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引出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被发包人要求对合同外增加工程进行施工的情形并不少见。一般而言,承包人会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过,实务中承包人在完成增加工程后,常会因无法证实增加工程的计价标准,或无法证实该部分增量工程的工程造价,而与发包人就该部分工程价款结算产生争议。那么在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未就合同外增加工程计价标准进行约定,而承包人又无法证实合同外增量工程造价的情形下,该如何认定该部分增加工程的工程造价呢?
二、典型案例
三、深度解读
四、实务指引
五、关联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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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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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商品混凝土及钢筋算量争议问题解析一、商品混凝土费用问题分析 1、商品混凝土替换说明 在“交路网函〔2021〕1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有关说明的函”中对使用商品混凝土做了相关的修改。 即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施工现场拌和进行编制;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和拌和设备及拌和用人工的消耗量扣除,并按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消耗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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