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自房买卖品台: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我们要从哪几个方面看房屋房产中介工作是否诚实尽力,有没有骗人?
1、有没有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由于现金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 多为格式文本,只有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时房产中介就有义务进行提醒和告知。
部分房产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买卖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2、审查到不到位
房产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权人与出卖人是否是同一人,以及询问清楚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
但是,有些房产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困难或者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3、是否隐瞒房屋弊端
带看是房屋房产中介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联系不上出卖人,或者承租人不看房等特殊情况下,房产中介常会带领购买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这时买卖双方可能就会对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此外,部分 房产中介机构 为了促成买卖,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如二手房房屋饮用水质不合格、水电仅为临时的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4、有无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买卖风险
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买卖有着规定。部分房产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5、是否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部分房产中介机构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较低的网签合同,便怂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这就给国家税收形成了巨大损失,一旦被问责,买卖双方可追究房产中介责任。
6、有没有虚构社保
在进行 房屋买卖 的时候,少数房产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得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因此买卖双方同样可追究房产中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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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二手房房产中介千奇百怪放的收费内容文章转自房买卖品台: 石家庄二手房房产中介 的收费内容: 区别于其他房产中介2019年中华房买卖平台的 房产中介费 可以每套房子固定8800元房产中介费。 石家庄市场上现在一般的房产中介公司的房产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房价的2%~3%,就是说如今石家庄市大多数房产中介的房产中介费是2%。成交100万的房子,房产中介费2万。成交1000万的房子,房产中介费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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