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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标准化2018word版,图文并茂

发布于:2021-07-14 13:34:14 来自:道路桥梁/道路工程 [复制转发]
1  总则
1.1 为规范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基工程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结合设计文件,编制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基施工管理。
1.3 本指南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路基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和行业内采取的成熟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工法,内蒙古自治区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施工图纸,以及内蒙古高路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高等级公路质量控制要点》进行编制。
1.4  路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改善施工条件,制定确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1.5 路基施工要树立环保理念,坚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生态、有序发展”的原则,减少对旧路的破坏及对当地的地质、排水和生态绿化环境的破坏。
1.6 路基施工要体现区域的实际情况,着重从工艺、技术、工艺和管理的角度入手,更加有效的消除路基施工的质量通病,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1.7 路堑开挖边坡、特殊路基处理、高填方路基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和动态施工方案,与动态变形监测同步进行,并做好施工期间的变形监测工作。
1.8 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工期安排是路基质量的重要保障,路基工程工期必须服从于质量、施工环境温度、材料准备等相关要求,科学地进行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快速推进施工任务。
1.9 在使用和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公路工程相关设计、施工、试验、检测、测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本指南未涉及内容应按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范及交通运输部2012年11月颁布的《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执行。
1.10  施工组织需结合交通组织管理进行编制,施工组织中要求充分调查施工标段现状,合理划分施工段落,集中资源,快速逐段完成施工段落,减少由于清表及破坏旧路排水系统后裸露时间,减少交通组织及安全风险。
1.11 本文所指的“进场时间”是指“从承包人接到进场通知书之时起第28天开始起算的时间”。
1.12  本文所指的“设计要求(或规定)”应理解为“设计图纸要求(或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承包人进场后28天内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①收集沿线的气象、水文及地质等资料;②核查沿线厂矿企业、村组通行及农业生产的跨线桥、通道、涵洞,确定排水结构物的基础标高和走向,以及其排水系统设计是否完善、合理,复查全线的路系、水系,确保工程施工期间不影响地方的生产、生活;③了解现场施工材料供应和交通等施工条件。承包人应根据上述的现场踏勘结果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在正式开工前28天内报备至监理工程师处。
2.1.2在路基施工开工前,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做好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2.1.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G  F80/1)编制本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表》,并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以此作为工程内业资料编制的依据之一。
2.1.4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对标段内软基及特殊路基进行复核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在进场后60天内报备业主。
2.1.5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对结构物及路面标高进行拟合,要求在施工单位进场28天内完成结构物标高的拟合,60天内完成路面标高的拟合,并把拟合数据上报业主,由业主协调设计单位,进行数据拟合调整。
2.1.6承包人在正式开工前7天至少应将本标段所涉及的各类管线及沟渠的拆迁或改移规划、改扩建施工中对正在通行高速公路的交通组织和管控方案等上报监理工程师处审批同意方可正式开工。
2.1.7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施工合同要求和施工现场进度需要,但配置的施工机械至少应达到以下性能参数(见表2.1-1)。
表2.1-1     路基施工机械最低要求
机械名称
指标参数
使用年限
备注
大型挖掘机
额定功率≥134KW,斗容1~2m3 及以上



/

大型推土机
额定功率≥165KW,铲刀容量≥6.5m3

重型光轮振动压路机
工作质量≥25t,激振力≥400KN

小型光轮振动压路机
4.5t≥质量>1t

平地机
额定功率≥120KW

大型装载机
斗容≥2.7m3,额定功率≥160KW


自行式冲击压路机
冲击势能≥25KJ,冲击轮质量≥12t

2.2  测量放线
2.2.1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做好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现场调查和测量复测,并将调查情况和复测结果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28天内提交至监理工程师处。
2)对存在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承包人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有异议的基准点,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的高程修正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定正确高程。
3)承包人应将施工中全部控制桩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有用的标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在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
4)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增设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
5)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对破坏的桩位点应及时恢复。
6)控制点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
7)对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存档。
2.2.2导线复测
1)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导线起终点应与国家大地点(三角点、导线点)联测,相邻合同段应由总监办协调组织联测;对于所有导线点至少按照一级导线标准进行复测。
2)使用导线复测仪器前,应进行标定,检验校正,仪器标定、校正报告复印件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
4)同一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度要求。
5)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和改移,且施工期间应保证其精度。
2.2.3水准点复测
1)对于交付的水准点,首先应对其进行复核,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差范围的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2)沿路线每500m宜设一个水准点。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和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测设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一般平原区不得大于200m,丘陵区为100m。
3)水准点有可能受施工影响时,应进行处理。
2.2.4中线放样
1)路基开工前,应认真核对长短链情况,按照《公路勘测规范》和《公路勘测细则》中有关规定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2)中线放样时,注意路线中线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应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协调处理。
3)如发现涉及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做断链处理,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同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2.2.5路基放样
1)在路基施工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复测,核对或补充横断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在路基施工前,应设置标识桩。对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取土坑、 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应标识清楚。在横断面施测中,还应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标出相关水位、土石分界等。
3)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与设计对应,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
4)对高填深挖路段,每挖填3~5m或者一个边坡平台(碎落台),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
5)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的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
2.3  作业条件
2.3.1一般要求
1)承包人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界桩放样,确定路基施工界线。保护监理工程师制定的所有要求保留的植被、地下构造物及其他设施等。
2)承包人在正式开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对沿线管线、电力通讯线缆、沟渠做好详细的复查,并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包头、鄂尔多斯分公司)协调做好沿线的管线、电力通讯线缆、沟渠的交底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原有管线、电力通讯线缆、沟渠的正常使用。
3)场地拆迁清理及回填密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高程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核,作为路基施工计量的依据。
4)承包人应按工作量的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3.2场地清理
1)路基用地范围内(本指南中为填方坡脚、挖方坡顶范围,不包含桥梁以及需挖除非适用方路段)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将原路堤外侧的平台及边沟表面的杂草、树根、种植土、有机物残渣、垃圾清除,清理深度及范围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见图2.3-1。坡脚虚土应予清除,并应清至硬地。路基用地范围内的乔木,按照乔木再利用的要求, 提前进行乔木移植。
2)伸入既有高速公路硬路肩以下路基内的树根在清表至要求位置时垂直下切,将硬路肩范围外的树根予以切除,而硬路肩范围内的土体清表和切除树根时应注意不得扰动。
3)对于需要两侧拼宽的老路两侧成林路段,因成林树木根系发达、埋藏深,清表后应挖至树坑底再进行回填压实。
4)对属耕作层土壤的地面,承包人应将原地面以下按设计深度要求应予清除的耕作层土壤挖出集中堆集在指定的储藏地点,以备再用。对需改良还耕的场地,承包人应将合同规定对改良还耕的场地进行清理和整平,然后将堆积在储藏地点的耕作层土壤运输至指定的改良还耕场地摊铺、整平(图2.3-2)。承包人对改良还耕场地的清理和整平、以及对剥离耕作层土壤的摊铺和整平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要求。
5)对于路堑路段(设计有截水沟)的边坡开挖线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6)应对取土坑的原地面表层腐殖土、表土、草皮等进行清理,填方地段还应按设计要求整平压实,使压实度应达到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清出的表层土应充分利用(供后期边坡绿化和土地复耕使用)。
7)路基跨越河、塘、湖地段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工艺进行填前处理。
8)连接线工程基底处理:一般耕地、荒漠段按30cm清表土;灌木按50cm清表;大树按1m清表回填。路基两侧各加宽30cm填筑,路基填筑碾压工序全部完成后再刷坡,刷坡土方用于挡水埝、中央分隔带回填、互通区整形及景观设计用土。
9)改扩建工程路基拼宽基底处理:
⑴一般路段清表按30cm;原路两侧成林路段50~80cm;原路两侧遗留老路刷坡土方(虚填)的段落或者生活、建筑垃圾密集区需清理至地面再清表;原路设置排水沟路段,进行开阔断面挖除老路排水沟,宽度不小于3m,深度至排水沟底以下不小于10cm。
⑵基底土质为细砂,土体松散且清表厚度小于50cm路段应再下挖30cm翻挖回填,使得压实度不小于92℅。
2.3.3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设计图纸中明确要求拆除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结构物等,承包人应予以拆除。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结构物,应在对其正常施工作出妥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图2.3-4)。对拆除的废弃物,承包人应将之运至废弃地点废弃,不得随意丢弃。对于按设计图纸要求需要再生利用的防排水、服务区路面、高速公路旧路面、服务区房建及跨线天桥的拆除物,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要求对堆集在指定地点的可再生利用的拆除物进行切割、分解或破碎,以获得符合相应设计图纸规定或规范要求的可再生集料(见图2.3-4和图2.3-5)
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指静态爆破)或其他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建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3)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将其有序堆置于指定区域。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妥善处理。对于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需按要求回填夯实,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4)对旧排水沟及边沟的拆除,按照施工进度安排,分段落,逐段完成,尚未进入施工阶段时,要尽量保留原有排水系统。
3  一般路基施工
3.1  一般规定
3.1.1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挖填方工程量、计划工期、挖填方的土石方调配、借土场和弃土场的选择、施工便道的规划,并结合当地气候和季节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施工位置,做好配置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路基施工在合同工期内优质、高效、有序、协调地推进。
3.1.2在进行路基施工时,应做好施工期间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 施应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
3.1.3  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各类沟槽基坑开挖后宜尽快封闭,严禁雨水浸泡。
3.1.4 路基上的电缆槽、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 施工期间应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
