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装配式建筑 \ 标准化设计 \ 叠合楼板配筋之规定

叠合楼板配筋之规定

发布于:2022-08-18 13:37:18 来自: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 [复制转发]

关于楼板板端钢筋伸入支座的规定,在楼板的分离式配筋方式有提出要求,在GB 50010第9.1.4条中规定现浇楼板中央正弯矩钢筋“宜”全部伸入支座,且规定该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


关于温度钢筋规定,第9.1.8条中,温度收缩钢筋可利用原有钢筋贯通布置,也可另行设置构造钢筋,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或在外围构件中锚固。


关于叠合板接合面规定,第9.5.2条規定叠合板的预制板表面凹凸不小于4mm,且在重荷载作用环境下,应设置伸入叠合层的构造钢筋,如K支架。


ACI 318-11[3]第16.5条关于结构整体性要求的板端配筋规定是,预制楼盖或屋盖与其支撑梁或墙之间必须相连接,其连接抗拉承载力必须大于每米4.4kN(300lb/ft)


ACI 318-11[3]关于预制构件设计R16.4中解释了温度钢筋规定,对于宽小于3.66m(12ft)单向叠合板,短向可不配置收缩及温度钢筋。预制叠合板大部分的温度收缩发生在现浇面层浇置施工之前,加上楼版经分割为多片组合时,温度及收缩应力被分散到各预制单元,说明组合楼板对温度及收缩效应小于整体现浇板。


以60mm现浇板层,上层钢筋配筋间距满足不大于450mm(18 in)要求,即可符合叠合板与边梁的连接整体性及相应的温度及收缩配筋要求。[W2] 


按GB50010第11章的抗震设计构件规定中,板并非抗震设计构件;KT 板仅为向梁或剪力墙体传递垂直荷载重之构件,完成建筑使用功能为主。而板端的结构设计者应可判定单向板端部支座的下缘并无拉力的作用。


在传递竖向荷载时,从单向板端的受力模式,受梁约束时,板端存在竖向剪力及负弯矩,按单层钢筋进行受弯承载力配置,板端上层钢筋抗弯受拉,板端下层由混凝土受压,受压区可不考虑受压钢筋作用,且在板跨4~6m简支支撑时,60mm厚的混凝土楼板斜截面承载力完全大于楼面活载作用的剪力设计值[9],为什么仍有那么多设计者仍认为它是应配置受力钢筋呢?个人认为都是受到现浇思维的影响,在现浇模式之下,考虑采用施工便利性的分离式配筋时,结构设计者直接将受力钢筋「延伸」过支座并代替温度收缩钢筋,一方面藉此减少受力钢筋与温度收缩钢筋之搭接用量,另一方面亦可减少现场钢筋配置的复杂程度。楼板端部支承处的下层钢筋不需配置钢筋,并不是新观念,早期的弯折配筋法,就已经施行多年且能完整体现力学行为的一种最节省材料之施工方式,只是,现代已逐渐摆脱弯折配筋的费工做法,而以分离式配筋法取代之。


分清问题症结后,再来看看JGJ 1第6.6.4节规定”板端支座处,预制板内的纵向受力钢筋宜从板端伸出并锚入支承梁端或墙的后浇混凝土中,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且宜伸过支座中心线”。同时,该条文之说明,特别强调是为保证楼板的整体性及传递水平力的要求,规定预制板受力筋宜伸入支座,并符合现浇楼板下部纵向钢筋的构造要求。其编制该条文的背后基本想法仍是按GB50010相关规定。


笔者认为,就构件措施及整体设计概念要求,现浇层有配置面筋,预制板端可不需要出筋,为推广预制叠合板工艺,应当回归真实力学行为,回归弯折配筋方法,考虑温度及收缩效应,重新审视预制迭合楼盖或屋盖板端出筋的问题。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15CG25 轻质芯模混凝土叠合密肋楼板

知识点:叠合楼板配筋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ingbin
    ingbin 沙发
    不认同。谁说板不是抗震构件的?楼板面内刚度是抗震假设楼板无限刚的前提,没有板的地方是抗震薄弱处。只是默认板的设计不需要计算地震力,而非不是抗震构件。 因为经济原因采用了抗震能力差些的弯起式和分离式配筋,反观地震大国日本的结构图纸楼板都是双层双向配筋,没见过分离式或者弯起式配筋。
    2023-12-29 21:41:29

    来自 土木在线手机版

    回复 举报
    赞同0
  • ingbin
    ingbin 板凳
    不认同。谁说板不是抗震构件的?楼板面内刚度是抗震假设楼板无限刚的前提,没有板的地方是抗震薄弱处。只是默认板的设计不需要计算地震力,而非不是抗震构件。
    2023-12-29 21:36:29

    来自 土木在线手机版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标准化设计

返回版块

1181 条内容 · 6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叠合楼板最小厚度规定

混凝土规范GB 50010 [4]第9.1.2条针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屋面板及楼板最小板厚的设计规定是60mm。装配结构的行业标准JGJ 1第6.6.2节第1款规定,叠合板预制层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若不计预制板的结构隔板作用,后浇叠合层设计规定与GB50010规定一致。 GBT51231[5]第5.5.1条规定叠合板设计应符合GB50010之有关规定,但在第5.5.2节的第2款却追加规定,屋面层和平面受力复杂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当采用叠合楼盖时,楼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此规定按条文解释是为了增强顶层楼板的整体性,需提高后浇混凝土叠合层的厚度,看似合理,实则不然。相对混凝土规范及行业标准JGJ1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只为了“整体性要求”。假设这三本规范对”整体性要求”做出相同的定义,其规定在逻辑上明显不通,或在否定GB 50010现浇的混凝土结构没有满足“整体性要求”,或意在限制预制叠合板应用。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