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表示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 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地不应少于0.50m2/人;旧区改建项目集中绿地不应少于0.35m2/人
■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其位置应方便使用和管理;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时,应设专用配电箱
■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层高不应低于3.00m
■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
■建筑高度不超过18m时,公共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建筑高度超过18m时,公共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m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明确担架电梯尺寸:
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m,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m;
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m,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m;
■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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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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