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 共用前室:(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楼梯间共用同一前室时的前室。
3.1.3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10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当不满足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考虑到安全性,共用前室与消防前室合用时宜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3.1.3-2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1.2、 当“三合一”前室对应的剪刀楼梯间满足GB 51251第3.2.1条的自然通风条件,且“三合一”前室加压送风口的设置符合GB 51251第3.1.3条及本“浙江” 第7.1.3条11的规定时,该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
7、 GB51251第3.1.3条已明确规定仅“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即三合一前室)外”,故建筑高度≤100m的住宅,其剪刀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满足第3.1.3、 3.2等条款时,可以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
第四条 关于“三合一”前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及其楼梯间的防烟方式
在满足GB51251第3.1.3、 3.2.1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三合一前室”的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
共用前室采用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时,对应的防烟楼梯间仍应置防烟设施。
一.2、当“三合一前室”的加压送风口正对前室门或在门口顶部形成风幕时,剪刀楼梯间可以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防烟系统应根据GB51251中第3.1.2条和3.1.3条的规定选择。
10、 “三合一”前室对应的剪刀楼梯间,当满足GB51251第3.2.1条的自然通风条件时,可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
1.7)、剪刀楼梯间的“三合一”前室应加压送风,其加压送风口满足GB51251第3.1.3-2的要求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送风量应按GB51251的要求计算。
1.20)、 根据GB51251第3.1.5条,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剪刀楼梯间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剪刀楼梯间的防烟设计如下:
1)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共用前室)满足 3.1.3-1条的规定时,剪刀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2)剪刀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满足自然通风条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3)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含“三合一”前室)设有加压送风系统且加压送风口设置满足 3.1.3-2的规定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否则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4)剪刀楼梯间的“三合一”前室必须加压送风,其加压送风口满足上述第3)条要求,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2.1.2-4、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 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前室(即三合一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对应的剪刀楼梯间满足自然通风条件时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
1.0.15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 在满足GB51251第3.1.3、 3.2.1条要求时,采用“三合一前室”的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
1.3.6.3.(一) .5、剪刀楼梯间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剪刀楼梯间的防烟设计:
(1)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共用前室)满足GB51251第3.1.3-1 条规定,剪刀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2)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满足自然通风条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3)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含“三合一”前室)加压送风口设置满足GB51251第3.1.3-2的规定, 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否则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4)剪刀楼梯间的“三合一”前室必须加压送风,当加压送风口满足上述第(3)条要求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8、三合一前室必须设加压送风系统, 加压送风口满足GB51251第3.1.3-2条要求时, 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一.5、剪刀楼梯间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剪刀楼梯间的防烟设计:
1)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共用前室)满足GB51251第3.1.3-1条规定,剪刀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2)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满足自然通风条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3)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含“三合一”前室)加压送风口设置满足GB51251第3.1.3-2的规定,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否则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4)剪刀楼梯间的“三合一”前室必须加压送风,其加压送风口满足上述第3)条要求,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4、“共用前室”仅适用于居住建筑,不适用于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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