3.1.5  边坡修整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且应符合业主、总监办的其他文件要求(及规定 )。
3.1.6  路基开工必须获得已经批复的相应的路基开工报告(含填方段试验段总结)。
3.2  挖方路基
3.2.1基本要求
1)包茂高速公路扩建路段路堑开挖施工,要结合现有道路保通方案和边坡防护方案灵活选取开挖方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案均应先做好对高速公路的临时防护设施。
2)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堑施工应遵循“各级临时性防护一次性施工到位、逐级开挖边坡、逐级修坡、逐级进行边坡防护、逐级拆除临时性防护”的原则和流程。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置路堑平台(碎落台),严格控制路堑一次性挖到路槽顶再修整边坡和进行边坡防护的现象。
3)挖方路堑边坡坡率一般以设计图纸确定的坡率为准,坡率确需变更的应根据实际的地形、岩土性质、构造发育情况、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按变更程序办理。挖方路段边坡坡率应做到坡面顺畅、连续。
4)土方路段的挖方路堑坡顶取消折角,采用贴切自然的圆弧过渡,与原地貌融为一体,以美化环境,贴近自然。
5)路堑开挖边坡工程应采用动态施工技术。边坡开挖揭露地层、地下水等因素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汇报监理、设计和业主单位,并综合其防护形式分析坡体稳定性,考虑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在坡体开挖过程中,应与边坡动态变形监测同步进行,做好施工期间坡体变形监测工作。
6)雨季施工时应做好可以在雨季期间施工项目的安排。土方路堑作业一般应选择砂类土、碎砾石和弃方段施工,除施工车辆外,应严格控制其他车辆在施工场地通行高液限土、膨胀土及利用方地段不宜在雨季施工。工程地质不良路段以及排水困难路段,不宜安排在雨季施工。
7)雨季开挖土质路堑时,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貌在适当位置先行设置截水沟。路堑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设置临时排水沟 ,临时排水沟应设置在距挖方边坡 1m位置,沟底纵坡不得小于1%,以确保排水通畅。截水沟、临时排水沟应与排水系统连接顺畅,确保水流通畅。按照动态的管理模式,根据施工状况,不断维护和整修各级平台旧有的或临时的排水沟、坡面急流槽的施工,确保施工作业面始终不积水。
8)雨季开挖土质路堑时,应分层开挖,分层高度不超过2m。开挖面应设置排水纵横坡,每层开挖面表面顺路面设计横坡方向应设置2~4%的排水横坡;当在路床顶面50cm以上开挖时,每层开挖面表面顺路线流水方向设置的排水纵坡应大于3%(沟底高程不应深入路床顶面);当挖至路床顶面以上50cm时停止开挖,待雨季过后再施工至路床顶设计高程。
9)挖方边坡不宜一次挖到设计坡面,应预留30~50cm厚的覆盖层,待雨季过后再修整到设计坡面。
3.2.2土质路堑
1)施工工序(图3.2-2)
2)施工要点
(1)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按相关的规定处理。
(2)在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在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应采取测量仪器对开挖的坡面进行复核,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3)进行路基开挖时,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
(4)包茂高速公路现有通车改扩建路段路堑开挖时当开挖至旧路面顶标高下30 cm后应停止施工,在下道工序未准备就绪前,不得继续开挖,以免新、旧道路因高差悬空时间过长造成潜在的交通安
(5)路床施工前,应先开挖排水边沟,防止边坡因雨水危害路床部分;路床需要换填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压实度应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土建工程》(DB15/441-2008)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指标要求。
(6)当路床土含水率高或为含水层时,应采取设置盲沟、换填、改良土质、土工织物等处理措施,路床填料除应满足规范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
(7)对包茂高速公路新建路段路床表层以下为非适用土、CBR值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土质,应换填为符合路基强度的土。
(8)填挖交界处应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应按照设计(或设计未注明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开挖。
(9)填方路基范围内的纵向便道在挖除时,应挖成台阶状并分层压实。严禁直接将纵向便道作为永久路基的一部分。
(10)路床换填砾石土(砂砾)时,应先对砾石土(砂砾)进行取样试验,严把材料关,杜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要求对材料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颗粒级配,塑性指数等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前应对路基表面上的浮土、杂物全部清除,并洒水湿润。砾石土(砂砾)施工采用自卸汽车运输、摊铺机摊铺,打桩挂线 控制高程,局部人工精平、25T 以上压路机碾压,试验及技术人员跟踪检测压实指标及其它控制指标。
砾石土材料要求:砾石土最大粒径应小于10cm,2-60mm粒径的砾石含量不低于30%,0.075-2mm砂的含量不低于15%,液限不大于30%。
3.2.3石质路堑
1)一般规定
(1)石质路堑可以采用机械凿除、火药爆破(结合机械凿除)、静态爆破(结合机械凿除)等施工方法。
(2)对新建路段、线外其他工程、以及红线内特殊路段,承包人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认为可以且确需采用火药爆破的工程,承包人应精心编制石质路堑爆破专项施工方 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评估机构(或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的方案由监理工程师上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对采用静态爆破方法施工的石质路堑,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呈报专项施工方案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石质路堑施工时应做好临空面和靠近正在通行高速公路侧的安全防护工作,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布设好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和配备足够的安全执勤人员。
(5)石质路堑施工不论采取何种施工方法,承包人均应对现场相关施工人员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以及相应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执证上岗。
2)静态爆破
(1)施工工序(图3.2-3)
图3.2-3  静态爆破施工工序流程图
(2)施工要点
①承包人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情况按照施工方案或监理人的要求布设爆破孔眼,布眼前首先要确定至少有一个以上临空面。
②钻孔方向尽可能做到与临空面平行;必须采取逐排作业,不得多排同时作业,钻眼深度根据现场石方状态而定,一般以1.2~2m为宜。
③钻孔的直径与破碎效果有直接关系,钻孔过小,不利于药剂充分发挥效力;钻孔太大,易冲孔,根据经验宜采用直径为42mm钻头最佳。
④钻空内的余水和余渣应用高压风吹洗干净,孔口旁应干净、无土石渣。
⑤装药
a.向下和横向的眼孔:流质状(糊状)灌入钻孔内以倒满为止;用药卷装填钻孔时, 应逐条捅实;建议采用“由上至下,分层破碎”的施工方式,方便人工操作。
b.水平方向和向下方向的钻孔,应遵循“集中浸泡,充分浸透,逐条装入,分条捣实” 的原则,即用比钻孔直径略小的高强长纤维纸袋装入药剂,按一个操作循环需要的药卷数量,放在盆中倒入洁净水完全浸泡,30~50 秒左右药卷充分湿润、完全不冒气泡时,取出药卷从孔底开始逐条装入并捅装紧,密实地装填到孔口(也可将药剂拌和后用灰浆 泵压入,孔口留5cm用黄泥封堵保证水分药剂不流出)。
c.装药完成后约3~5 小时为岩石开裂时间,裂缝大约为2~3 公分宽左右。岩石刚开裂后,可向裂缝加水后支持药剂持续完全反应,可获得更好胀裂效果。
d.进行岩石破碎施工,灌装时应采用多小组灌装的方式。各小组采用“同步操作,小拌勤装”的分式操作:每组施工工人在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每次操作循环过程中负责装孔的孔数不能过多。每次拌药量不能超过实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各灌装小组在取药、加水、拌药、灌装过程中应基本保持同步和保持相对距离进行(以免相互影响和冲孔发生安全事故),可以每孔内药剂的最大膨胀基本保持同期出现,有利于岩石的破碎。
e.每次装填过程中,已经开始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剂(表现开始冒气和温度快速上升)不允许装孔内。静态爆破要求从药剂加入拌合水到灌孔结束整个过程的时间应不超过五分钟。
f.药剂反映时间的控制
药剂反映的快慢与温度有直接关系,温度越高,反映时间越快,反之则慢。药剂(卷)反映时间过快易发生冲孔伤人事故,可用延缓反映时间的抑制剂;抑制剂放入浸泡药剂(卷)的拌和水中,加入量为拌和水的5%~6%。冬季加入促发剂和提高拌和水温度,拌和水温度不可超过50度,反映时间一般控制在30~60分钟较好,条件较好的施工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反映时间,以利于施工。
⑥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a.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b.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好劳保工作服、工作鞋和橡胶手套。施工人员未戴好劳保用品属安全违章,发生冲孔是正常现象。也是不可预见和不可完全控制的现象。
c.在药剂灌入钻孔到岩石开裂前,不可将面部直接面对已装药的钻孔。药剂灌装完成后,盖上麻袋或棕垫,远离装灌点。观察裂隙发展情况时应更加小心。此外施工现场应专门准备好清水和毛巾,冲孔时若药剂溅入眼内和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灼伤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清洗治疗。
d.在破碎工程施工中需要改变和控制反映时间,必须依照规定加入抑制剂或促发剂,并按要求配制使用,严禁擅自加入其它任何化学物品。
e.严禁将破碎剂加水后装入玻璃容器内(装入直口玻璃瓶、啤酒瓶等),否则非常危险。
f.刚钻好的孔的孔壁温度较高,应清洗干净后并待孔内温度正常符合装药温度要求 才能开始装药。
g.膨胀剂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防潮、防曝晒。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如依次未使用完,应立即扎紧袋口,需要时再开封。
h.使用膨胀剂前请确认操作人员对说明书已仔细阅读并理解。
图3.2-4   工人静态爆破装药时做好自身的防护
 3)火药爆破
(1)施工工序(图3.2-5)
(2)施工要点
①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节理发育程度、岩层产状和施工环境等确定开挖方案。石方爆破开挖应以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技术为主,禁止采用大爆破施工,严防超爆;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层开挖、分层防护及坡脚预加固技术。
②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
③收集现场数据加以分析,制订最优爆破方案。
④严格检查爆破所需的各种器材。各种器材应有出厂合格证书,经检查后方可使用。
⑤所有爆破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⑥对起爆顺序和起爆方式要进行分析和比较,以达到最佳效果。现场施工时,起爆 网络连接要严格按要求和规范执行。在使用电雷管和导爆索之前要进行检测,确保设备无质量问题。
⑦应加强装药过程和控制,严格按设计控制药量,不能少装或多装;间隔段填筑物要均匀;按岩石粉的自然密度装药,严禁捣实,堵塞的长度应符合要求。
⑧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网络,确保爆破顺利。起爆网络:设计起爆网络同一列(沿线路走向)炮孔均安装同一段别的毫秒雷管,用连通管把炮孔中的导爆管连接起来。爆破施工宜按以下程序进行:测量标定炮孔检查→钻孔→钻孔检查→爆破器材准备→装药→连接爆破网络→布设安全岗哨→炮孔堵塞→爆破覆盖→起爆信号→起爆→消除瞎炮→处理危石→解除警戒→石方清运→爆破效果分析及资料记录。
⑨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每下挖 2~3m,应对新开挖边坡进行刷坡。对于软质岩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硬和次坚硬岩石边坡,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应清除危石、松石、孤石。清刷后的石质路堑边坡, 坡率不应陡于设计规定。
⑩每次爆破完毕后,应及时清运爆破石方;整理完毕应测量路床高程,高出设计高程的要进行清除,直到符合设计要求为止;低于设计高程的要采用未筛分碎石、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填平等碾压密实。边坡的修整,即边坡表面的破碎岩石要全部清除掉,按设计要求进行刷坡。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宜小于30cm,横坡度不宜小于6%。
(3)爆破注意事项
①及时收集现场的各种数据,加以分析,对各种爆破方式进行比较,对起爆顺序和起爆方式要进行多次比选,以达到最佳效果。
②对爆破所需的各种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使用电雷管和导爆索之前必须要进行检测,无问题后才能使用。
③爆破的施工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④在现场施工时,起爆网络要严格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连接,在爆破前要检查起爆网络,周边环境以及安全警戒设置等情况,无问题后方可实施爆破。
⑤加强对装药过程的控制:严格按设计药量来控制,不能少装或多装,间隔段填充物要均匀,应按岩石粉的自然密度来装,不能捣实,堵塞的长度要符合规定要求。
(4)质量控制
①石质路堑边坡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边坡坡面不得有松石,路基边线应顺直、曲线应圆滑。竖孔炮眼残留率不应低于 70%;对于中硬质岩石,边坡不整处不应超过±15cm;对于软质岩石,边坡不平整处不应超过±10cm。
②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规定。
4)硬质岩石边坡采用光面爆破
1)施工要点
①测量放样:对照施工图纸准确放样边坡开挖桩,进行详细技术交底。
②场地清理:路堑开挖前应做好堑顶和场地内临时排水,对场地内的植被和其它建筑物进行清理。
③布孔:炮孔标定必须按照设计好的爆破参数准确地在爆破体上进行标识,不能随意变动设计位置。布孔前应先清除爆破体表面积土和破碎层,根据施工测量确定的边坡线,从边坡孔位开始标定,然后进行其他孔位的布置,准确布孔,浅孔爆破、深孔爆破均采用梅花形布孔,所有孔位准确测定,保证岩石块度的均匀性,保证边坡位置准确。预裂孔和光爆孔均采用测尺控制钻孔角度,确保爆后坡面平顺。
④钻孔:在钻孔过程口,应严格控制钻孔的孔位方向、角度和深度(深度用钻杆长度控制、角度用测尺控制,钻眼坡度不陡于设计坡度),尤其是边坡光爆孔的倾斜度应严格符合设计要求。孔眼钻进时应留意地质的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遇到夹层或与表面石质有明显差异时,应及时进行记录,调整孔位及孔网参数。钻孔完成后,及时清理孔口的浮碴,清孔采用高压风管吹孔,吹净后,应检查炮孔有无堵孔、卡孔现象,以及炮孔的间距、眼深、倾斜度是否与设计相符。
⑤装药:装药前,要仔细检查炮孔情况,清除孔内积水、杂物。装药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药量,把炸药按每孔的设计药量分好,边装药边量测,装药采用不耦合间隔装药,预裂孔基底加大装药密度,中间用钻屑进行间隔,以确保线装药密度符合要求。预裂孔为确保能完全起爆,起爆体应置于炮孔底部并反向装药。
⑥堵塞:堵塞物用粘土和细砂拌和,其粒度不大于30mm,含水量15%~20%(一 般以手握紧能使之成型,松手后不散开,且手上不粘水迹为准)。药卷安放后应立即进行堵塞,首先塞入纸团,以控制堵塞段长度(光爆孔口预留1m~1.5m)然后用木炮棍分层压紧捣实,每层以 10cm 左右为宜,堵塞中应注意保护好导爆索或导爆管。
⑦网络联结:光爆孔一般采用同段毫秒雷管起爆,孔间用同段毫秒雷管联结,最后绑扎一起,用火雷管起爆。
⑧爆破覆盖:它是控制飞石的重要手段,施工中采用两层土袋覆盖,先在草袋内装入砂土,覆盖后将草袋用绳子连成一片,草袋覆盖时要注意保护好起爆网络。
⑨安全警戒:在安全距离范围外(不少于 200m)设立警戒线,在各路口派设安全员进行安全警戒。并在爆破前同时发出警告哨音和视觉警告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发出预告信号后,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并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⑩起爆:发出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起爆员起爆。
?爆后检查: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领导人批准 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机械凿除
