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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多出14倍,送上门来的不平衡报价,做不做?

发布于:2022-06-16 10:45:16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复制转发]

清单的不同表述


根据项目特征的描述判断,“ 人工清底 ”应该是独立的地下室,因为地下室一般没有桩基,所以人工清底中有钎探;“ 挖一般土方 ”则是有桩基的主楼。

一个是桩间土,一个是非桩间土,清单进行了分开列项,有利于投标人区别报价。

清土形式


基坑清土一般有两种形式: 随机跟进清土和独立清土。
随机跟进清土 :大型的土方由甲方独立发包,基底清土由总包负责。土方队伍在前面挖,总包在后面抄平、清土。
独立清土 :甲方独立发包的大型土方已经完成,留下一个挖好的基坑,预留的覆土、小量的地梁、集水坑等土方由总包负责。


同样的工程量,如执行定额,得到的预算价是相同的,但清土的形式不同,两者的实际成本大相径庭。

分析—随机跟进清土


1、随机跟进清土需视土方队伍的进度安排后面的人、机配备(见图1);施工节奏不由总包控制。有的地方大型土方白天不允许施工,只能在晚上进行。晚上进行粗作业,白天再进行二次的抄平细作业,并在验收后立即进行混凝土垫层的覆盖。夜间施工,一般又是通宵作业,工人的工资单价会有所增加。


2、据随机跟进“土方队伍在前面挖,总包在后面抄平、清土”的特点,挖土时前方的挖机都会 尽可能挖到抄平要求的标高 ,只有机械挖不到位的、挖机的齿槽遗留的不平整土方才用人工清挖, 不存在清单描述的预留30cm厚的覆土 。随机跟进还预留30cm厚覆土,根本不现实。

3、在人工高涨的当下,对挖机无法开挖的地梁、集水坑、独立柱基的土方, 视土质和管理的宽严程度 ,一般都配备小挖机作业,使用斗容量0.6m3或0.3m3的小挖机进行粗挖(或在垫板上作业),小挖机挖不到位的才采用人工清挖。 清单特征中的纯人工清土只在理论上成立,实际几乎不复存在。

4、跟进清出的土,用手推车送至挖机够得着的地方(土质允许,用机动翻斗车),由挖机挖带出坑。 不存在清单描述的“弃土基底范围以外”的现象。

随挖随清的土方还描述弃土,说明清单编制者对施工工艺的认识还不够。


分析 独立清槽


鉴于独立清槽在《  基坑清槽,按定额结算却产生了100%亏损,这些“大坑”敬请绕行!   》已有较详细的讲述,故不再繁冗赘复。
 

随意的清单


纵观清单特征的描述,流于形式套路,一线场景缺乏。有的特征描述很不严谨:
1、人工清底是‘ 抄平 ’,而不是“ 找平 ”。如不小心挖深,破坏了持力层,按规范必须换填,而不是用土“ 找平 ”,但特征却是“ …找平等 ”;  
2、结合图纸,地库为独立柱基,清单把‘独立基础’描述成“ 承台 ”;
3、对运走清出的土,人工清底描述为“ 弃土至基底范围以外 ”;挖一般土方描述为“ 弃土运距:勘查现场,自行考虑 ”。同样的场内运输,却是两种表述。


分析“ 勘查现场,自行考虑 ”的逻辑,清出的土应该是堆在工程现场,而不是外运。清单特征的两种表述法,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且“ 基底范围以外 ”的用词不严谨:可以理解为基坑以外,也可以理解成无需运出基坑,放在基坑边的空余位置,这显然不怎么成立。如此,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为强词夺理的口舌之争留下了空间。


