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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的建议

发布于:2022-08-30 09:23:30 来自:道路桥梁/道路工程 [复制转发]

今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高速公路主要任务之一是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根据需要推行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


本文借鉴德国车道管理的交通法规及标志设置实践,探讨我国高速公路上进行车道管理及货车右侧通行管控相关标志的设置。


一、德国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交通规则


(一)不同道路不同车型的限速


以道路上所立的限速标志为准。没有限速标志的,按以下速度:


(1)城区道路限速50km/h。


(2)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和郊外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小客车理论上没有最高速度的限制,建议速度是130km/h;大客车限速100km/h;货车限速80km/h。


(3)没有中央分隔带的郊外公路,总重小于3.5吨的机动车限速100km/h。


(4)没有中央分隔带的郊外公路,以下几种车辆限速80km/h:总重在3.5吨~7.5吨的车;带拖车的小客车;货车虽然没超过3.5吨但带拖车;大客车(包括带拖车的)。


(5)没有中央分隔带的郊外公路,以下几种车辆限速60km/h:总重超过7.5吨的车;带拖车的货车,拖车总重不超过3.5吨;所有座位坐了人并有乘员站立的大客车。


(6)安装了防雪链的车辆,即使环境良好,限速50km/h。

以上是德国交通法规规定的限速,理论上小客车不限速,实际德国的高速公路大约有三分之二已经设了限速标志。


(二)车道使用和超车


对于一个行车方向上有几条车道的,车道使用和超车的规则如下:


(1)必须左侧超车。


(2)只有确定能完成整个超车过程,才允许超车,并且超车的车速应持续地高于被超车辆的车速。


(3)不允许超车的情况如下:


——交通情况不清楚;


——道路交通标志禁止超车;一种是禁止所有车超车,见图1-1;一种是禁止总重超过3.5吨的货车超车,见图1-2;如果有其他车型或吨位的限制,根据禁止超车标志的辅助标志的说明。


——无论交通标志如何规定,在雨雪雾等天气不好情况下,总重大于7.5吨的车不允许超车。


(4)和超车密切相关的机动车使用车道的规则如下:


——小于3.5吨的车,使用车道不受限制;


——大于3.5吨的车,靠右侧车道行驶;除非右侧已经排队,可以使用中间车道,然后是左侧车道。城区不受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不危及别的道路使用者时才允许变换车道。


             

图1-1  禁止超车、解除标志

             

图1-2  禁止总重大于3.5吨货车超车、解除标志


二、德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


德国高速公路上,根据道路环境、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进行限速及车道管理。图1为柏林西部环线100号高速公路出柏林方向连续设置的限速标志。在城内限速80km/h;然后是100km/h;路线视距受影响、曲线路段限速80km/h;出城后限速120km/h,并标明限速120km/h的路段长度。


             

(a)限速80km/h 

             

(b)限速100km/h

             

(c)限速80km/h

             

(d)城区结束

(e)前方14km弯道限速120km/h

(f)前方13km限速120km/h

图1  柏林西部100号高速公路出城方向限速标志


柏林往东24号高速公路出城方向,线形良好,依次设置的标志如图2所示,道路两侧同时设置前方14公里限速130km/h(a)、前方17公里6-22点禁止货车超车(b)、在曲线路段限速为120km/h、100km/h(c、d)。有些路段上限制货车超车(e),结束时设置解除标志(f)。



             

(a)

             

(b)

(c)

(d)

                 

(e)

                 

(f)

图2  24号高速公路出柏林方向限速及限制货车超车标志


可以看出,德国高速公路限速与车道管理的特点:


(1)同一条高速公路的限速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路段所处环境、线形、交通量和交通组成是变化的;并结合货车使用车道的管理,在大货车交通量较大的高速公路上限制货车超车。汉堡到不莱梅的1号高速公路是双向6车道,因为集装箱车辆比例较高,为了提高交通安全,不仅限制大货车超车,甚至限制大客车超车。


(2)按照德国的交通规则,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限速是80km/h,这是货车驾驶人的基本驾驶规则,路上并不设置货车的限速标志。