(1)施工方法:石方开挖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施工。施工中首先将岩层采用液压岩石破碎锤分层破碎,挖掘机配合清除岩块,按照设计边坡坡度、台阶及路基标高进行破碎,破碎将至设计坡面时,停止破碎,采用挖机进行修坡面。
(2)适用范围:宜在可能对周边的不可拆迁电力设备、国防设备、油库、铁路设施、运营公路、结构物和周围敏感环境等情况,爆破施工时的安全距离不足200 米时采 用;对火药爆破完成后产生的一些相对较大的石块,亦可以采用该方法进行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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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要点
①测量放线
利用在施工现场设置测量控制网,采用全站仪进行测量施工控制,根据设计坡比精 碓放样出路基边坡开挖轮廓,用白石灰画出轮廓线。边坡控制放样精度不大于±1cm,经监理人员确认后进行下一步破碎工作。
②开挖施工
a.根据测量精确放样出的路基边坡开挖轮廓线,采用挖机进行清除表土,将所要破 碎的石方露出,由于开挖破碎的方式为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因此首先根据实际地形修出 第一级施工平台,以方便破碎锤及挖机摆放。
b.现场安排施工人员根据实际地形采用红油漆进行画圈布点,布点间距为30cm,破 碎锤根据布置好的的红油漆点进行钻孔破碎,液压岩石破碎锤破碎施工时,将液压岩石破碎锤的钎杆压在岩石上,并保持一定压力后开动破碎锤,利用破碎锤的冲击力,将岩石破碎。
c.破碎锤破碎岩体时必须严格按照坡比进行破碎,不允许出现亏坡或坡比过大的情 况出现,第一级施工平台上的岩层破到位并采用挖机将坡面修平整后,然后进行下一施 工平台岩体的破碎施工。
d.破碎锤破碎时挖机配合,清除破碎岩体,并将已破碎的岩体装车,运输车辆采用自卸车,运至指定地点,直至该段路基坡面成型并且路基标高达到设计要求。
(4)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措施
①操作前检查螺栓和连接头是否松动,以及液压管路是否有泄漏现象。
②不得在液压缸的活塞杆全伸或全缩状况下操作破碎器。
③当液压软管出现激烈振动时应停止破碎器的操作,并检查蓄能器的压力。
④防止挖掘机的动臂与破碎器的钻头之间出现干涉现象。
⑤液压破碎器工作时的最佳液压油温度为50~60 度,最高不得超过80 度。若超过
80 度,需停止作业,待温度降低后再进行作业。
⑥使用时液压破碎锤及钎杆应垂直于工作面,以不产生径向力为原则。被破碎对象已出现破裂或开始产生裂纹时应立即停止破碎器的冲击,以免出现有害的“空打”。
⑦液压岩石破碎锤施工时,现场人员远离施工机械,防止开挖施工时飞溅的石渣伤人。
⑧边坡松动岩石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滚落发生危险。
⑨靠近高压线时,需时刻注意破碎锤锤头及挖掘机动臂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⑩液压岩石破碎锤及挖掘机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检修,防止因机械损耗而造成安全事故。
3.2.4  路堑整修
1)施工工序
1)施工工序(图3.2-1)
2)施工要点
(1)深路堑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对石质路堑,清刷边坡时应清除边坡上的危石、松石和孤石(注意,稳定的孤石也应清除)。
(2)在整修加固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如填补的厚度很小(10~20cm),而又是非边坡加固地段时,可用种草整修的方法,以种植土填补。
(3)各种排水沟的坡度、断面尺寸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检查,人工进行修整,不得随意用土填补沟面缺损部位。
(4)路堑边沟施工完成后,应对碎落台进行填土整平,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
(5)土质路床顶面达到设计高程后应采用平地机刮平,石质路床顶面标高超出设计部分应用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照与原路床相同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6)路堑边坡如出现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填补超挖坑槽。
(7)路基修整完毕后,对堆弃在路基范围内的多余的土石方应予清除。
3)质量控制
(1)路堑整修的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要求同路堤整修。
(2)路基的路床顶面路拱、高程、宽度、线形应符合图纸要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应圆滑,边线应顺直。
(3)路堑边坡坡度不得低于图纸要求,坡面应平顺稳定,不得亏坡。石质边坡还要求无险石、悬石、浮石和和孤石。
(4)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沟底无阻水、滞水现象,排水良好,符合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应连通。
3.3  填方路基
3.3.1基本要求
1)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填筑材料和填筑方式进行填筑;如设计图纸未专门规定,则选择的路基填料应满足规范要求。除图纸规定或现场确定为非适应材料外,路基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利用。
2)路堤施工应遵循“逐级填筑、逐级修坡、逐级防护”的原则和流程。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置路堤平台(护坡道 。
3)路基填筑必须水平分层施工,每层上料前均应用灰线打出方格网并严格按方格网规定的数量上料,以控制松铺系数;按填料类型选择性能优良、吨位足够、匹配的压实设备,严格工艺控制,保证压实质量。
4)根据现行路基路面相关规范及改扩建工程特点提出本项目路基填料要求,具体要求按图纸施工。
5)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所有新建路堤、特别是新旧路基的拼接位置应根据图纸要求进行自下而上逐级开挖台阶、铺设土工格室,按设计冲击增强补压的相应技术要求进行路基补强,对于不满足冲击碾压的(长度不足100m)路段,采用30T以上的压路机增强补压处理,对边角,压路机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采用液压冲击夯实进行路基补强处理,确保路基沉降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6)对于高填方路基需要进行地基检测,施工前向监理、业主及设计代表提交地基检测结果。若在施工中发现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与建设单位、监理人员、设计代表取得联系,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3.3.2填土路基
1)一般要求
(1)一般路段基底清表厚30cm,老路两侧成林路段清表厚50~80cm,原路两侧遗留老路刷坡土方(虚填)的段落或者生活、建筑垃圾密集区需清理至原地面再清表;原路设排水沟路段,进行开阔断面挖除老排水沟,宽度不小于3m,深度至排水沟底以下10cm。基底土质为细砂、土体松散且清表小于50cm路段应再下挖30cm翻挖回填,使得压实度不小于90%。
(2)对于基底横向坡度陡于1:5时,路基横向要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0m,且台阶底部设内倾斜4%的坡度。
(3)地基处理应按规范相关规定处理完毕,并检验合格。为了保证改扩建工程路基的压实质量,防止路基出现的长期沉降超过容许范围,承包人应严格做好路基清表后的填前压实,填前压实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承包人应按正常的压实程序做好路基清表后地面的压实工作,保证压实后地面的压实度达到92%以上并经验收合格。
(2)严禁使用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腐朽物质的土。淤泥、泥炭、高液限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经检验合格满足设计要求,方可使用。
(3)路基填料应符合设计图纸、《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第4.1.2款相关规定,CBR、液限、塑限等各项指标需通过试验确定,符合规范要求时方可使用。
(4)在路基填筑施工段,应测量放样,用白灰撒好边线。
(5)对于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6)路基填筑过程中,每填高不超过2m应对下边坡进行修整。
(7)拼接台阶开挖要求,需结合实际进行设置,按照每填筑一个台阶开挖一级,并把台阶开完验收纳入质检程序中,完善质检资料。
(8)连接线低填路段原地面挖除后换填砂砾不小于清表厚度30cm。路床120cm范围内砂砾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其压实度不低于96%。
(9)拼宽段低填段路基,路堤填筑前先清除原地面表土、拆除坡面排水及防护圬工并挖除表层耕植土,然后开挖至路床底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基底压实度不小于92%;然后进行路床回填碾压,路床底120cm以内压实度不小于96%;基底土质为细、中砂路段,上路床换填30cm厚砾石土;基底土质为风积沙、砂岩、泥质砂岩路段路床换填120cm砾石土。砾石土质量要求:最大粒径小于10cm,2~60mm粒径砾石不低于30%,0.075~2mm砂的含量不低于15%,液限不大于30%。泥质砂岩、砂岩路堤填料路段,路堤由基底至路床底面每填筑2.0m采用冲击碾压增强补压(含基底及路床底面);路基拼宽结合部从原地面起开挖台阶,填筑压实后,继续开挖至路床120cm范围内,冲击碾压增强补压范围覆盖老路路床底面。
(10)填方路基施工必须严格实行“划格上土,挂线施工,平地机整平,压路机碾压”。按路面平行面分层控制填土高程,分层填筑的各层间应平整,每层路表纵坡应不少于设计要求,每层路表横坡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以保证下雨期间施工场地不积水。
2)试验路段
(1)在填方路基开工之前,应进行路堤的试验段施工。
(2)基底经检验合格后,根据自卸车容量计算堆土间距;填筑施工路段时,应打网格,均匀卸土,用推土机按设计松铺厚度在整个路基宽度内进行摊铺;土方摊铺后应用平地机整平,形成路拱,经测定厚度后,在最佳含水率时进行碾压。
(3)碾压时,采用振动压路机进行施工。在碾压过程中,测定并记录不同阶段路堤土方密实度及碾压后土层厚度,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密实度要求。
(4)试验路段完成后,应对试验路段施工进行总结,以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
①每次土石方填筑后平地机整平和压路机碾压的工作段长度;
②能满足要求密实度标准的土层松铺系数;
③压实遍数及最佳机械组合;
④压实次数—压实度、含水率—压实度关系曲线。
⑤将试验段施工总结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路基方可展开大规模施工。
3)施工工序
路基填筑施工工序见图3.3-1
4)施工要点
(1)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质填筑路堤时,其应控制在最佳含水率时进行碾压。
(2)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30cm。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以确保路基修整边坡后路基边缘压实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3)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且原则上高液限土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 20cm,其它土类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 25cm。路床顶面最后一层填筑,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4)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逐层向上填筑,严禁半幅施工。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筑一层,经过压实并符合规定要求后,再填上一层。
(5)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按设计要求挖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层、分段填筑。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填。同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应小于0.5m。
(7)土方路基压实度由灌砂法测定,并按试验路段测定的工艺施工。零填路基上、下路床0~120cm 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 96%。改扩建段基底土质为细、中砂路段的上路床换填30cm砾石土,下路床翻挖回填,基底土质为风积沙、砂岩、泥质岩路段换填120cm砾石土。
(8)随着填方高度的增加,为避免下雨时雨水冲刷边坡,路基顶应相应地设置截水埂(图3.3-3),截水埂的设置高度应不少于20cm,宽度不少于30cm,长度应在填方区通长设置并保证雨水从挖方区流下时不致冲毁填挖交界处填土;截水埂开口处应设置临时急流槽(见 3.9 临时排水)与坡下排水沟连通。坡下排水沟应与附近桥涵或预留的桥涵缺口沟通,以保证下雨期间施工场地不积水。
(9)路床底面以下选用透水性良好的土进行填筑,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按图纸要求确定。
(10)高填方路堤需依据规范进行专项沉降和位移观测,观测方法按设计有关内容处理。半填半挖路基,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台阶。
(11)当填方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段交界处如在不同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1 坡度分层填筑。每层碾压至边缘,逐层收坡,待后填段填筑到位时,再把交界面挖成不得小于2m宽的台阶,分层填筑碾压;当两段同时施工时,应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m。碾压前,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碾压时应遵循先静压→小振(小振后大振前应再上平地机精平一次)→大振→最后静压收面的碾压流程。碾压时直线段路基采用从两边向中间碾压,即从低处往高处碾压的方法施工,曲线段采用由曲线内侧向外侧碾压的方法施工。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km/h,碾压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对压路机无法碾压到的区域,应用小型压(或夯)实机械进行压(或夯)实。碾压达到试验段获取的遍数后,用灌砂法检验压实度,经监理工程师抽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对不合格路段,进行补压后再做检验,直到合格为止。
(12)低洼地段,在雨季前应将基底处理好,并将填筑作业面填筑到可能最高水位以上至少0.5m。路基填土高于原地面 1m时,须及时进行排水沟的施工,并与原排水系统接顺。
(13)路基填土每填筑3层应测量一次纵、横断面的高程和坐标,并将路基边线撒线标出和留下相应的影像资料。路基每填筑不大于一个台阶高度(或不大于2m)应收坡一次。
(14)雨季施工时,路基填筑各道工序应该连续进行,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雨后施工时及时清除路面积水,在上料前应组织再次碾压复检。
5)质量控制
(1)路基表面应平整,边线应直顺,曲线应圆滑,“五度”即填筑宽度、厚度、平整度、压实度及横坡度要求合格。路基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3.3-3 的相应要求。对新旧路基拼接缝两边各1m范围内的压实度应独立检测,接缝范围内每50m至少检查一处,其它按检评标准频率执行。检测点应选定在拼接缝靠旧路基一侧。对拼接缝处每一层压实度检测时应留下相应的影像资料。
(2)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应适当,外形应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3)实测项目质量要求须满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规定。
3.3.3填石路堤
1)一般要求
(1)填石路基是指用粒径大于 40mm、填料含量超过 70%的石料填筑的路堤。
(2)膨胀性岩石、易溶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3)填料粒径不应大于25c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不均匀系数宜为15~20。路床底面以下40cm范围内,填料粒径应小于10cm。
(4)填石路基应采用工作质量≥25t的重型压路机进行碾压(且强振碾压遍数≥12 遍),并需配备大功率重型压实机具进行冲击补强。
(5)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孔隙率、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2)施工工序
填石路基施工工序见填方路基施工工序(图 3.3-1  )。
3)施工要点
(1)填石路基宜用自卸汽车从一头上料向前推进。大型推土机按试验路确定的松铺厚度摊铺;边上料、边推铺,既能控制松铺厚度,又能使大小石料找到最佳位置,达到粗细颗粒分布均匀的效果,且又易于剔除超粒径石料,避免出现粗细颗粒离析的现象。
(2)采用中硬、坚硬石料填筑的路堤,应先进行边坡码砌后再填筑石料;边坡码砌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图3.3-8)。采用软石填筑的路堤应按土质路堤进行质量控制,即压实层厚度按25cm控制,压实须检测压实度。
