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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领域受贿罪的防范

发布于:2022-06-01 09:35:01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在建设工程领域之中,企业 及个人所涉及的绝大部分都是民事方面的法律,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极少会涉及刑事法律。 其实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涉及刑法的条文。 从客观上来说,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刑事犯罪的还是不少,常见的罪名至少有六十多种,如串通投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受贿罪等等,其中的受贿罪还是发案率较高的罪名。




       

       

受贿罪


根据相关统计,2018年建设工程领域受贿罪的案件数量是791件,在涉及的66个罪名中排列第1位; 2019年建设工程领域受贿罪的案件数量是515件,也是在66个罪名中排列第1位; 2020年建设工程领域受贿罪的数量是485件,仍居排行榜的第1位。 这表明在2018年至2020年这三年中,受贿罪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案率属于名列前茅的,它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最高发的犯罪。 究其原因是建设工程涉及国计民生,标的大,其中的利益也大,这是一个容易产生腐败的领域,受贿犯罪行为会发生在工程立项、融资、招投标、结算等各个环节。


何谓受贿罪?受贿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他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应当正确行使权力,廉洁奉公,绝不允许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索取、非法收受贿赂,把公共权力变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根据受贿方式和手段的不同,受贿罪可以分成普通型受贿、交易型受贿、委托理财受贿等共有十二种受贿的类型。


由于刑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与个人的法律关系,刑法处罚的内容是剥夺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它是法律中的高压线,如果触犯其后果不堪设想。有可能要受到六个月有期徒刑至死刑、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会对企业及个人造成巨大影响。


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是上海市闵行区一家建筑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当地一家小有名气 的公司。 2009年6月其因承建的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倒塌,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相关负责人员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随着“楼倒倒”事故的发生,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也跟着倒下了。 在一年后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于2012年注销。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在2008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担任该公司高层领导的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间接受贿共计人民币17.88亿元。赖小民于2021年1月5日被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此案开创了建国后国家干部受贿数额的最高纪录以及人民法院从一审宣判到死刑执行在一个月结束的最快速度记录。      

     
为何要预防建设工程领域的受贿犯罪呢?      

     

伟人毛泽东说过:政策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广义上的国家干部,他们的行为对国家的运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预防受贿犯罪就是要使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更好地知法、懂法、敬法,进而自觉守法,更好地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保障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运行,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如何预防建设工程领域的受贿犯罪呢?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二个方面进行:



       

       

宏观方面


一、顶层设计,深化工程建设行业体制改革


1.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建筑投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开以及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借鉴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和多年来建设项目管理经验的实践,建立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行市场优先原则,政府的责任应当是积极去配合市场、保护市场、培育市场、完善市场,从而逐步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去唱主角。


2.建立建筑行业诚信体系。要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制定企业诚信准则,树立建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对建设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法制教育。同时要加强政府对建筑的信用体系建设的引导和监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完善建筑行业信用系统的信息收集、记录和评价功能,可以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资源共享,实施工程项目廉洁准入制度。还有要发挥建筑协会、行业组织等的协调、服务、保障作用,推动完善建筑行业诚信的评价指标,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提高行业整体信誉。


3.规范行政审批权,建立公开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政府审批方面,减少行政审批的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从根本上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审批、查询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尽可能压缩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门举报投诉机制和申诉机制,全方位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


二、强化执行,保障各项制度规范运行到位。


1.在工程承包环节,让招投标制度发挥作用

统一进行信息公示与答疑,告知投标企业统一答疑时限、方式,减少场外操作空间;不断充实专家名录,做好评标人员的保密工作,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原则上不能充当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之间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避免招投标工作人员泄露评标专家;推广电子投标系统,发挥科技反腐功能,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对中标过程、中标结果多渠道予以公开,广泛听取意见。


2.在工程实施环节,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模式

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程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对工程变更、材料采购、工程预决算、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腐败风险;精确核算,聘请专业人员对工程费用进行评估、审核,对施工人员材料使用数额权限予以控制。


3.在物资采购环节,引入良性竞争规范采购行为

有关人员应对工程物资、建筑材料采购前期充分询价并将价格记录在案,充分比较采购价格;在采购决策时集体决策,对决策权予以分散,避免权力寻租;必须签订真实的采购合同,详细记录规格、数量等采购信息,并收取正规票据;建立材料出库、入库手续,并由专人管理,避免建筑材料物资被人为非法占用。


4.在财务管理环节,提高财务部门独立地位

严格财务纪律,做到收支有据和有案可查;提高财务地位,使财务人员不做假账,独立开展记账、核算等财务工作;及时发现有关单位在账务管理方面的不完善、不规范之处,按照现代化财务管理制度逐步予以纠正;规范国有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聘请专业的独立第三方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专项督察。


三、深化监督,健全制约机制


1.发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作用,消除风险隐患。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对施工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通过抽查、检测等方式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材料、施工技术、设备安装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划设计要求或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要及时给予处罚,向建设单位反映情况,消除风险隐患。


2.发挥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作用,为资金使用和质量安全把关。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做好巡视、检查、旁站等工作,记录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量;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应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要做到监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并随时真实地记录现场监理情况,确保监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发挥审计作用,对工程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能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应在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广泛实施,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在招标投标阶段,应重点审查招投标过程是否合理合法,招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公正,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估,对于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的不合理报价进行预警。在施工阶段,应重点审查施工过程中各款项的拨付数量与到位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的投标承诺的履行情况;还要检查洽商环节中增加的工程是否必要、合理。最后,在竣工结算阶段,加强对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审计,使审计结果合理、公平。


4.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监督,形成权力制约机制。各单位应对工程建设的决策、审批、采购、财务、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分散高风险环节的权力,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监督、保护干部,对重点岗位人员重点监督检查,对职务犯罪风险隐患或苗头性问题,应启动预警或诫勉谈话,保护干部,防止其滑入犯罪的泥沼。


5.实施工程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外界监督。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工程执行情况、质量、投资等方面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举报、领导信箱、监督电话等多种途径,夯实监督工作基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惩防并举,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考核、奖惩机制

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考评体系,抓好制度执行的任务分解和措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执行时限,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严惩职务犯罪,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

严肃查办在工程承包、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渎职侵权等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中存在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3.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工程建设行业主管单位应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国家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国家监察部门通过查办倒查廉政风险点的优势,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查找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微观方面

一、遏制个人私欲,守住心理防线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常怀律己之心。因为建设工程领域内的建筑商、材料商,眼中盯着你的只是手中的权利而已,不要倒在“糖衣炮弹”之下。要时刻遏制自身的贪欲。官员随着职位的升迁,权力会越来越大,诱惑会越来越多,官员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私欲观念作祟,思想变质,道德防线溃败,从拿一点点发展到最后贪欲膨胀,由小错铸成大错,跌进刑罚加身、万劫不复的深渊。


二、要加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


在当今充满诱惑的社会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加强个人修养,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来抵抗外界的诱惑。除了要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政治修养以外,法律知识的学习也至关重要。许多腐败问题的发生,都与缺乏法律知识,对行为的法律后果判断认识错误有关。只有提高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才能有效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莫怨清廉淡如水,应悉贪婪铁窗泪”,作为建设工程领域方面的国家干部,每个人只有筑起拒腐防变的心灵之坝,才能置身于社会环境中不迷失方向,不会折翼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 树树造价
    树树造价 沙发

    感谢分享

    2022-06-12 2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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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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