(3)货车驾驶人按照德国车道使用、超车的交通规则,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如果没有禁止超车的标志,则利用左侧车道超车,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4)限速标志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一目了然,也避免了被外侧大车遮挡影响认读。


(5)限速标志根据需要重复设置,根据需要附加表明前方限速路段长度的辅助标志。


德国道路上限速管理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与交通规则密切相关。无论高速公路、郊外公路,还是城市道路,交通规则规定的关于不同道路上限速值,尤其对于职业驾驶人(大客车司机、大货车司机)不再通过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来告知。这样的好处是路上标志简单、明了,对更多的个人驾驶者来说,限速标志清楚、易读、好遵守。


关于高速公路上车道管理的交通规则、总重7.5吨以上车辆超车的交通规则,使得高速公路上货车一直使用最外侧车道,仅在超车时使用中间车道或左侧车道。单向2条车道高速公路上,如果货车交通量较大,为了提高安全性,设置“禁止货车超车”的标志,在局部条件好的路段予以解除。


高速公路上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并不设置在一个横断面上,而是在行车过程中先后出现,这样驾驶人认读标志的负担最小。


三、我国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交通法规


我国关于限速、超车、车道管理的相关法规[2] [3]规定如下: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km/h,公路为40km/h;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km/h,公路为70km/h。


(2)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一些特殊情形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 km/h,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15km/h:


(3)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 km/h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4)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km/h。


(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km/h,摩托车不得超过80km/h。


(6)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00km/h;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


(7)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8)在高速公路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不得超车。

可以看出,我国的交通规则和德国有很多不同之处,见表1。


表1  我国和德国关于限速与车道管理的法规对比        


德国交通规则关于车道使用的规定更便于与禁止货车超车配合进行安全管理,更有利于通行效率、便于道路交通标志设置简洁,也更有利于交通安全。


四、我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


我国高速公路上限速形式较多,使用最多的分车道分车型结合的方式,见图3。


             
             
             

(a)双向四车道

             
             

(b)双向六车道

             
             

(c)双向八车道

图3  高速公路分车道分车型结合的限速


中德两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法规区别较大,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差别也较大。


德国交通规则规定了高速公路上没有限速标志时不同车型的行驶速度。所以,高速公路上没有设置大客车、大货车的限速标志,大客车、大货车按交通规则规定的速度行驶。德国交通规则规定了高速公路上除小客车外都尽可能地靠右侧行驶,条件允许时左侧超车。这个规则的结果就是最外侧的车道车速最低,越往左侧的车道,车速越高。


我国的通行规则未明确高速公路同一行驶方向上中、重型货车等慢车“靠右侧车道行驶、左侧超车”,而“快速车道”、“慢速车道”、“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00km/h;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的规定则是把“靠右侧车道行驶、左侧超车”规定下驾驶人行为的结果表述为规定。


我国高速公路上最常见的分车道和分车型结合的限速,即是这个交通规则下管理的体现。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增加了驾驶人遵守规则的难度,客观上难以达到希望的结果;另一方面影响了通行效率,也增加了行车安全风险。


即使这样的交通法规规定下,我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仍可从德国获得借鉴。以下两个方面值得进一步的思考与探讨:


(1)关于限速。是否需要在一个断面上把我国的法规规定或限速及车道管理规定都同时表示出来?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驾驶人在短时间内是否能看见并理解他应该在哪条车道上、在什么速度范围内行驶?我们即使不能像德国那样不在路上设置大客车大货车的限速标志,我们是否可以在路上通过先后设置大客车大货车的限速标志,从而减少信息多对驾驶人的负担?


(2)关于车道管理。是否可以通过 “货车(或大型车)靠右行驶”、“禁止货车(或大型车)超车”标志,而不是指定车道对应车型、限速?从而形成货车或大型车靠右侧行驶、条件允许左侧超车的效果,提高效率及安全?


五、我国高速公路限速标志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建议


(一)案例一: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图4  山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        


以图4所示山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的标志为例,可以讨论以下问题:


(1)货车道设置,客车进出高速公路要占用货车道,客车驾驶人会产生“能否占用货车道”的疑惑;


(2)客车道设置,行驶在右侧车道的货车如果要超车,货车驾驶人要产生“是否可以用客车道完成超车”的疑惑;


(3)客车道上行驶的客车,如果要超车,如何完成?