(3)填石路基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图3.3-9),分层摊铺厚度及最大粒径应满足表3.3-4 技术指标。最后一层碎石料粒径应小于15cm,其中小于0.05mm的细粒含量不应小于30%。
(4)如填石路堤的填料岩性相差较大,特别是岩石强度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或分段填筑,不得混填。
(5)填石路堤逐层填筑时,应安排好石料运输路线。填筑时,由专人指挥、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两侧后中央上料,并用大功率推土机摊平。个别不平处应配合细石块、石屑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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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石块级配较差、料径较大、填层较厚、石块间空隙较大时,应在每层表面的空隙里扫入石渣、石屑或中粗砂,使空隙填满。
(7)人工铺填石料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摆平放稳。再用小石块找平,用石屑塞缝,最后压实。
(8)填石路堤碾压时,应先两侧(靠路肩部分)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
(9)填石路堤碾压时,必须采用羊足辗压路机进行辗压,碾压时先两侧(靠路肩部分)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压实遍数不小于12 遍。并且对碾压遍数要有相应的记录和影像资料,相关资料应予存档备查。
4)质量控制
(1)填石路堤成型后,应确保外观质量。路堤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石料不松动,铁锹挖动困难,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2)填石路堤的质量检测,应采用施工参数与弯沉值联合控制。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
3.3.4土石路基
1)填料要求
(1)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等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2)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 2/3, 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石时,其CBR值应满足图纸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表 4.1.2的规定,石料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
2)填筑要求
(1)压实机械宜选自重不小于25T 的振动压路机。
(2)施工前,应根据土石混合材料的类别分别进行试验段施工,确定能达到的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3)土石路堤不得倾填,应分层填筑压实。
(4)碾压前应使大粒径石料均匀分散在填料中,石料间孔隙应采用小粒径石料、土和石渣填充。
(5)土石混填路堤的压实检测宜先依据试验找出填料含石量与最大干密度、压实度之间的关系曲线,并按该曲线来检测土石混填压实度。
3.3.5路堤整修
1)施工工序(见图3.3-10)
2)施工要点
(1)土质路堤应用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配合压路机碾压;石质路堤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不得薄层贴补。
(2)整修坡面时需将路基超宽部分刷除,刷坡时宜采用机械和人工配合的方式。
(3)各种水沟的纵坡、断面尺寸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检查,采用人工进行整修使沟底平整,排水通畅,不得随意用土填补沟面缺损部位。
(4)通道、涵洞的进、出水口施工完成、排水顺畅,洞内、外应清理干净。
(5)路基表层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0m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6)路基修整完毕后,堆弃在路基范围内的施工垃圾应予清除。
3)质量控制
(1)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规定的要求。
(2)路堤的顶面路拱、宽度、线形应符合图纸要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应圆滑,边线应顺直。
(3)路堤边坡坡度应符合图纸要求,坡面应平顺稳定,不得亏坡。取土坑、护坡道应整齐稳定。
(4)边沟、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符合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应连通。
(5)填石路基的压实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土建工程》(DB15/441-2008)控制。
3.4  填挖交界处理
3.4.1填挖结合部或半填半挖路段的路基施工,宜采用先挖台阶→分层回填→开挖路 堑的施工工艺,尽量扩大回填作业面,杜绝出现原地表清理不彻底或漏压、欠压现象,加强填挖结合部位工程质量的控制。
3.4.2半填半挖地段填方,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填筑,避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纵横向裂缝;同时,对于填方路基部分,当地面坡度陡于1:5时,其基底采取挖台阶措施,台阶宽度一般采用2m,并在台阶底部挖成向内倾斜2%~4%的反坡,作为填挖交界过渡区,压实度不小于96%。在地下水发育路段,填挖结合部适当位置设置横向渗沟以减少对路基的破坏。
3.4.3对于半填半挖路基,挖方路基在路槽下超挖路床厚度后再以优质填料回填。路基填挖分界处分别沿挖方及填方区均铺设长 5m的一层双向土工格栅,布设在路床底部。
3.4.4土工格栅技术标准:采用钢塑格栅GSGS100-100,其纵、横向极限抗拉强度≥100KN/m,其纵、横向极限抗拉强度下的伸长率≤3%,连接点极限分离力≥500N,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JT/T925.1-2014《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格栅第1部分:钢塑格栅》的要求。当进行土工格栅搭接时,其搭接宽度不小于0.2m,搭接处采用延伸率较小的尼龙绳呈“之”字连接;采用Φ10U型钢筋钉横向1.0m×1.0m固定土工格栅。
3.4.5要认真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将原地面设置成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内倾坡度宜为2%~4%),再进行分层填筑。台阶宽度应按照设计(或设计未注明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开挖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条行车道方向一致,位置重合。
3.4.6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向高处分层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 碾压时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3.4.7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部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部半挖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必须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
3.4.8土工合成材料
1)土工合成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在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的 路堤填筑正式开工前,应结合工程先修筑试验路段,以指导施工。
2)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应按图纸施工,在平整的下承层上全断面铺设。铺设时,土工织物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不得扭曲、折皱。在斜坡上摊铺时,应保持一定松紧度。可采用插钉等措施固定土工合成材料于填土下承层表面。
3)土工合成材料在铺设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垂直于路堤轴线方向。
4)应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应采用搭接法连接时,搭接长度宜为 300~600mm;采用缝接法时,缝接宽度应不小于50mm;采用粘结法时,粘结宽度不应小于50mm,粘结强度应不低于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
5)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土层表面应平整,表面严禁有碎、块石等坚硬凸出物;在距土工合成材料层80mm以内的路堤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60mm。
6)土工合成材料摊铺以后应及时填筑填料,以避免其受到过长时间的太阳暴晒。一般情况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48h。填料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所选填料及其压实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与土工合成材料直接接触的填料中严禁含强酸性、强碱性物质。
7)土工合成材料应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从一端向另一端推土埋置,严禁 将运土车辆直接开至土工合成材料上倒土埋置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合成材料其上未推土 埋置前,严禁任何车辆行驶。
8)对于软土地基,应采用后卸式货车沿加筋材料两侧边缘倾卸填料,以形成运土的交通便道,并将土工合成材料张紧。填料不允许直接卸在土工合成材料上面,必须卸在已摊铺完毕的土面上;卸土高度以不大于1m为宜,以免造成局部承载力不足。卸土后应立即摊铺,以免出现局部下陷。
9)填成施工便道后,再由两侧向中心平行于路堤中心对称填筑,第一层填料宜采
用推土机或其他轻型压实机具进行压实;只有当已填筑压实的垫层厚度大于600mm后,才能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
10)双层土工合成材料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错开长度不应小于500mm。
11)施工过程中土工织物不应出现任何损坏,以保证工程质量。
3.5  结构物台背回填
3.5.1一般要求
1)结构物应达到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强度,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
2)应准备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回填材料。
3)大型机械设备碾压不到位的区域应采用小型压路机或液压冲击夯机予以压实。如小型压路机或液压冲击夯机仍旧碾压不到需使用其他小型夯实机械予以压实的区域
以及涵、台背墙身后面30cm范围内的回填区域,承包人应将拟采用于该区域的其他小型压实机械上报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使用。
4)涵洞、通道等结构物的盖板(或涵管)安装到位以及左、右幅八字墙全部浇筑完毕后方可进行台背回填。
3.5.2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见图3.5-1。
3.5.3施工要点
1)桥涵台背填土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桥涵台背填土做好与路基过 渡段的施工,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96%,同时,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应连接通畅。
2)结构物台背回填应分层填筑,严禁向坑内倾倒。当采用大型压路机进行压实时,每层回填松铺厚度不得大于 20cm;当采用小型夯实机具夯实时,每层回填松铺厚度不得大于 15cm;与路堤交界处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1m。
3)台背填土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梁式桥的轻型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后进行;柱、肋式桥台台背填土宜在台帽施工前,桥台背填土应在柱、肋两侧对称、均衡地进行。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图3.5-2)。
注:埋置式桩柱桥台,采用先填满足路基96区填料要求的材料回填至台帽底,填筑压实度不小于96%,并与台后填土(石)路基施工同步,然后再开挖施工桥梁墩柱。
 4)涵洞台背填土应在盖板安装或浇筑后在洞身两侧对称分层回填压实。涵洞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 50cm 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5)结构物回填前,应在台背用油漆画好每一层的松铺厚度标志线(图3.5-3) ,并分层回填压实。
6)涵、台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使用机械回填,则涵、 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应先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后,其外侧部分方可用大型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及碾压。
7)在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8)在涵洞两侧缺口填土未完成前,不得进行涵顶以上的填方施工。
3.5.4质量控制
1)涵、台背回填分层填筑,当采用大型压路机进行压实时,每层回填松铺厚度不得大于 20cm;当采用小型夯实机具夯实时,每层回填松铺厚度不得大于 15cm;压实度不得小于 96%。
2)台背回填原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必须选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透水性材料(本项目要求采用砂砾),且应有一定的级配,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小于20mm的粒料中通过0.074mm筛孔细料含量不大于10%,其塑性指数不大于6。
3)台背填土必须分层对称填筑,采用压路机碾压,每层压实厚度不得超过15cm,每填一层,碾压一层,检测一层, 检查频率(每侧)每层左、中、右检验三个点,压实度全部合格且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方可填筑下一层。
4)台背回填必须建立登记卡制度(桥(涵)台背回填管理卡),台背回填必须责任到人。
5)盖板顶面填土注意事项
(1)盖板顶面以上0~50c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或小机械夯实;
(2)盖板顶面以上50~200m范围内应采用小于15T的压路机静压;
(3)盖板顶面以上200~300m范围内应采用激振力小于20T的压路机压实。
3.6 冲击增强补压
3.6.1  施工前提条件
1)冲击增强补压适用于填土长度大于100m的路段。
2)冲击碾压路段要求路基填土高度大于2m,且冲击碾压深度2.5m(填石4m)内无涵洞或其它构造物。砂性土及含水量高的粘性土不适宜冲击碾压。
3)常规压实已完成并通过检测,统计每段路的填筑高度、层次。
4)测点布置:按每20m一个横断面,每一横断面布置3 个测点,分别是路基中线
距离左、 右外侧边线(含加宽部分)1 米处,并测出所布每个测点的高程。测点布置图如下:
路线前进方向
5)冲击碾压试验段工作已完成,试验段成果已得到批准认可。
3.6.2施工工序
冲击式压路机施工流程图(见图3.6-1)。
3.6.3  施工要点
1)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压实度、平整度) 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
2)按图纸要求,泥质砂岩、砂岩路堤填料路段,路堤由基底至路床底面每填筑2.0m采用冲击压路机增强补压(含基底及路床底面)。每次为 20 遍(或通过试验确定),按错轮而不重叠的方式碾压。冲击碾压时注意错峰压实,冲压 5 遍应改变冲压方向。最后 5 遍的压沉值不大于 3mm。
图3.6-2   自行式冲击压路机冲击效果
3)对填土路基,冲碾后应对表层30cm厚范围内进行重新洒水整平碾压,复检压实度应符合要求。
4)所有的补强碾压必须留相应的影像资料。
5)冲击碾压时注意避免对涵洞或其他构造物造成损坏。
6)冲击压实设备应具有GPS 全球定位系统,能够实时采集精确的作业位置、作业时间、作业速度及准确的作业遍数、工程进度等信息,以即时保证现场施工质量。
7)为保证作业质量采用25KJ三边形冲击压路机,冲压遍数按20遍控制;对于不满足冲击碾压最短长度100m路段,采用吨位大(30T以上)的压路机增强补压。
自行式冲击压路机冲击碾压机,机重不少于 15.5 吨,冲击力不少于 300T,冲击势能不小于 25KJ,冲击轮质量不小于 12t,行驶速度 12~15 km/小时。正式作业前,需称量机重以及行驶测速试验,复压作业需摄像作证明。冲击压实设备每台班应可连续工作 8 小时以上。冲击压实牵引车功率应达到 265kw,击振力应达到 2500KN 以上,冲击作业速率开车后 3 秒钟内应达到 80 击/分钟,正常作业速率应不低于85 击/分钟。
8)冲击碾压宽度不宜小于6m,自行式冲击压路机单块最小冲压施工面积不宜小于1000m2;牵引式冲击压路机单块施工路面不宜小于1500m2,冲压最短直线距离不宜小于100m.
