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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发布于:2022-08-15 11:30:15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基本概念

1、城乡用地

指市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其它建设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它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

2、城市建设用地

指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 hm2。

3、人口规模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单位为万人。

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指城市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该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5、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

指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单项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6、人均居住用地

指城市内的居住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城市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8、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指城市内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9、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

指城市内的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10、人均公园绿地

指城市内的公园绿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11、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指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单项用地面积除以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的比重,单位为%。

12、气候区

指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以 1 月平均气温、7 月平均气温、7 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而划分的七个一级区。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一般规定

(1)用地面积应按平面投影计算。每块用地只可计算一次,不得重复。 

(2)城市总体规划宜采用1/10000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建设用地分类计算,控制性详细规划宜采用1/20001/1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用地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分类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 

(3)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代码为“hm2”。数字统计精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1/10000图纸应精确至个位1/5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1/20001/1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4)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5)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2、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1)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来综合确定,并应同时符合表中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2)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105.0m2/人内确定。 

(3)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115.0m2/人内确定。 

(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不符合规定时,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m2/人。 

3、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1)规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I、II、VI、VII 气候区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8.0~38.0m2/人;III、IV 、V 气候区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3.0~36.0m2/人

(2)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2/人

(3)规划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 12.0m2/人

(4)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

4、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应分别为25.0~40.0、5.0~8.0、15.0~30.0、10.0~25.0、10.0~15.0

(2)工矿城市、风景旅游城市以及其它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其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地形图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在进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会使用到各种比例尺现状地形图以及城市规划工作管理与编制各种专用地形图的基础资料。当城市规划已经形成之后,需要依据逐步建设实现相关地形图编制。

     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定线拨地测量是其中运用到的重要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保证。这项工作首要的是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中对其中的红线以及建筑用地界线进行画出。随着现今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到这种专业的地形图。比如,城市规划验收地形图,就是城市规划中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得到批准的施工项目开展监督规划的相关环节,也是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换发的主要依据。

     在进行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中,若没有形成系统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就会导致之后的施工难以进行。所以,人们形象比喻地下管线如同人体内的“神经”和“血管”,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



地形图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一、地形图在城市规划中的具体应用

     城市规划是政府依据当前阶段的发展计划,在依据一定法规性文件的基础上制成的。它是一个城市在一个时期内对资源保护、资源利用、部署空间布局以及建设时序所依照的整体规划,也是城市发展社会经济的主要依据。城市规划问题一般分为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两个部分。对于城市发展来说,总体规划是立足于城市总体发展上的,是城市发展的总纲领、总引导,占据全局性地位。而详细规划,则是根据城市发展某一阶段或某一地域的具体情况开展的建设计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实际上不论是开展总体规划还是详细规划,都需要对城市经济,水文以及地质、气象等材料进行充分掌握,还需要掌握相应区域的具体地形图。可以通过对所规划区域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到规划时所需要用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并结合城市的规模大小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另外,还可从地形图上抽取到大量的信息,使其在城市地形图上开展用地分析,道路规划以及区域规划等工作。

     最后,结合城市规划所开展的具体功能分区以及规划设计图,开展城市区域的详细规划计划。城市总体规划时,对于较大城市选用1:25000或1:50000地形图,对于一般城市选用1:5000或1:10000地形图。城市详细规划时选用1:500-1:2000地形图。因此说,城市各种基本比例尺现状地形图是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重要基础资料。

二、地形图在城市用地分析中的应用

     对城市用地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是在1:5000或1:10000比例尺地形图上开展的,首先是对城市开发用地的具体地形进行分析,之后再对其进行深入的用地分析,对方案进行论证、比较、优选等。

     城市用地规划开展相关地形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得各项建设的用地需求得到满足,并对其中的土地情况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从而对城市建设的费用进行极大节省。一般来说,地形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按照城市规划区域的具体地形以及各项工程对地面坡度所产生的要求,在地形图上按照等高线之间的间距以及地形图上的等高距对地面坡度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地面坡度=等高距/等高线间距。一般来说,地面坡度有几个类型,即2%以下、2%-5%,5%-8%,8%以上等等。地面坡度的不同,也可用不同符号在图上进行标注。

