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郑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组织观念,违规提拔任用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拆借、融资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晴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官方履历显示,郑晴出生1967年11月。他曾先后任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七冶金建设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任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2018年10月,郑晴任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0年9月,郑晴接替刘昭义,任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今年1月25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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