9)施工中若出现“弹簧”现象,可暂停施工,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过程中须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资料归档备案。
11)冲压的边角及转弯区域应采取其它措施压实,以达到设计标准。
3.7 液压冲击夯补强
3.7.1施工前提条件和范围及要求
1)路基在夯击前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测路基的压实度、平整度等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液压高速夯实点的布设,然后才能进行压实补强。
2)液压冲击夯的使用范围:(1)包茂高速公路现有通车扩建路段在填方段新、旧道路拼接缝处新路距拼接缝1m区域和拼接缝至旧路台阶内边缘线区域;(2)包茂高速公路全线新建结构物台背、涵背后1m回填区域内。
3)在路床顶面不得使用冲击夯实机进行路基冲击夯实,每一填方区域或填挖交界区域使用液压冲击夯机的夯实一次的遍数应为2~3 遍,夯实的轨迹应重叠1/3,即前后、左右的夯坑应重叠1/3。
3.7.2施工工序
1)使用灰线标记出冲击补强范围。
2)每填筑3层使用液压夯实机补强一次,夯锤边缘距结构物最小距离为30cm(用经业主批准使用的小型打夯机对结构物边缘不小于30cm的未夯实区域进行夯实补强)。
3)夯击顺序:扩建路段路基填方拼接区域顺路线方向从一端向另一端逐点推进,然后逆路线方向从另一端返回;新建结构物台背、涵背后 1m 回填区域则按内侧往外侧的顺序从新建结构物台背、涵背的一端向另一端逐点推进,然后逆向从另一端返回。
4)夯击作业
使用灰线标记出夯实范围。按照夯击顺序,液压夯实机就位,将夯机调至强档进行夯击。经线外夯击试验,每个夯点的强档夯击为6~9 击(夯击能达到36 千焦)。
夯击标准:以3 击为一遍,夯击以最后一遍与前一遍的相对夯沉量差值小于10mm为检测压实度的依据。
5)测点布置
对夯实补强层的下一层进行压实度检测:
①包茂高速公路现有通车扩建路段在填方段新、旧道路拼接缝处新路距拼接缝 1m区域和拼接缝至旧路台阶内边缘线区域沿路线方向每20m检测1个测点,测点布置在拼接缝至旧路台阶内边缘线区域;②包茂高速公路全线新建结构物台背、涵背后1m沿涵长(或桥台)方向回填区域内每10m检测1个测点。
6)冲击虚土的处理
压实度合格后对因夯击后路基表面留有 5~10cm厚的冲击虚土,承包人应按照路基 一般压实要求进行整平、压实。
图3.7-1  液压冲击夯夯击效果
3.7.3施工注意事项
1)液压高速夯实机工作时,因夯击能量大、易损坏填筑层边部原因,作业点夯锤外缘距桥、涵结构物最小距离应不小于30cm。
2)夯锤垂直距离结构物顶部不大于 2.0m 填土厚度,禁止夯实作业。
3)填筑层表面干燥时要适量洒水,防止表面粉尘化,影响能量向深层传递。
4)正常使用的构造物顶部以上填土高度大于2.5m或填石高度大于3.0m,土工合成材料竖向填土厚度大于1.5m,可直接进行冲击碾压。
5)对于不符合上述安全距离但又需施工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开挖宽0.5m左右的隔震沟进行隔震;降低冲击压路机的速度,增加冲压遍数。
3.8  临时排水
3.8.1路基施工期间,应保证施工范围内以及取土场排水的畅通,采取临时性排水和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的方式,具备条件时应优先采取永久性排水设施排水。
3.8.2应重视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处理。地表水以及可能发生的雨水径流应预先做好排水沟及出水口,如不能在填筑前做好的小桥涵,则应做好临时管涵或盲沟,在边坡坡脚处做好临时排水沟及防护。
3.8.3路基开挖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截水沟,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面不积水。路基填方施工时应做好拦水路梗(见图3.9-1),拦水路梗泄水口应与临时急流槽相接,临时急流槽不得使用彩条布、尼龙薄膜等易风化的化纤材料,应按统一的尺寸设置临时急流槽,同侧相邻临时急流槽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 30m,急流槽宜做到永、临结合。施做临时急流槽可选用以下方法:
1)采用7.5#砂浆与机砖砌筑。砖砌急流槽过水断面宽度不少于30cm,急流槽槽底厚度和边缘拦水带宽度均不少于机砖厚度。
2)采用内径150mm以上(全圆或者半圆)塑料排水管接长。排水管顶部与拦水埂衔接处应设拦水U型卡板固定排水管端头并集水,排水管管身每隔不大于2m间距用锚钉(可用竹、木或钢筋,长不小于30cm)和绳(可用麻绳、塑料绳或铁线,长以能锚定排水管为宜)固定。
3)采用定型的U 型塑料排水槽。排水槽过水断面宽度不少于30cm,槽壁厚度不小于 5mm,槽长可设置 0.2m、0.3m、0.5m、1m等几种规格,施工中根据每级急流槽的实际长度选用相应规格的排水槽拼接;槽端头注意设置连接卡套;排水槽槽身每隔不大于2m间距用锚钉(可用竹、木或钢筋,长不小于30cm)和绳(可用麻绳、塑料绳或铁线,长以能锚定排水管为宜)固定。
3.8.4应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边坡排水。应预先做好排水边沟,引导水流从急流槽流下或引导至排水管涵,避免雨水冲刷边沟;急流槽出口端必须做好消力措施,避免冲刷路基。
3.8.5高路堑地段应在渗水量大的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仰斜式排水孔,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路堑两侧均应设置纵向盲沟,含水路段宜加深盲沟深度至路床下 2~3m,坡顶截水沟在路堑开挖前必须完成。
3.8.6膨胀土路段挖方应尽快开挖到位并及时封闭边坡,膨胀土路段挖方的坡面宜采用窗口式骨架护坡、并设置支撑渗沟。
4  特殊路基施工
4.1  一般规定
4.1.1特殊路基施工,应进行基础试验,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实施。
4.1.2施工中,如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处治方案因故不能实施,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
4.1.3承包人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承包人必须制订可行的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工艺、质量标准)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家(并邀请业主参加)对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4.2 盲沟、渗沟施工
4.2.1盲沟、渗沟施工施工工序(见图4.2-1)。
4.2.2一般要求
盲沟、渗沟所需的原材料质量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施工要点
1)在地下水位高、流量不大、引水不长的地段可设盲沟,其深度不宜超过3m,宽度一般为0.7~l.0m;在地下水埋藏较深或引水较长的地段,可设置有管渗沟,其深度可达5~6m。
2)各类渗沟均应设置排水层、反滤层和封闭层。
3)渗沟、盲沟的基坑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随支撑或回填;以免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4)当渗沟开挖深度超过6m时,须选用框架式支撑。在开挖时,自上而下随挖随支撑;施工回填时,应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支撑。
5)盲沟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渗水材料的顶部(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有地下水位的要求。当需排除层间水时,盲沟底部应低于最下层的不透水层。
6)当采用无纺土工布作反滤层时,应先在底部及两侧沟壁铺好就位,并预留顶部覆盖所需的土工布。拉直平顺紧贴下垫层,所有纵向或横向的搭缝应交替错开,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cm。
7)盲沟的底部和中部宜用较大碎石或卵石(粒径30~50mm)填筑,在碎石或卵
石的两侧和上部,按一定比例分层(层厚约150 mm),较细颗粒的粒料(中砂、粗砂、砾石),做成反滤层,逐层的粒径比例按4:1 递减。颗粒小于0.15mm的含量不应大于 5%。在盲沟顶部做封闭层,应用防渗材料铺成,夯实黏土防水层厚度不得小于0.5m。
8)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端墙下部应留出渗沟排水通道和大小一致的排水沟 相连,端墙排水孔底面比排水沟沟底高出的部分不宜小于0. 2m。对端墙出口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9)填石盲沟仅宜用于渗流不长的地段,且纵坡不能小于1%,宜采用5%。出水口底面高程应高出沟外最高水位0. 2m。
4.2.4质量控制
1)反滤层应层次分明,出水口应排水通畅。
2)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的要求。
4.3  软土路基
4.3.1施工工序
软基处理施工工序(见图4.3-1)。
4.3.2挖除换填
1)将原地面以下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不良土层按设计要求进行挖除,换填碎石土(砂砾)。
2)应分层填筑并压实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压实度。
4.3.3  砂垫层
1)按设计要求在清理的基底上铺筑符合要求的透水性材料,分层铺筑、压实。并宽出路基边脚不少于 0.3m,两侧端按设计防护。
2)施工中,应避免砂或砂砾受到污染,严重污染的应换料重填。
4.3.4碎石桩
1)一般要求
(1)碎石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至少在开工前提前 21 天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用于工程的砂(或碎石)等材料的检验报告、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等。
(2)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试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少于5根,承包人应对其中的三根桩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并对其中的两根进行荷载试验。
(3)砂桩桩体采用2~5cm未风化的碎石或卵碎石,含泥量不得大于 5%,并不宜含有大于5cm的颗粒。
(4)碎石桩径为50cm,三角形布置,d1为1.5m,施工前应预留钻孔灌注桩的位置。
2)振动成桩法砂桩、碎石桩施工工序(见图4.3-5)
3)施工要点
(1)振动成桩法宜采用重复压拔管法。
(2)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碎石量、电机工作电流,以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3)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碎石量、贯入度,以确保桩体质量。
(4)施工中应选用适宜的桩尖结构。当选用活瓣式桩靴时,砂性土地基宜采用尖锥型,黏性土地基宜采用平底型。
(5)当实际灌碎石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在原位将桩打入,补充填灌碎石后复打一次,或在旁边补桩。
(6)碎石桩施工时,砂性土地基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以挤密为主的桩宜隔排施工。软弱黏性土地基宜从中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
(7)质量检测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进行。饱和黏性土宜为两周,其他土为3~5 天。
(8)碎石桩处理软弱土地基应检验成桩及复合地基质量,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碎石桩处理后的可液化土地基,桩间土的加固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9)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施工前首先进行成桩挤密试验,桩数7~9根;施工时应间隔打桩,孔内碎石量不应小于设计值。桩长采用设计标高及贯入度双控。
(11)严格控制沉管提升速度和高度、挤压时间及次数。拔管速度控制在1m/min,每上拔1.5~1.0m应停拔桩管,振动5~10s,以确保挤密均匀及桩身的连续性。桩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
4)碎石桩质量控制(见表4.3-1)
4.4河、塘、库地区路基施工
4.4.1  一般要求
1)地质、路基基底、水文条件、洪水影响等情况应已查清,并制订了相应措施。
2)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人员、施工机具可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3)库区路基施工,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采取措施减少对水库水体及周围环境的污染。
4.4.2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见图4.4-1)
图4.4-1  河、塘、库地区路基施工工序
4.4.3施工要点
1)常水位以下路堤的施工材料,宜选用水稳性良好的材料,其粒径不宜大于30cm。受水位涨落影响的部分,也宜选用水稳性良好的材料。
2)严格按设计要求,并根据水流对路基破坏作用的性质、程度进行防护和加固施工。当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与设计防护形式不符时,应按规定变更设计。防护方式一般可采用植物防护、石砌防护、混凝土板防护、石笼、抛石、挡土墙等措施或综合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措施。
3)沿河路基,应针对水流冲刷情况进行加固和防护,防洪工程宜在洪水期前完成,施工期间应注意防洪。穿越地质不良陡峻沟谷时,应查清有无泥石流影响,并采取相应排导、拦截措施。
4.4.4质量控制
1)必须确保路基稳定,路基施工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洪水等对路基的破坏。