(4)2条车道的最低限速60km/h,是法律规定的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是否一定要标志上表示?


(5)客车道限速80km/h、货车道限速70km/h,最高限速相差10km/h,是否一定要分车道采用不同的限速值?


(6)如果限速标志在车道正上方,向下的箭头是否可以省去?

图4显示希望客车和货车分车道行驶,货车在右侧车道行驶,减少对客车的影响,从而提高交通安全。由于我国和德国的交通法规存在的不同,不可能照搬德国的方式,这里不探讨80km/h与70km/h的合理性,借鉴德国的经验,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在行驶方向上依次设置: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客车限速80km/h;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货车限速70km/h;右侧设置或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货车靠右行驶;右侧设置或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货车禁止超车。结合出入口,这些标志选在线形、视距稍好的位置设置,可以重复设置。设置示意见图5。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新增了“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为指示标志,与限速标志一样,都是法规标志。在高速公路和普通道路上都是蓝底白图案,如图5中所示。


注:对图4限速方案的标志设置,不讨论限速值的合理性。左侧设置的标志可选

图5  山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限速设置示意图


(二)案例二: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


图6  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


以图6所示设计速度120km/h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的标志为例,可以讨论以下问题:


(1)左侧第一块标志:辅助标志“小客车”是对2个限速标志的辅助标志,还是对4个禁令标志的辅助标志?这里的辅助标志应该是对2个限速标志的辅助标志;路上驾驶人行车时能否反应过来?


(2)左侧第一块标志:含义为这个车道对小客车的最高限速120km/h,最低限速100km/h;同时这个车道禁止货车和大客车驶入。即这个车道小客车专用,可表达为:限速标志+“小客车专用车道”指示标志,车道专用标志在车道正上方,可以省略向下的箭头。


(3)左侧第二块标志:“禁止货车”与“客车专用”含义重复,是否可以只设一个?


(4)右侧两块标志:“大小型车”意为所有车型,既然不针对某种车型,则不需要。


除标志表达的问题外,此处限速方式需要讨论的问题如下:


(1)左侧第二条车道,小客车可以行驶,小客车限速100km/h的依据?是否浪费道路资源?


(2)右侧2条车道,小客车可以行驶,小客车限速100km/h、80km/h的依据?是否浪费道路资源?


(3)最右侧车道所有车都可以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除小客车外其他车辆的最高限速100km/h,最右侧车道限速80km/h的依据?是否浪费道路资源?


(4)最左侧小客车车道专用是否必要?如果客车都尽量使用左侧第二条车道,需要时才使用最左侧车道,是否效率更高、更安全?


图6标志显示的管理需求是希望货车在右侧1-2个车道行驶,减少对客车的影响,大客车不要使用最左侧车道,因为法规规定了大客车限速100km/h,走在最左侧车道影响小客车的速度、影响最左侧车道的效率,也不利于安全。


与案例一同样的思路,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在行驶方向上依次设置:小客车限速120km/h;大客车与货车限速100km/h;货车靠右侧2条车道行驶。结合出入口,这些标志选在线形、视距稍好的位置设置,可重复设置。设置示意见图7。根据货车比例及事故情况,部分路段可以限制货车超车。


图7  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限速设置示意图


结语

交通规则是交通管理实践的根本,对于我国高速公路限速和车道管理的法规,建议如下:


(1)交通规则说明驾驶人应遵守的规则,不需要指明每个车道行驶速度。


(2)根据我国大客车与大货车的差异及管理需求,区别明确大客车和大货车最高限速。


(3)明确车道使用规则,大客车与大货车必须靠右行驶,只在条件允许时使用左侧车道超车。


在法规之下,对技术研究、标准制定、管理实践的建议:建立清晰、简单的道路分级,并进行标准化设计,力求模式简单、信息简单,使道路使用者在不同的道路上产生合理的期望、采取正确的行为;


最后是对道路使用者的教育和执法,建议:对大客车、大货车驾驶人进行职业培训,使其明了在高速公路以及其他道路上行驶车道、行驶速度的规定,并遵守规定;能够减少路上标志的设置,同时获得交通安全和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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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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