⒉、根据规划区域的自然地形将其中的分水线分布画出,从而确定规划区域的汇水面积以及相应的排水方式。与此同时,还需要对其中坡度范围面积等参数进行合理计算。

3.在地形图中将梯田、沼泽、熔岩、滑坡等区域画出,依据这些区域,结合该区域的地质以及水文条件对各个区域的具体适用情况进行考虑,并研究对这些区域改善所用到的相关措施。

     通过上述的分析并综合其他自然条件,评定土地适用性,从而编制城市用地分析图。在城市建筑区还应利用1:500-1:1000地形图进行土地和建筑使用面积现状调查测量,其内容包括建筑用地(如住宅、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企业及内部庭院等)和非建筑用地(如街道、公园、绿地、河流、广场、铁路、空地耕地等)的现况调查测量。在一般地区,应在1:1000或者1:2000地形图上进行农田水利调查,其内容包括建筑用地、耕地和非耕地的现况调查测量,并以行政区域分别统计各种用地的面积。

     在对城市用地规划编制相应分析图的时候,需要根据其城建方针,并结合相应节约用地原则,编制相应分析图。因此,地形图是进行城市用地分析的主要资料。


我国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的内容

一、检验规划内容的落实情况

     检验规划的落实分为以下几点:

1、叠加对比物质空间建设状态。一方面对比研究城市建设成果与预期设定的规划成果,评价两者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做好土地应用情况评价工作也非常关键,明确土地应用对城市建设作用的影响,结合调查研究正确规划现阶段城市土地应用状态,并在叠加对比中,明确最终结果。

2、定量与考量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落实情况。除去空间性要素,非空间要素也属于城市规划工作的基础内容,其可以分为两点:发展目标与城市规划技术的经济指标。其中,前者具有极强的综合性,难以直接判别,一般情况下需要组建指标系统,将总体目标分为多个可以操控的指标加以展现;而后者具备具体性的特点,可以在统计计算中得到具体数据。最终在对比研究规划数值和现状数值后,可以获取完善的结论。

二、研究实施阶段的机理

     从本质上讲,规划实施机制主要用来保障规划工作可以在预期目标的引导下进行各项操作,其中包含解决问题、权责划分及城市建设等。具体内容包含:

1、检查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应用情况;

2、分析政策对规划实施带来的影响;

3、研究规划实施管理机制的组织;

4、了解规划系统中编制的应用情况。

     在完成这些工作后,有助于明确认识到实施阶段的机理价值,并从中提出有效的管控措施。

三、评判规划实施问题

     针对这一方面的评价,最重要的就是明确评价标准,最常见的主要分为3种:

1、以符合性标准为核心。了解当前城市规划情况,最终展现出的符合度决定了规划效果。此时,若将城市规划看作一个可以引导未来发展的模型,了解实际规划实施效果,要是空间发展模式同有关政策、规划目标等都展现出相同点,那么就证明城市规划工作有效完成了。

2、以公众反馈标准为核心。从本质上讲,城市规划工作就是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所以,群众的态度对规划实施评价有积极作用。一般情况下,满意度分为2种,一种是指对以往改善程度的满意情况,能用来展现规划实施的价值;而另一种是指对现阶段的满意情况,主要用来展现未来规划展现出的问题。

3、以新环境下的原规划适应性为核心。很多评价工作都是以规划编制要求为核心提出的,原因在于原本提出的规划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同,主要用来展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四、城市规划实施优化策略

     通常情况下,评价的对策性内容主要分为2点:

1、对原本就有的问题进行方案整改。通过了解所在地区的规划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保障政策。这项工作必须要从规划实施入手进行研究,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措施的科学性,而且可以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方向性和原则性。

2、对新问题提出适宜的调节方案。城市规划工作面对的问题大都是由新时代引发的不适宜性,此时就需要工作人员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革新。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有助于论证修编工作目标,并从新时代发展需求入手,了解原本城市规划方案的问题,而后在提出全新调节方案的同时,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知识点: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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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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