2)路基施工的各项实测项目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
4.5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4.5.1  一般要求
1)制订滑坡治理安全预案,建立滑坡地段的动态监测网。
2)查明滑坡的性质和原因及地质情况
3)完善滑坡地段的地表排水系统,无场地积水和漫流等情况。
4)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得到批复,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 求,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已得到批准。
4.5.2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见图4.5-1)。
4.5.3施工要点
1)滑坡处理前,禁止在滑坡体上增加荷载,且严禁在滑坡体前缘减载。
2)结合滑坡地段的自然排水沟及永久性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滑坡体内的水疏通到自然沟与桥涵处排出;严禁地表水下渗进入滑体,从而加剧滑坡的发育。
3)根据滑坡处治设计图,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处治。滑坡处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先应急工程,后永久工程;
(2)尽量选择在旱季施工;
(3)应先做好地面排水系统,不得使场地发生积水和漫流现象;
(4)场地堆料和弃土及排水不应影响滑坡的稳定性;
(5)支挡工程的施工应从滑坡两侧向主轴靠近,并应跳槽开挖,随挖随支挡,使工程尽快发挥作用;
(6)滑坡体的卸载应在滑坡体的后缘,严禁在滑坡前缘大拉槽、大放坡,从而加剧滑坡的滑动;
(7)施工中出现异常地质情况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8)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截断流向滑坡体的地表水、地下水及临时用水;
(9)加强施工过程中滑坡的动态监测,以保证施工安全;
(10)抗滑支挡工程施工应有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在上一道工序未达到设计要求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避免临时机械设施大量布置在滑坡体上;
抗滑桩、锚索框架梁、锚杆等,其施工技术标准应满足相应规范技术规定。
4)在滑坡地段进行高路堑边坡开挖时,应自上而下进行。每开挖一级应对边坡进行工程地质、坡体稳定性分析。需对边坡采取加固时,应停止开挖下级边坡,待加固工程起到稳定边坡作用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使后续施工对滑坡稳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
5)路堑边坡采用信息化动态设计管理技术,施工单位须及时上报边坡开挖、建设情况等信息,以便于设计单位加强动态设计管理;对出现的复杂边坡、变形边坡和滑坡等情况,业主需成立边坡治理专项小组,以减少边坡变形破坏造成的损失;在进行边坡建设时,业主须加强边坡咨询管理,确保边坡建设期间的稳定和安全。
6)滑坡整治完成后,应及时恢复植被。
4.5.4质量控制
1)抗滑桩、预应力锚索(杆)、挡土墙等防护工程措施施工质量应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
2)封闭外界水源侵入坡体,完善地表排水系统;滑坡体排水工程措施须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完善排水工程。排水系统施工质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3)必须建立滑坡体变形监测系统,制订变形监测方案并确定监测方法、频率等详细实施措施。监测工作必须由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坡体变形监测成果必须按时报业主、监理、施工及相关管理单位。
4)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的要求。
4.6  高液限土及膨胀土
高液限土液限范围介于50%~88%,膨胀土的自由膨胀率范围介于40%~88%,具 有弱至中等膨胀性。膨胀土具有显著的湿胀干缩和反复湿胀干缩性质,其胀缩性、崩解 性、多裂隙性、超固结性、强度衰减性易造成路堤变形、开裂,路堑滑坡、剥落等病害。高液限土具有遇水易软化、抗冲刷能力差的特点,边坡开挖后,在雨水(尤其是突发性大暴雨)的作用下,若孔隙裂隙水来不及排泄,土体抗剪强度将显著降低,边坡自重压力会增大,边坡易产生坍塌滑动变形或圆弧形滑动变形。
4.6.1  土路堑开挖土方的处理
为了保证路基的填筑质量,承包人在使用CBR值满足规范要求且塑性指数不大于35、液限不大于65%的挖方高液限土、以及弱膨胀土填筑路基时,需经过填筑试验段且检验合格,并应向监理人申报和获得发包人的审批同意,同时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1)可采用充分晾晒后薄层(层厚不大于25cm)填筑,用重型压路机多遍数、小振动的碾压措施用于填高不大于8m的非低填路段下路堤部位;
2)或采用掺砂砾、碎石、碎石土等材料改良的技术措施用于填高不大于8m的非低填路段下路堤部位。
3)也可采用分层填筑的改良方法,即路堤底部先填筑50cm碎石或石渣,往上每填筑两层(厚度约40cm)符合条件的高液限土、膨胀土,再填筑一层20cm厚的砂砾、碎石、碎石土等改良材料。实际施工中应优先用于互通或服务区匝道、场平区、分离式新建路基,其次为主线拼宽路段。(4)对于路基高度大于2.20m的高液限土或膨胀土地段填方路基。在清除表层耕植土后,路堤底部 50cm填筑碎石或石渣并碾压密实,以防毛细水上升侵蚀路基以及地基表层被软化。
5)高液限土、弱膨胀土填筑路基时,应采用小薄层填筑法,即每层填筑压实后的厚度不应超过20cm。
6)对高液限土填筑路基进行碾压时,应采用工作质量 30t以上的重型压路机高频低振幅进行碾压。为了防止土体液化,高液限土填筑的路基不得使用冲击碾压和液压冲击夯进行压实补强。
4.6.2地基的处理
对于路基高度大于 2.20m的高液限土或膨胀土地段填方路基。在清除表层耕植土 后,路堤底部 50cm填筑碎石或石渣并碾压密实,以防毛细水上升侵蚀路基以及地基表 层被软化。
4.6.3路堑的处理
1)对于边坡高度H≤3m的高液限土或膨胀土挖方边坡,碎落台宽2m,放缓边坡坡率至1:1.25~1:1.5,采用三维网喷播草、灌籽护坡。
2)对于边坡高度大于3m的高液限土挖方边坡,碎落台宽2m,放缓边坡坡率至1:
1.5~1:2,无砂透水砼支撑渗沟及拱形衬砌拱喷播草、灌籽护坡,为防止坡脚软化破坏,在坡脚处设置高度为2.8m的路堑矮墙。
3)对于边坡高度大于 3m的膨胀土挖方边坡,碎落台宽 2m,放缓边坡坡率至1:
1.5~1:2,采用柔性支护体反包粘土加固,其坡面进行拱形衬砌拱喷播草、灌籽护坡。
4)对路床属于高液限土或膨胀土的段落,基底路床部分进行翻挖,并及时分层回填未筛分碎石或石渣压实。
5)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路堑开挖,施工时要保护好坡顶植被,防止雨水下渗,必要时可封闭坡顶或恢复地表植被。
4.7  气泡混合轻质土
4.7.1适用范围
1)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经设计确认不适用一般填筑材料填筑的高填、陡坡等地段。
2)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因受征地限制难以正常放坡拼宽路段。
4.7.2气泡混合轻质土的主要技术指标
泡沫轻质土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4.7-1)。
4.7.3一般规定
1)气泡混合轻质土为现浇材料,其顶部宜为水平。
2)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现场制作、输送与浇注均采用专用施工设备,且满足以下要求:
(1)电控系统具有发泡剂、发泡液、压缩空气、泡沫、水泥浆、泡沫轻质土流量实时数显功能,且应集中显示于触摸屏或平板电脑上。
(2)泡沫制备、水泥浆输送、气泡混合轻质土制备与输送的产能应满足表 4.8-2 的要求。
(3)电控系统应具有泡沫密度、水泥浆湿密度和泡沫轻质土湿密度实时数显功能,且应集中显示于触摸屏或平板电脑上,其允许误差应满足表4.8-3 的要求。
(4)发泡装置应具有发泡剂自动稀释功能。
(5)水泥浆输送泵必须为定流量泵。
(6)严禁采用泡沫混凝土或发泡水泥设备替代泡沫轻质土专用设备进行施工。
(7)水泥浆的制作应采用专业拌合站,严禁使用小型搅拌机。
(8)气泡混合轻质土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检验按CJJ/T177-2012《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等的要求对材料质量、设备功能等进行逐项检查,并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展开施工。
3)发泡剂质量符合表4.7-4 的要求。
(2)发泡剂严禁采用动物蛋白类发泡剂。
4)粉煤灰应采用F类粉煤灰,且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规定;严禁采用C类粉煤灰作为泡沫轻质土的掺和料。
5)宜采用普通自来水或井水(淡水)作为发泡用水,严禁含酸性物质的水掺入发泡剂中,以免发生化学反应,影响发泡剂的发泡效果。
4.7.4制备工序
1)施工准备
(1)在全面理解设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对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及构造物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对,了解施工范围内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电缆、光缆等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收集当地历史气候资料集施工时期的天气预报,为异常天气的施工提前制定相关预防保证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路基施工前,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截断流向拓宽作业区的水源,开挖临时排水沟、保证施工期间排水通畅。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即停止施工,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3)确认施工电源、施工用水、施工便道、施工设备等准备工作能满足正常施工要求,应尽量保证施工影响范围内原有道路、结构物及农田水利等设施的使用功能。按施工计划要求,组织施工设备和试验器具进场,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4)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按材料需求计划,组织有关材料进场,并进行试验、检验。
(5)根据设计的施工配合比进行现场试拌,检验各环节是否正常。
(6)气泡混合轻质土的配合比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7)试验段已施工完毕并已将试验总结和开工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8)施工场地已准备就绪,所用机械、材料及人员等资源已配置到位,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等已交底到位。
2)老路基开挖
(1)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测量放样,确定边线及高程。
(2)根据设计拆除老路路缘石、旧路肩、边坡防护、边沟及原有构造物的翼墙和护墙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分段分层开挖老路基,开挖台阶不宜过多,一次开挖长度不宜超过200m。
(3)老路基坡面清理,清理厚度不宜小于0.3m,纵横向台阶面要求密实,无松散物,基础底部平整、密实,无松散堆积物。
(4)老路基坡面和坑槽防排水,开挖完成可在最低处开挖宽度不超过1m的泄水口,防治坑槽内积水。
(5)严格处理横向、纵向和原地面等结合界面,按设计进行排水和防滑处置,确保路基的整体性。
(6)基础有垫层时垫层选料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垫层分层摊铺压实,铺筑完成后整平,垫层采用砂砾料时,避免材料离析。
3)支护面板施工
(1)支护面板基础施工前注意清理杂物,保证基础平整。
(2)放线测量后埋设基础浇筑模板,埋设支护筋,现场浇筑,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浇筑完成后拆除模板,基础强度等级和尺寸位置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3)预制支护面板,面板强度和拉扣符合设计要求,面板表面进行光面等处理。
(4)清扫面板基础顶面,标出面板外缘线并进行水平测量,曲线部分加密控制点,采用砂浆砌筑面板,砌缝宜为勾缝,根据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
(5)面板砌筑按随浇随砌原则,每次砌筑高度应大于气泡混合轻质土单层构筑厚度,支护面板搬运和砌筑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支护面板损坏和拉扣变形,支护面板水平及倾斜误差应逐层调整,曲线部位应注意砌筑平顺。
4)浇筑施工
(1)老路基开挖和支护面板施工结束后,应尽快进行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开始时若基底干燥,应洒适量水润湿,切记洒水过多造成积水。
(2)浇筑施工可采用直接泵送方式或配管泵送方式,不宜采用水泥罐车等工具输送。泵送前,应做好管接头的紧固和检查工作,确保接头牢靠。泵送过程中,随时检查泵送管的压力和接头的牢固情况,发现压力出现异常时,及时检查并排除故障。
(3)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采用分层分块式,每层高度0.6m~1m。不宜在道路横向方向进行分块填筑。
(4)浇筑时,泵送管道出口宜与浇筑面保持水平,以减少对未固化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扰动,使消泡量降到最小,浇筑快至顶层时,利用人工扫平,采用往后直拉的方式托移浇筑管,以确保气泡混合轻质土表面平整并减小扰动。在整个浇筑过程中,减少对气泡混合轻质土浆液的扰动,并密切注意浆液的品质变化,严禁采用喷射方式进行浇筑。
