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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1省公布考试时间!1省公布报名时间!

发布于:2022-04-14 16:32:14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今天通知2件事:

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②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四川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厅办发〔2022〕1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08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上半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我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1日、22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2月17日、18日。 具体考试专业及考试时间见附件2。

考试专业及科目安排如下:

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考一次,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次报名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机考90分钟;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机考150分钟。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题目为客观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题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

考试方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客观题在计算机上选择答案作答,主观题需使用计算机键盘等录入答题内容,并按提示要求作答。

二、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报考条件为: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该项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具体学校及评估通过时间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内设机构”“人事司”专栏“工作信息”目录查询。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参加另一种《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工作年限计算。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取得学历证书前参与本专业学习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年限计算。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2022年4月14日至4月26日。

(三)缴费时间

2022年4月14日至4月27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2022年5月17日至6月17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5月17日至5月20日。

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报名。

2.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

在线核查结果不影响后续报名,但在线核查无法通过的考生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大小为100-300kb),有关说明见附件1。

5.已取得一种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种《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考试,报名结束后,将统一进行数据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6.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都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4。

(三)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新增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375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的规定,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69元。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查分申请”栏网上提交查分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

(四)证书

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七、考试须知

(一) 该项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各科目允许携带的资料如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目考试,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2013版计价与计量规范、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3.《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工程)科目考试,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8版《公路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科目考试,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办〔2015〕9号)、2007年《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水利部颁〔2002〕《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颁〔2002〕《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并能携带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除上述规定工具书外,不允许携带其他教材、习题集、复印件,不允许携带各种功能、类型的计算器,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含准考证电子图片)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电子图片等其他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考务相关事宜咨询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5)。

八、考试大纲、教材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可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查看或免费下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参考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参考教材由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编写,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工程)参考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参考教材由四川省水利厅编写,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

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


   

   

北京

关于做好北京市 2022 年度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 4月11日至4月15日

考试时间: 5月21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7日至5月2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执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 社事业字〔2020〕4 号)精神,现将北京市 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一科”和“增专业”3 个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报考级别。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 与计价实务》2 个科目。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 4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 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 级别)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 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3.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4.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 2016 年 3 月 2 日以后);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


(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


(三)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 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


(四)报名条件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 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 2B 铅笔填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


“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 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和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 为“新考生”。


1. “老考生”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 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5 日 14:00;

(2)网上缴费时间: 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9 日。


2.“新考生”



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1) 学历和学位证书;

(2) 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能证明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4) 报考“免一科”级别的人员还须上传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无需上传),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  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学 历)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原件的清晰图片。


3. 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 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 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二)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21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 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19 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265 号)。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其他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可于 2022 年 9 月下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


(三)按照《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4 号)和《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资格证书或电子合格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京发改

〔2022〕375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45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


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 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生应在考前 14 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

前 14 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 异常”且持本人首场参考科目考试前 48 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为准。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 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4月需报名的地区有: 北京,广东,四川 ,至于其它地区伙伴们也不用着急,多数地区已公布考试时间,报名时间也将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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