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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西安地铁三号线质量问题电缆责任人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于:2021-12-01 10:23:01 来自:道路桥梁/轨道交通 [复制转发]

一、最新消息        

20年5月15日,陕西高院向社会发布2019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 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王××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单位行贿、行贿案入选。
2015年2月至7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奥凯公司)先后与中铁一局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等西安地铁三号线施工单位签订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此外,陕西奥凯公司还与中铁电气化局西安地铁AFC项目、中铁二十五局西安地铁派出所停车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供应电力电缆。合同签订后,王志伟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偷工减料生产电缆,以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电缆向施工单位销售。 案发后经鉴定,不合格线缆金额为3840余万元。 另查明,2009年至2011年,王××在任长江高科电缆代理销售人员期间,为销售电缆,向西安市地铁建设有关项目管理人员行贿58万元。陕西奥凯公司及王××等人向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行贿42.7万元。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陕西奥凯公司及王××等8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陕西奥凯公司及王××等4人犯单位行贿罪,王××犯行贿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判处陕西奥凯公司罚金人民币三千零五十万元;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对王志伟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一百五十万元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判处其他7名被告人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王××等人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引发社会公众对西安地铁施工质量和运行安全的高度关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被告单位陕西奥凯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等为 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规定,以次充好,生产销售不合格 电缆,给地铁运行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采取行贿手段销售产品,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王××等依法从严判处,有力打击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及不正当竞争犯罪,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事件回顾    

1. 2017年3月15日 ,有网友发帖质疑地铁三号线电缆相关问题:
图:举报贴
举报帖发出后,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不承认问题!
举报帖发出后,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不仅不承认问题,还反咬一口,声称该帖文中的不实言论损害了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劣影响。
该公司表示,帖中称公司为 “一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作坊”、“电缆全部为偷工减料”以及“该公司及负责人违法进行招投标” 等表述均无事实依据,还说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告举报者损害商业信誉。
图:报案材料
2. 2017年3月20日 ,西安市政府发布会公布 送检电缆样本均不合格 ,问题电缆将全部更换!
20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抽检结果和相关问题调查进展情况。
据通报,地铁三号线低压电缆5个抽检样品不合格,当地将对问题电缆全部更换。公安机关依法控制相关人员8名,同时,对奥凯公司生产场所予以查封,相关账目予以封存。
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吕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地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有丝毫的差错。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说明市政府的工作没有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没有尽职尽责。
针对目前的问题,西安市政府将责令市地铁公司,本着依法有据、尊重科学、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在保证三号线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整改,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对问题电缆全部更换。
3. 2017年3月24日 ,嗅到危险的气息湖南基建投资集团董事长彭××手持外国护照逃往澳大利亚,原担任长沙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此后,彭××与其妻贾××被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图:西安地铁三号线
4. 2017年6月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对 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 。此外,对 央企驻陕单位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
5. 2017年8月1日 ,西安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西安市地铁办公原主任兼西安地铁公司原总经理陈××,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6. 2018年 ,住建部陆续下发十几份处罚通告,已有8名项目经理、2名监理工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且5年内不予注册,2家监理公司被资质降级。
  • 1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庞××,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2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奚××,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3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田××,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4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黄××,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6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沈××,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7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赵××,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8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9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吴××, 吊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1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肖××, 吊销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2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孙××, 吊销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将监理综合 资质降为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公路工程监理甲级、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
  • 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 由甲级降为乙级
三、多人落马、获刑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截至目前,因“奥凯电缆门”事件牵出的西安地铁系列案件中,已有多人被判决。
西安地铁办原副主任王××、原副主任唐××均 获刑五年
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产品检测中心原主任冯××被判 拘役六个月
西安地铁公司机电设备处原副处长杜××,被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
陕西弘茂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为承揽工程,伪造国家机关核发的资质文件投标西安地铁工程建设,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 获刑六个月
另外,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处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王××处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 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 的刑期,并处罚金。
此外,还有多人已被逮捕或被起诉。
西安地铁“电缆门”堪称近年来公共安全领域最为恶劣的一起事件。
生产环节恶意制假售假,采购环节内外串通,使用环节把关形同虚设,行政监管履职不力……
这个链条上的参与者,置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徇私枉法,谋取私利,为所欲为——但终究,他们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正应了那句话: 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有什么背景,都必须查清查准,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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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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