(5)当浇筑层凝结强度达到要求后方能进行上层的浇筑施工,一般浇筑完成后1~2d即可满足需求。
(6)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到设计位置时,按要求铺设钢丝网,钢丝网采用焊接连接。
5)后期养护
(1)浇筑气泡混合轻质土时,虽然不强调每浇筑一层都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但浇筑完成后为防止由于急速干燥而产生裂缝,固化后宜加盖麻袋、土工布、薄膜等进行保护。
(2)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硬化成型后,在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能直接进入使用状态,禁止直接在填筑体表面进行机械或车辆作业。
(3)路面施工必须在顶层气泡混合轻质土养护7d以后进行,施工时需在表面设置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cm。
4.7.6施工注意事项
1)特殊天气施工
对于冬季、雨季、热期施工气泡混合轻质土,为保证工期质量和人员安全,应采取适当措施。
(1)冬季、雨季及热期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施工,应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施工期应及时掌握气温、雨雪等预报,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事故。施工操作人员应按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当遇到强降雨天气时,对未固化的气泡混合轻质土表层应进行覆盖。浇筑上层前,应清除浇筑区底面可能的积水,并对被雨水冲刷消泡的松散表层进行铲除。
(4)冬季施工时,每班完成后应清空各管路中的残留浆液,并对泵送管路、施工设备、发泡剂及浇筑区域等采取保温措施。室外气温连续5d低于5℃时视为冬季施工。
(5)热期施工,为减少消泡量,浇筑后应采用保湿覆盖。每班完成后应及时清洗拌合设备、储浆设备、泵送管路中的浆液,避免因浆体凝固损坏设备。室外最高气温超过32℃时视为热期施工。
(6)夏季高温施工时水泥凝结速度快,要注意控制并尽量缩短水泥浆从搅拌到混合 利用的时间。
(7)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下,当室外气温低于-5℃,或超过38℃时,不宜进行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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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
(1)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浇注
①气泡混合轻质土单个浇注区浇注层的浇注施工时间应控制在水泥浆初凝时间内。单个浇注层宜一次性浇注完毕,必要时最多分两次浇注,且两次浇注的间隔时间应控制在6 小时~24 小时。浇筑过程中停留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热期施工,中间等待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否则容易引起堵管。同一区段上下相邻浇注层,当施工期气温不低于15℃,最短浇注间隔时间可按8~12 小时控制;否则,浇注间隔时间应不低于2 天。
②要合理划分施工平面的浇注区,结合设备的产能,确保能快速稳定地在水泥的初凝时间前完成单个区域的浇注,避免后浇注的泡沫轻质土流动对已浇注的轻质土强度形成的扰损。气泡混合轻质土单层浇注厚度控制在0.3~1.0m 范围内。当路基纵横向尺寸较大时,单个浇注区顶面面积最大不应超过400m2,以200 m2~300m2 为宜。施工平面单个浇注区长轴方向长度按20m为一个浇注区进行划分。
③当一般路基段软基处理、路基填筑完成后,方能施工另一侧的泡沫轻质土。一般路基段在搭接段纵向应向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基段沿设计坡线超填0.5m再反开挖台阶。
④浇筑时尽量减少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扰动,出料口宜埋入气泡混合轻质土内,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出料口离浇筑点的高差宜控制在1m以内。
⑤对于纵向与桥梁、通道相连的泡沫轻质土路基,应待桥梁桥面铺装完成后再进行泡沫轻质土的浇注施工,严禁在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基两侧修筑上行便道进行路面施工。
(2)变形缝设置
①路基总体上除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外,纵向每隔20m设置一道横向布置的变形缝,缝宽1~2cm,缝内用泡沫塑料板填充,贯穿整个泡沫轻质土路基。
②泡沫轻质土扩建路基区段边界断面均应设置变形缝,纵向边界衔接面最底部台阶里程位置与气泡混合轻质土区段边界断面里程位置应一致。
③纵向相邻浇注段之间安装临时模板,临时模板后敷设1~2cm 厚泡沫塑料板。在相邻浇注段的后浇段浇注前,拆除临时模板,留下泡沫塑料板作为变形缝,变形缝必须保证铅垂。
(3)侧向挡板安装
①侧向挡板安装施工工艺流程:测量放样→开挖基槽→检查位置及标高→安装侧向挡板→浇注轻质土→养护→拆除侧向挡板。
②侧向挡板安装应垂直且定位准确,支护牢固,外侧平面位置偏差不应超过1cm。
(4)气泡混合轻质土制作
①发泡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采用压缩空气与发泡剂溶液混合的方式生成泡沫,严禁搅拌发泡生成泡沫;b.应能设置稳定的发泡倍率,并生成标准泡沫密度的泡沫。
②气泡混合轻质土水泥浆的拌合制作与泡沫轻质土的拌合制作应分开进行。其中,为确保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浇注在水泥浆的初凝时间内完成,宜设置现场专用搅拌站搅拌制作水泥浆。如果采用搅拌站集中拌制、砼搅拌运输车供应水泥浆,应注意控制水泥浆的运输时间。
③气泡混合轻质土制作设备应具有原材料自动化计量功能,在拌合制作气泡混合轻质土时,应能调节水泥浆或泡沫流量。
④拌合制作成型过程中,搅拌时间应确保各组分混合均匀。水泥浆或气泡混合轻质土在出料装置中的停止时间不应超过2 小时。
(5)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输送
①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施工采用直接泵送或配管泵送方式。
②轻质土配管泵送距离受配合比及落差影响,无落差水平单级泵送距离宜按表
4.7-5 控制。
(6)金属网施工
①金属铺设前,应检查其外观,有明显锈迹的金属网,不能采用。
②金属网按照设计要求位置铺设。铺设时应展开铺平,避免出现卷起现象,并采用U 形钉进行锚固,锚固间距按设计图纸要求。
③相邻幅的金属网平面位置应重叠搭接,搭接宽度不少于 5cm,搭接处用铁丝绑扎连接并U 形钉锚固,相邻绑扎点间距不应超过10 倍网眼边长。
④在变形缝位置,金属网应断开铺设。
⑤顶部两层金属网铺设时应按设计预留防撞栏立柱钻孔安装位置。
⑥钢丝网片规格:网眼为8cm×8cm的钢丝网片,钢丝直径4.0mm,可采用焊接而成,相邻两块钢丝网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cm,应采用钢丝绑扎。
(7)防渗土工膜施工
①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基顶部浇注完毕 7 天内应进行必要的洒水或覆盖养护,其后方可铺设防渗土工膜。
②铺设前,应清除下承层的尖锐物,避免刺破,必要时应先铺设一层无纺针刺土工布作为垫护。
③相邻幅的土工膜,重叠搭接宽度不宜小于5cm。
④防渗土工膜铺设在轻质土顶面,铺设时应注意尽量贴近下承层。
⑤复合土工膜的规格:采用短纤针刺非织造/PE复合土工膜,两布一膜,其代号为SN2/PE-16-400-0.35,应满足《GB/T17642-2008土工合厉材料 非织造布复合土工膜》相关技术要求。
3)成品保护措施
(1)禁止在已浇完尚未固化的轻质土里走动。尽量减少在固化后尚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浇注区内走动,如施工必需进入时,应在浇注区轻质土面层铺垫模板,在其上行走。
(2)气泡混合轻质土在夏季高温施工时,浇注体水化热大,内外温差作用易产生温度裂缝,表层泡沫轻质土因高温蒸发失水过快会致使表层强度降低。每层浇注完毕后应采 用塑料薄膜或防渗土工布进行覆盖保湿养护。
(3)最后一层浇注完毕后,养护龄期不低于 7 天。对于路床部位的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特别注意加强养护。气泡混合轻质土路基施工完成后,当最后一层浇注层同条件养护强度≥0.4MPa 后方能进行路面结构层或素土回填施工。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路面结构层或素土回填施工时,应避免大型机械如自卸车直接在轻质土顶部行走,应采取边推平、边卸料的前进方式进行摊铺和碾压,即卸料车应在推平机械的后端卸料,避免轻质土顶部因承受车辆的集中荷载及碾压而导致破 坏。
(5)土工膜铺设后应尽快进行包边土施工,避免土工膜长时间暴晒而导致旧化。
4)辅助工程
气泡混合轻质土施工时,根据设计要求可能需要补强、防排水和抗滑措施,还会设置沉降缝、防撞护栏基座等。
(1)钢丝网铺设时采用焊接连接,网片纵向搭接长度10cm,横向搭接长度10cm,在变形缝位置,钢丝网断开铺设。
(2)防渗土工膜和金属网均应横向铺设。
(3)防排水工程可根据需求进行专项设计,防水土工布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搭接尺寸不宜小于20cm。各类渗沟均需设置排水层、反滤水和封闭层,渗水材料选用石料应洁净、坚硬、不易风化,用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应少于2%,严禁用粉砂、细砂,渗水材料的顶面(指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地下水位,当用于排除层间水时,渗沟底部应埋置于最下面的不透水层,渗沟纵坡不宜小于1%,出水口底面标高应高出渗沟外最高水位200mm。
(4)抗滑固件按设计要求布设,注意对防排水设施的影响,为了防止地下水腐蚀,还需考虑一定的富余直径。
(5)气泡混合轻质土变形缝内侧壁应竖直、平齐、无撘叠,基础、支护面板和浇筑体变形缝位置应一致,根据浇筑体大小每15~20m设置一条变形缝;缝中防水材料按设计要求施工。
(6)防撞护栏基座根据设计要求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5)设备维护
(1)发泡装置应采用压缩空气与发泡剂水溶液混合的方式生产泡沫,发泡倍率可调且稳定,不宜采用搅拌发泡。
(2)发泡机长时间工作后应注意降温,注意通风散热;发泡机应安装稳定,减少机器震动;发生漏水时,一般是因为发泡剂入口阀门造成的,应及时检查更换;发生漏气时,可能是因为长期使用后高压气阀老化破裂、气管接头损伤、设备封闭性失效等造成的,应注意排查。
(3)搅拌混合设备应具有调速功能,机筒内无死角,对气泡有下压功能且不伤气泡,对气泡混合率高,料浆质量高。
(4)设备在拌合制作时,应能调节水泥浆和气泡比例。
(5)定时清理机内团块,水泥浆在储料装置中的停滞时间不宜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气泡混合轻质土浆料在储存装置中停留时间应不超过30min。尽量不使用重集料,拌合宜采用活性水。
(6)设备配料采用电子计量,不宜采用流量式计量系统,并具备自动供料功能,各种衡器应符合要求,计量准确。计量器具定期标定,迁移后需重新进行标定。
(7)泵送设备要求泵送量大、能连续施工,泵送压力稳定,对气泡损伤小。在地形复杂区域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配置机械设备,可采用中继泵进行远距离输送,可采用分级输送方式进行高扬程输送。
(8)泵送前需对泵送软管用水或气泡混合轻质土浆料润湿,泵送管路应远离老路基铺设,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以免泵管爆裂对过往行人车辆造成伤害。
(9)泵送时应连续进行,尽量不要停顿,如停顿超过30min,宜进行清洗后再施工;向下施工时,注意防止管道真空;注意料斗内的气泡混合轻质土浆料量,宜高于泵送入口20cm。
(10)泵送发生堵管时,暂停现场浇筑,可先重复进行反泵或正泵,将团块吸至搅拌混合设备中重新拌合,或用木槌敲击软管,查明堵塞部位,将堵塞软管的团块击松或击碎后,再通过正反泵排出堵塞,待气泡混合轻质土浆料满足要求后再进行浇筑。
(11)泵送完成后,及时清洗设备和管道,清洗时注意出水情况,清洗时间不宜小于30min。
(12)整个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废料应按预先设定的场所和处理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4.7.7质量控制措施
改扩建工程中,由于气泡混合轻质土技术工艺复杂,施工质量对材料性能影响较大,为了更好的保证材料路用性能,提高施工质量,结合现有方法和施工经验,提出改扩建工程中气泡混合轻质土质量控制
1)材料检测
(1)发泡剂要求外观均匀,常温条件下,稳定性良好,无异物析出或沉淀,发泡过程平稳无异味,对环境无不良影响。发泡剂使用前应进行主要性能检测,检测方法见附录Ⅱ。
(2)水泥强度等级宜在42.5级以上,通用硅酸盐水泥均可使用。水泥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有关规定。
(3)外掺料如粉煤灰、硅辉粉、磨细矿渣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959)、《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矿物外加剂》(GB/T1873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规定。掺砂时应严格控制砂的种类、细度和含砂率,应根据现场掺砂试验确定合理的细度和配合比。其他活性矿物材料做外掺材料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施工前还需对各材料进行适应性试验,详见附录Ⅵ。试验测定的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静置1h的湿容重增加值不应大于0.5kN/m3。
2)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前检查
项目开工前,需对施工设备的计量装置进行标定,标定精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4.7-6材料的计量精度
材料
计量精度
水泥、外掺料
±2%
±2%
发泡剂
±1%
