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 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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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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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面积计算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 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 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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