安全装置和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电动物料车不得通过施工升降机进入高层楼栋内

3.施工现场100t以上门式起重机、315t.m以上塔式起重机、200t以上履带式起重机应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六、全面强化操作平台安全管控措施    

1.操作平台属危大工程,应满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的各项规定。

2.移动式操作平台的平台面积不宜大于10m2,高度不宜大于5m,高宽比不应大于2:1,施工荷载不应大于1.5kN/m2。

3.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搭设高度不应大于1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施工荷载不应大于2kN/m2。当接料平台的荷载大于 2kN/m2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4.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均布荷载不应大于5.5kN/m2,集中荷载不应大于15kN,悬挑梁应锚固固定。

上述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预留洞口钢筋网防护措施示意图 ?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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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住建部37号令及31号文 | 危大工程检查要点汇总!

本文目录:

1、常规危大工程检查要点

2、基坑类现场实施问题

3、模板支撑类现场实施问题

4、脚手架类现场实施问题

5、爬架类现场实施问题

6、塔吊附着现场实施问题

7、视频

常规危大工程检查要点          

         


基坑类现场实施问题          

         

危大基坑未按设计图纸进行喷锚施工,或超危基坑未按设计图纸进行有效放坡,基坑周边均有施工道路或建筑物等,项目汇报原因为甲指分包或场地道路、高压线等影响,项目未取得设计或业主同意擅自进行变更,雨季来临,未形成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存在安全风险。

基坑边坡挡水、排水或喷锚不到位。

基坑支护施工不到位,支护桩大小不一,桩上部钢筋未锚入冠梁,冠梁施工不到位,高度参差不齐。

堆土场、下坑坡道等临时边坡管理缺失,支护措施遗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模板支撑类现场实施问题          

         

危大或超危模架、外架未按方案搭设,模架普遍存在的问题为立杆间距、步距未按方案实施,梁底立杆缺失,水平杆件缺失,顶托自由端超高,楼板主龙骨间距过大;外架存在的问题有基础不牢或塌陷,立杆悬空,与内架拉结或拉结点缺失,立杆间距过大或缺失,或落地架落顶板无计算无回顶;以上问题现场与技术脱节,方案验收流于形式。

板底模架搭设不规范,架体缺失水平杆,梁侧未按照方案设置对拉螺栓,梁下未按照方案设置立杆支撑等。

高大模板涉及地库梁底模架立杆数量少、自由端高、无横杆和板模架顶部支设随意。

地库柱帽采用扣件承载全部重量,方案为U拖承载;现场施工与方案不符。

施工现场板底主龙骨为单钢管。

模架体系缺少一个方向或两个方向顶部小横杆,导致自由端超高;个别项目模架立杆部分悬空。

梁底立杆早拆,导致梁底主龙骨悬挑;板底主龙骨端部无固定措施,主龙骨悬挑,楼板下挠明显。

板底模架搭设不规范,架体缺失水平杆,步距过大,U托自由端长度超标、U托歪斜。

地下室顶板洞口支架回顶、后浇带支撑架回顶措施不到位,违反板底支撑架保留规定。

轮扣架局部不合模数部位缺少横杆连接。

模板支撑架横杆早拆。

楼梯架体立杆未落地。

脚手架类现场实施问题          

         

挑架局部联梁悬挑过长,端部缺失保险绳卸荷,连梁倾斜。

外架扫地杆缺失。

采光井位置外架立杆缺失。

悬挑架搭设与方案不符、验收流于形式。保险钢丝绳未张紧或绳卡数量、位置不达标;悬挑工字钢安装不规范,连墙件与架体立杆、结构墙体连结不合规。

悬挑架位于悬挑部位,锚固段含悬挑部位,下部回顶缺失。

外架预留断口位置未做加强处理。

悬挑工字钢锚固不牢固,擅自切割锚环,或锚环缺失。

钢丝绳使用不规范:采用卸扣和拉环拉结、共用拉环、用一根绳对折使用、与结构摩擦无隔离。

外防护架采用单排外架与模架体系拉结

悬挑架连墙件仅连接内排杆,悬挑工字钢采用现场对接焊接长。

悬挑架扣件缺失。

悬挑工字钢锚固不牢固,锚环缺失,或拉结点缺失,带钢丝绳卸荷部位保险绳缺失。

悬挑工字钢锚固不牢固,有接长使用的工字钢梁。

采用预埋短钢管的连墙件,不按方案设置双扣件,或双扣件设置不合理。

爬架类现场实施问题          

         

爬架附着支座尺寸有偏差,现场采用垫块支设,造成螺栓受力情况与计算书不符;因未按方案施工,料台轨道上拉点处结构拉裂;

爬架方案和方案交底对于升降机顶部的架体连接及加强措施均未明确,导致现场电梯顶部爬架变形,钢管变形。

爬架最上一道附墙支座有缺失。

顶层局部缺失支座,支顶器安装不规范,关键承重构件开裂;

爬架缺少顶部支座

           

卸料平台类现场实施问题

           

卸料平台安装不稳固

卸料平台钢丝直径,方案计算21.5,现场采用15.5,且钢丝绳与外架冲突。

卸料平台钢丝绳规格为18与方案20不符;方案中锚固长度为2.85米,现场锚固长度为1.8米;卸料平台与阳台交界处垫木方,导致阳台受一部分力。

落地卸料平台侧面剪刀撑缺失

塔吊附着现场实施问题          

         

附着预埋螺杆数量与方案不符,方案为六根螺杆,实际为四根。附着螺栓边缘混凝土太薄,不能有效固定附着支座

塔吊附着支座采用预埋式,该位置混凝土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造成握裹力不足,使塔吊运行存在安全风险。

现场塔吊附臂形式混乱,如方案及交底中显示塔吊为角钢格构式,方案验收图片为槽钢格构式,安全部验收资料显示符合方案要求;现场甚至出现同一层三肢附臂分别为角钢格构、槽钢格构、槽钢对扣(或方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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