水泥等胶凝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应对发泡剂、水泥质量进行抽检,检测频率应满足下列要求:发泡剂检测频率为1次/3000L,少于3000L时,按每项目1次,检测方法参照表6.3执行;水泥检验频率为1次/200吨,检测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辅助工程材料检验按相关规范执行,验收方法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I-2004)相关规定执行。塑料薄膜、钢丝网、土工布等辅助工程材料可不做进场检验,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质量保证材料。
支护面板预制质量检验按表4.7-7的规定执行。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支护面板安装质量按表4.7-8的规定执行。
施工过程中还应对气泡混合轻质土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气泡混合轻质土浆料抽检,可参照下表执行:
4.7.8工程验收方法
验收时采用工程质量评分的办法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外观鉴定验收和内业资料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
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的检测项目应按表4.7-10的规定执行。
2)外观鉴定验收
外观鉴定验收包括支护面板、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体及辅助工程等,验收要求及扣分标准按下列规定的内容执行:
①支护面板光洁平顺、板缝均匀,线形顺适,沉降缝上下贯通顺直,不符合要求时扣减1~2分;
②填筑体表面蜂窝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0%,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
③填筑体表面出现的非受力裂缝宽度≥5mm时,扣减1~2分;
④防排水等辅助工程施工符合要求,生活垃圾、工程废弃物处理合理,不符合要求时扣减1分。
3)内业资料验收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内业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内业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逐项检查资料,对资料不全情况,每款扣减1~3分。各类施工用表详见附录Ⅶ。
①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②施工配合比、填筑前检查等资料;
③断面开挖、填筑施工的施工记录资料;
④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数据和质量检验资料;
⑤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⑥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5 路基拼接及旧路基加固 
5.1  一般规定
5.1.1改扩建工程的旧路利用段应实行动态设计,现场不断地优化、完善设计。
5.1.2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填筑材料和填筑方式  (设计无规定是应按规范要 求)做好新、旧路基(一般填方段,高填、陡坡填方段,挡墙路基或用地受限填方段等)拼接的施工方案。报总监办审查批复后报备业主。
5.1.3各参建单位应重视交通组织与管理工作,制定交通保畅方案。在通车路段施 工,要设立专职的交通管理人员,应按照养护规范关于交通标志设置的要求,摆放有效的交通引导标志、限速标志和必要的警示灯、照明设施等,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5.1.4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反映快速、处置灵活、抢险稳妥、救援及时。
5.1.5新、旧路基结合部的处理应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除按照一般的压实方式压实达到规定的压实度外,应增加补强压实措施,强化和提高新、旧路基结合部的压实质量;对边角部位大型压路机压实不到或压实效果不理想的位置,应采用小型压实机械进行压实。
5.1.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强与运营、交警、路政等部门的联系,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满足实际安全生产的要求。
5.1.7建设必要的临时设施,保障跨线桥、通道等构造物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5.1.8对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改造时,应保障其基本的服务功能。
5.1.9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坚持环保、节约的理念,要重视再生技术的应用,尽可能地利用原有公路的设施、材料。
5.2 填方路基拼接
5.2.1  一般填方路基拼接
1)一般要求
(1)一般填方路基拼接方案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给定的方案进行开挖拼接。
(2)施工前要对地基状况进行核查,应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保障软土处理、路基拼接后原路基的稳定性。
(3)路基填筑前应对原地表进行清理,视地质情况考虑清表后再采用翻挖,碾压达到压实要求后再填筑路基。鱼塘、水塘地段要视路堤高度不同、地质条件不同采取不同的清淤方法,确保清淤时老路基的稳定。
(4)台阶的开挖采用挖掘机结合人工的方式进行。对台阶处的原旧路填土进行天然含水量和力学性能的检验。
(5)台阶立面要求机械开挖时预留 10cm ,台阶壁设置 1: 0.2 斜坡。
(6)应结合路基施工分段落、分级进行开挖。高填方路段,应对旧路基进行稳定性验算后再决定台阶开挖的工序。台阶自下而上随填土进度逐层开挖。
(7)在进行路基填筑时,应加强与原旧路台阶结合处的碾压,人工清理台阶结合处的虚土,然后碾压到边。对与旧路基的拼接部位应作为重点进行施工。
(8)尽量避免旧路基开挖断面长时间的暴露,当路基填筑完成一层时方可开挖上一层台阶,降雨时应及时对己开挖的旧路基台阶采用防水布进行覆盖。
2)为保证加宽路基与老路路基衔接良好,减小新、旧路基不均匀沉降,避免或减少纵向裂缝的发生,采取以下技术:
(1)一般路段基底清表厚30cm,老路两侧成林路段50~80cm,原路两侧遗留老路刷坡土方(虚填)的段落或者生活、建筑垃圾密集区需清理至原地面再清表;原路设排水沟路段,进行开阔断面挖除老排水沟,宽度平小于3m,深度至排水沟底以下10cm。基底土质为细砂、土体松散且清表小于50cm路段应再下挖30cm翻挖回填,使得压实度不小于90%。
(2)边坡开挖台阶:老路边坡先拆除坡面排水及防护圬工并挖除表层种植土,一般路段清坡厚度为30cm,坡面成林路段、坡面冲刷后松散路段增坡厚度,确保坡面树根及虚土完全清除。开挖台阶自下而上逐级开挖,开挖一阶及时填筑一阶,台阶设内倾2%的坡度,一般台阶宽度按不小于1.0m控制,底部一级台阶宽度为2.0m,最上一级台阶应对路床进行超挖,超挖厚度为120cm,并对上、下路床进行错台搭接。
(3)铺设土工格室:填方路段第一层土工格室铺设于原地面,向上每隔2.0m高度增加铺设一层土工格室,路床底面铺设一层土工格室;低填、挖方路段在路床底面铺设一层土工格室;土工格室采用U形钢筋钉固定,钢筋钉用Φ10钢筋制作,长30cm,铺设格室的层面应平整,不得有片、块石等坚硬物,在距离土工格室10cm以内的路基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2cm,土工格室铺设至距离路基边坡0.3m处。
(4)整体式高强土工格室指标:网带及连接点抗拉强度≥8KN/10cm,筋带抗拉强度≥2000MPa,格室高度7.5cm,网格尺寸40cm×40cm,碾开面50m2。
(5)加强路基压实:泥质砂岩、砂岩路堤填料路段,路堤由基底至路床底面每填筑2.0m采用冲击碾压增强补压(含基底及路床底面);路基拼宽结合部从原地面起开挖台阶,填筑压实后,继续开挖至路床120cm范围内。
(6)在新老路基填筑上运用土工合成材料能有效地增强老路基与拼接路基土体间 的联接性,限制和协调路基土体的变形,均化荷载,提高拼接路基的抗剪强度,增强拼接路基的整体性。具体措施根据不同填料及路基结构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5.2.2 高填、陡坡路基拼接
1)高填方路堤施工应加强沉降观测,并根据拼接施工特点,增加水平位移观察, 并严格控制填筑速率。
2)高填方路段由于施工期较长,应严格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水从拼接面下渗。同时做好拦水埂和泄水沟(槽),防止雨水对路基边坡冲刷。
3)路堤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基作为高路堤进行特殊工点设计,高路堤一般位于田间洼地、冲沟中,针对工点路段的地质条件、路基填料及地面横坡等情况,通过稳定性验算进行综合设计。当地面横坡陡于1:2.5时,按陡坡路堤进行设计,除在基底开挖台阶外,还应根据稳定验算情况设置一定规模的护脚等支挡构造物。对高路堤或陡坡路堤, 当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满足要求时,只需在路堤中进行适当加筋处理;当地基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要求,采用换填、冲击碾压等措施处理。
4)高填路堤填筑前应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的要求,对原地面清理,并按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地基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需对地基进行处理和加固。
5)高填方路堤,应严格按设计边坡填筑,并保证有一定的施工加宽值。
6)按设计方案进行旧路横向排水管的接出。
5.2.3  挡墙路基或用地受限路基拼接
1)对于开挖挡墙不影响路堤稳定性或影响较小的路段尽量挖除原挡墙后再进行路 基拼接;
2)对于危挡墙或路肩墙不能挖除的路段,先进行填土,填土顶面距离路床顶面不小于2m时,凿除挡墙上部墙身至与新填土路基顶面持平,在挡墙内侧旧路基边坡处开挖纵向台阶,按设计图纸指定位置和断面铺设一层高强土工格栅。
3)对于沿河、大鱼塘、水库等路段,因受征地限制及协调困难而难以正常放坡拼宽地段按设计方案进行拼接,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填筑材料和填筑方法施工。
5.3  临时防护
对不能或无法及时施工且已开挖而需要较长时间裸露的旧路边坡台阶或路面边缘侧面,为了防止旧路路基边坡或旧路路面垮塌,承包人应及时对其喷水泥砂浆(标号不少于7.5 号)进行封闭。
6 排水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施工前,应校核全线排水设计是否完善、合理,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使全线的沟渠、管道、桥涵组合成完整的排水系统。临时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水方案应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6.1.2排水设施应与路基同步施工,坚持高接远送原则,及时做好路基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系统,并应注意排水系统与自然水系的衔接,及时进行管理与养护,保障排水系统水流的畅通。
6.1.3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应该根据实际汇水面积确定,路基排水内测边缘距路堤坡脚 应不小于1m。
6.1.4在路堤施工中,各施工作业层面应设 2~4%的排水横坡,以保证施工作业层面上下雨时无积水,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流冲刷边坡。
6.1.5在路堑施工中,及时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以便及时将地表水排走。
6.1.6各种路基排水设置和连接应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并与当地农田水利建设相配 合。
6.1.7排水工程及其它所有砌筑工程砌筑用砂浆必须集中拌和,拌和采用能够准确计量的强制式拌和机,且应随拌随用(并应有一份由拌合站电脑打印出具的当时使用地点、位置的砂浆拌制原始记录单送至现场监理手中随时备查),砂浆应在初凝前使用,已初凝的砂浆必须予以废弃。排水工程施工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排水结构型式采用不同的坡度砌筑。
6.1.8沿线设置的取土场,其边缘距路基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 30m,并保证临时排 水系统的畅通,减少施工过程中积水现象。
6.1.9在存在积水或排水不畅的通道附近,可设置蓄水池作为排水设施,并加强养护、定期清理。
6.1.10所有砌筑工程基础严禁砌筑在虚土上,对砌筑后需要进行回填的间隙,不得直接回填虚土了事,对回填土必须进行压实或夯实。
6.1.11所有砌筑工程必须采用坐浆挤浆法施工,砌筑用砂浆采用中粗砂砂浆,砌筑时砂浆必须满铺满挤,填缝饱满;预制块砌筑工程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厚度应为10mm,允许偏差±2mm;浆砌片石砌筑工程灰缝厚度应不大于40mm,砂浆应饱满。预制水沟沟底砂浆铺砌的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厚度。
6.1.12所有砌筑工程勾缝应采用细砂砂浆勾凹缝。勾缝时应先从砌体表面沿缝深凿 进去2cm以上,勾缝宽度宜为1cm,将缝内残渣清理干净并湿润缝壁,然后采用细砂砂浆填缝饱满。填缝完毕待砂浆刚初凝后,用Φ5~8mm的勾缝器勾出缝内多余砂浆,将砌体表面所有残渣清理干净,沿灰缝位置喷少量水雾湿润灰缝表面,最后用压光条压光灰缝表面。见图6.1-1 浆砌片石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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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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