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3-06 21:43:06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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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完善,大家知道更详细的,欢迎跟贴!呵呵
一、12层以下住宅小区
1、公用变配电房高低压柜在项目竣工后全部移交供电局(高低压柜可在同一个房间内)。
2、专用变配电房的高压柜部分在竣工后移交供电局。
二、12层以上住宅小区
1、公用变配电房的总计量柜与变压器同房间布置,并且与高压柜一起移交供电局。
2、专用变配电房的高压柜部分在竣工后移交供电局。
三、龙岗供电局要求
1、公用变从高压到变压器、低压柜全部移交供电局。专用变不移交,但高压部分供电局可进行管理。
2、专用变如有多台变压器,负荷性质若一样,则高压设总计量即可;若不一致,如一台为商业专用,另一台为小区公共部分动力专用,则每台变压器均要设高压计量。
3、若小商铺总面积较大,须考虑以小容量专用变压器供电;对于零星小商铺可从专用变电所引来电源;
4、幼儿园、派出所、邮政局等公用事业用电,落实后可按居民用电计费,则可从公用变出线引来电源;
5、低压总计量和进线断路器柜可设于同一柜,但考虑到不同供电局要求可能会不一样,为保险起见,最好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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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现在深圳对住宅供报建的要求有什么最新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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