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我们院目前阶段是施工图过审阶段,教育局突然来了一个做给排水的工程师,说我们3*3的灯不好看,不对称...非要做成3*4的,我们院的暖通专业的新风机位置也要挪动
其实之前做的学校项目一直都是3*3不吊顶的布置方式,别的同类学校也都是这样,但是不知道这个工程师什么意思,我院领导也被折磨的不要不要的了
现在学校意思就做3*3的吧,但是这个教育局的工程师,我们用什么依据来反驳他让他死心呢
目前我们想到的只有眩光,如果灯具多可能会产生眩光影响学生们,其他的也不知道说啥了
江湖救急,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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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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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①照度高了的话,黑板会反光。学生上课看不到黑板上的字,学校要返工谁来担责;
②照度太高,对学生视力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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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计算满足规范要求就可以了,功率密度不能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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