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水利工程 \ 水土保持 \ 取水许可设定法律依据解读

取水许可设定法律依据解读

发布于:2021-01-21 13:25:21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复制转发]

“取水许可新办”、“取水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许可变更(经营信息变更)”、“取水许可变更(水权变更)”5个审批事项。

一、“取水许可新办”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湖泊的指定河段限额以上的取水;(二)国际跨界河流的指定河段和国际边界河流限额以上的取水;(三)省际边界河流、湖泊限额以上的取水;(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取水;(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六)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内的取水。前款所称的指定河段和限额以及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二、“取水许可证核发”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三、“取水许可延续”设定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四、“取水许可变更(经营信息变更)”设定依据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3月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第二十六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2、《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4号) 第二十八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变更其名称(姓名)的或者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应当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取水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其中,仅变更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姓名)的,可以在原取水许可证上注明。

五、“取水许可变更(水权变更)”设定依据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3月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第二十六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2、《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4号) 第二十八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变更其名称(姓名)的或者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应当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取水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其中,仅变更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姓名)的,可以在原取水许可证上注明。

来源: 开封水利网,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载、分享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意味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公众号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公众号转载文章均会标明转载来源,资源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我们尊重并感谢原创作者,但文章可能存在部分文章及图片多次转载后,无法确认原作者及出处,仅标明转载来源的情况。 若版权所有者不同意转载,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水土保持

返回版块

4.34 万条内容 · 20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江苏姜堰:向水而为绘就三水壮美画卷

文昌水秀,祥泰之州,淮东古邑,灵韵姜堰。这里,因水而名,长江、淮河、黄海三水在此汇聚,故又称“三水”。这里,因水成趣,“白天皮包水(吃早茶),晚上水包皮(泡澡)”滋养出慢生活的闲适从容。这方土地和水有着道不尽的故事。 如今,水,不仅是美丽姜堰的耀眼元素,更是三水大地的灵动之魂。在河长制的推动下,“秀水环城、丽水绕村”成为水韵姜堰的名片。向水而为,成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创新发展、勇立时代潮头的风帆。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