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2-16 17:03:16
来自: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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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有一旅馆改造装修工程现已完工,由于招标时,根据招标文件无工程量清单,也不设标底.根据招标文件采用施工图预算招标且规定为固定价合同,增减部分按设计变更及超出图纸隐蔽签证,按8%比例予以下浮,且合同也是按以上规定签订的。工程招标方式为邀请议标,经第一次公开拆标并宣标后,采用二次秘密报价并以最底价中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工程第一次开标价其中三家大致为120万,另一家为大致28万,经审查后发现该投标单位漏算了诸多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建议,最低一家不定为废标,并且建议评委会对其低标投标情况进行提问,同意其修正后参加二次报价。工程第二次开标价其中三家大致为115万,另一家为70万,经评委会再三与其确定按此价能否完成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时,投标单位的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办法,建设单位考虑节资增益,最终建设单位确定该投标单位以70万元中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主要条款签定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建设单位加强了工程现场的管理力度,委托了当地质监站和监理公司同时建设单位也派专人加以管理,尽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多次以亏本为由要求建设单位确认其漏算工作量,在建设单位代表回答按合同办时多次提出停工,但建设单位代表及其对现场总监的严格管理及支持下,工程还是按照招标文件、图纸及规范保质保量的完成并一次性通过验收.现工程决算进入建设单位初审阶段,在施工单位所报决算中将所漏项目重新计算,而在建设单按照合同严肃性及投资方面是不可能同意的!请各位排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立场谈谈您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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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啊,是施工图预算包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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