并非有意的吹毛求疵,一个清单两种表述,太过随意,太不严谨。


可笑的清单


1、如甲方发包的大型土方在招标前已经完成,总包方独立清土,哪会再有“ 配合机械外运装车;配合机械取土、倾倒… ”?
2、如果是随机跟进清土,配合机械外运装车、取土、倾倒在实际中不可能存在。极端的理解:外运土方的堆场远在十几、几十公里外,其 倾倒 也要总包队伍派人去配合?岂不荒唐?
清单特征的描述要符合现实,贴近一线场景,天马行空的、带有倾向性的、不切合实际的描述,在日后的具体实施中会给争议留下很多的隐患。
3、更让人难于理解的是,挖土中既然还有“ …人工分层摊铺、夯实、洒水等 ”。明明是回填土的特征,怎么跑到人工清土中来了?不觉让人发笑。
 

矛盾的清单


挖一般土方 先是描述: 挖土的深度:垫层底标高+40cm…   接着又是: 桩顶+50cm以下的土石方…  到底预留了多少厚的覆土,怕是编制者自己也没弄明白。


桩顶预留剔除的保护帽 一般为50cm高 ,在基坑内打桩,覆留少了,桩保护帽就需支模浇筑,所以主楼预留50cm厚的覆土。而车库没有工程桩,按常规的30cm留置。(见示意图2)



那么到底是垫层底标高+40cm,还是桩顶+50cm以下呢?

 1、垫层底标高+40cm = 40cm厚覆土;

 2、据国标16G101图集显示(图3),桩顶深入承台10cm,桩顶+50cm以下覆土厚度为0.70cm(0.5+0.10+0.10垫层 )。两者的厚度相差了30cm。



当然,桩顶保护帽不一定就是50cm时,当设计不明时,有省市的定额规定计算规则为桩顶+50cm,有些省市为+25cm(如河北定额)。故,无论是垫层底标高+40cm还是桩顶+50cm,都是可行的,没有一定的绝对。问题就出在一会是+400mm,一会又是+500mm,一单两制让人无所适从。


清单的漏洞


看清单,“ 人工清底 ”的工程量为 49387.22m3 ;“ 挖一般土方 ”的工程量是 30781.29m3
一个8500㎡不到的地下室,基底标高-6米不到(顶板覆土1.2m),仅仅清30cm厚的覆土,即便加上集水坑、独立柱基、地梁等的土方,以平均≈40cm厚度估算,无论如何没有这么大的工程量。按此计算,该基坑面积> 12.0万㎡ 方可达到该量(49387÷0.40), 两个子目工程量的误差之大 ,令人咂舌。

据判断,清单编制者可能是复制使用了甲方独立发包的大型土方的清单,后忘记修改工程量所致,为严重的工作失误。


如此巨大的工程量误差,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必将要扣除。如施工方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投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故意压低清土的单价,抬高其他项的单价,将会是何等的状况?

招标清单逻辑如此混乱,工程量误差如此之荒唐,不做不平衡报价是不是太傻了?如果进行不平衡报价,在谴责投标人“罪过”的同时,是否应该唾弃一下编制者的无能?

 

说在最后


最后我与同行交流, 上述的分析只是纸上谈兵 ,地域不同、工程的环境、各家的施工习惯不同,出现的情况也会大不同,做好报价还有很多的工作:

1、做好现场勘察,掌握场内的施工环境,弄清何种清土方式;
2、掌握土质,地下水位情况,对电梯井、集水坑斜坡是否塌方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做好评估;
3、了解、掌握当地的市场成本(机械、人工成本), 掌握初步的施工部署 ,了解公司的水平,根据现场勘察,掌握一定的数据指标,做好成本的评估,根据成本进行组价,而不是坐在家里一味的定额组价;
4、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清单澄清答疑,哪个要提,哪一个不提,做好决策。


投标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而是个系统工程,需施工技术口的支持与配合,更需要全盘的统筹。如何利用集体的智慧、团队的力量,体现了一个团队的执行力、凝聚力,反映出一个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而不是造价员的个人能力。 体现的是造价员“施工、预算、成本三位一体”的能力。
 

*本文系黄燕翔原创,独家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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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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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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