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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9-08-29 13:00:29 来自:工程造价/造价成本管理 [复制转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信息[2019]2号批准建设,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受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委托承担项目招标、建设及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通过系统初验,实现系统的试运行。

2.1.3 项目建设内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个平台、一套标准。

一个平台指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包括数据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覆盖现状空间(BIM0)-总体规划(BIM1)-详细规划(BIM2)-设计方案(BIM3)-工程施工(BIM4)-工程竣工(BIM5)六大环节的展示、查询、交互、审批、决策等服务,实现对雄安新区生长全过程的记录、管控与管理。

一套标准指数据管理标准体系。深入挖掘地理信息系统和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深度,并充分发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的效用,协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编制覆盖规划、建筑、市政和地质等四个专业的《数字雄安规划建设管理数据标准》,并结合XDB(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数字化交付数据标准)数据转换标准实现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六个BIM阶段数据的全流程打通,为数字空间现实化以及现实空间数字化制定准绳。

2.2招标范围:雄安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平台(一期)建设、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数据管理标准体系的编制、修订并协助发布;相关售后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应用于副省级及以上政府的本级组成部门(机构)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智慧城市或云平台或政务云或电子政务或大数据项目业绩;

②具有1个国家级新区总体规划或国家级新区总体城市设计项目业绩;

(2) 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本招标公告3.1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B.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BIM管理平台(一期)开发的成员,并具备与本招标公告3.2专项资格要求(1)业绩最低要求中①的业绩;联合体成员方为承担本项目规划咨询的成员,并具备本招标公告3.2专项资格要求(1)业绩最低要求中②的业绩。

C.各成员方符合本招标公告财务、信誉要求;

D.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同时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写明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四类资料一套,现场办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为纸质标,潜在投标人须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方旭

电话:0312-567390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焦俊、李茂、孙占海

电话: 13911104613、 18701286681、 13720096212

电子邮件:Hessebutch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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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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