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工程施工准备
1、 技术准备
1.1 在开工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请设计单位解决,并做好设计技 术交底。
1.2 完成试验室临时资质申报。
1.3 承包人接桩后,应按合同文件的要求完成导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保护好各桩点, 直到工程竣工。
1.4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内完成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其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场地布置及临时工程的准备情况、主要施工人员、设备、机构设置、 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材料及机械设备的进场供应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工区 划分、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各项保证体系和措施。
1.5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 编制本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表》,并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以此作为工程内 业资料编制的依据之一。
1.6 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总体开工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应包括:施工 机构、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 施的修建,施工方案准备情况等。
1.7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应在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 告,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及机械进场 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2、 材料准备
路面施工前,应提前做好沥青、抗剥落剂、矿粉、水泥、砂石料、钢筋 ( 材 ) 等各项材料的招标定购工作, 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材料供应计划。所有材料采购均应严格按照材料验收和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 进入现场。
3、 路基核验
3.1 路面承包人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承包人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承包人移 交核验合格的路基,所移交连续路基的长度应不小于 4km 。
3.2 所移交的路基段落内路槽、边坡防护、桥涵 ( 包括铺装层、伸缩缝预留槽、搭板、过渡板 ) 、隧道 ( 包 括洞门墙、进出口路面、洞口搭板、过渡板、洞口转向车道 ) 应全部完成。
15.3.3 路基移交须在路基承包人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及质监部门抽检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 位、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参加,并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 位。
3.4 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 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频率和设计要 求对路基土建工程进行核验。对于主线渐变段、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等特殊路段的外形尺寸和高程,台背 回填质量,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衔接,伸缩缝预埋钢筋及搭板、过渡板等应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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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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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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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内容很丰富全面,对新人有一定的学习参考价值,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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