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土建工程造价 \ 因新冠疫情引发的工程费用如何有效进行工程索赔?

因新冠疫情引发的工程费用如何有效进行工程索赔?

发布于:2022-05-17 08:53:17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近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反弹增多的趋势,疫情风险随时随地存在,建筑工地已发生群感染事件。为保证企业合法利益,与甲方合理承担风险,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索赔工作做相应的指引,供各单位、项目部在办理疫情索赔事件中做参考。相关内容如下:

一、 落实索赔费用手续确认
1、当新冠肺炎疫情对项目造成影响时,项目部应立即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函,阐明疫情对项目影响工期和增加的费用。
2、在疫情期间,定期或者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地的状况,以及导致费用增加的具体的措施、方案和依据。在过程中,对于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的,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进行书面确认。
3、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提出要求补偿的费用或合同价格的调整。
4、在办理索赔程序时应注意索赔资料提交的时效性。以下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9.14.2条内容:
(1)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二、 做好疫情期间的资料收集
1、做好对政府、行业、街道等部门文件收集工作。
(1)政府文件、住建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停工、复工通知;
(2)项目所在地省、市主管部门对疫情费用办理的文件;
(3)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发出的相关的封闭、隔离通知文件。
2、做好对现场资料的收集与确认。
(1)人工数量确认: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数量应每天通知甲方和监理进行确认,对于不具备现场确认条件的,可通过钉钉考勤打卡或者政府实名制考勤打卡记录。实时做好现场人员的名册的统计和人员照片的留存。对于照片的留存可以通过“今日水印相机”软件留存时间、地点等信息。每天通过微信、邮箱的方式发甲方和监理进行确认;
(2)其他相关资料:1)发包人指令停、复工的通知;配合防控措施而支出费用的证据、停工期间工资发放清单、停工期间材料损耗、设备损坏的相关证据;发包人通知承包人照管、清理、修复工程的通知、函件及费用支出证据;施工进度计划表、网络图等;疫情造成人工、材料、设备价格上涨的证据;与索赔事项相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备忘录;索赔通知、报告的提交、签认证据等等。
三、 办理疫情索赔费用的内容:
对合同内对不可抗力、新冠疫情费用补偿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于合同中未有约定的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0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7.2条、19.1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17条的规定执行。相关费用计算参考如下:
1、工期计算
停工损失工期=政令或批准停工工期-春节计划停工工期;
降效影响工期=人机降效时段天数×人工、机械综合降效率;
总延长工期=停工损失工期+降效影响工期-赶工工期(赶工工期为停工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批准的赶工工期)。
2、人工费
看护人员人工费=批准增加的停工期间看护人员工日数量×看护人员疫情前日平均工资×2(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政府文件确定的休息日工资以2倍计算,其余按1倍计算);
待工人员人工费=停工期间待工人员工日数量×待工人员日平均补贴标准;
隔离人员人工费=疫情防控期间隔离人员工日数量×隔离人员日平均补贴标准。
3、材料费
材料(设备)运输增加费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解除损失费按发承包双方商定的。
材料价差应执行合同约定,如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调整的,当符合情势变更原则后双方协商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并按照双方协商的调整幅度和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费用应按照租赁的价格计算。
4、施工机械费
停工期机械租赁增加费=Σ各租赁机械租赁日期×租赁单价×分担比例;
5、防疫措施费
防疫人员补助费=防疫期间防疫人员工日数量×防疫人员日平均补贴标准;
防疫材料费=Σ防疫物资数量×单价;
防疫临时设施费=门岗防控改造费+车辆清洗设施改造费+临时围护设施改造费+生活区(场内隔离)改造+防疫标牌+必要的监控设施等其他设施费;
疫情期间复工必要的人员返场、上下班需要投入的特殊交通措施费用。
其他防疫费=宣传费+培训费+不可预见的其他防控措施性费用。
6、停复工技术措施费
按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的停工措施方案及发生的措施费用,以项计列。
7、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日数量×管理人员疫情前日平均工资。
8、赶工措施费
降效赶工人工增加费=Σ降效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增加率×1.5×(1+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降效赶工机械增加费=Σ降效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中施工机械费×机械消耗量增加率+降效期间完成的工程量×机械费中机上人工费×机械消耗量增加率×0.5×(1+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赶工技术措施费按甲方批准的赶工措施方案,以及发生的措施费用,以项计列。应计取相应的管理费和利润。
9、资金成本增加费用:应根据工程停工期间和延误支付工程款期间的垫资成本增加费用。
10、税费:根据合同约定的税率计列。
四、 其他工作要求
1、各单位和项目部要针对疫情事件费用和工期的索赔外,应与甲方针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对于节点确权的项目要按月进行确权。对付款比例低的项目,要提高付款比例。
2、索赔报告并非一定用”索赔”二字,可以用"关于冠状病毒疫情事件损失商榷函、成本补偿函 ”,但内容一定要将事由、费用金额、人员数量、设备数量、材料清单等描述清晰。
(1)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首先,必须说明索赔的合同依据,即基于何种理由提出索赔要求。一种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承包商有资格因合同变更或追加额外工作而取得费用补偿和(或)延长工期;另一种是业主或其代理人任何违反合同规定给承包商造成损失,承包商有权索取补偿。
第二,索赔报告中必须有详细准确的损失金额及时间的计算。
第三,要证明客观事务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前因后果的关联性,要以合同为依据,说明业主违约或合同变更与引起索赔的必然性联系。
2)索赔报告必须准确:其中包括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索赔值的计算依据要正确,计算结果要准确,措辞要婉转和恰当。
3)索赔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对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阅读和了解,注意对索赔报告形式和内容的安排也是很有必要的。
索赔报告编写完毕后,应及时提交给甲方正式提索赔。索赔报告提交后,不能被动等待,应隔一定的时间主动向对方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因甲方通过对报告的仔细阅读审查,会对不合理的索赔进行反驳或提疑问,应根据所提出问题进一步作资料方面的准备,或提供补充资料,尽量为甲方处理索赔提供帮助、支持和合作。
实际中索赔的过程往往并不顺利,要及时地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并特别注意每个步骤的时效性及要求,比如时间节点、步骤程序要求、资料要求、接收对象等,以确保索赔顺利进行。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土建工程造价

返回版块

21.85 万条内容 · 62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重磅消息!关于EPC招投标的新规定来了!

目前普遍采用的是EPC建设模式。 国家层面对于EPC招投标也有了新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招标的要求       1、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