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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气装置600问》之7问

发布于:2015-04-27 10:17:27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1 何谓直接接触电击?

所谓直接接触电击是指人体因种种原因直接触及带电部分而引起的电击。例如小孩无知,用铁丝插入插座相线插孔而引起的电击。


2 用覆盖绝缘物质防直接接触电击时应注意什么?

采用这种防护措施时,带电部分全被绝缘物质覆盖,以防人体与带电部分接触。只有在绝缘遭到破坏或年久寿命终了时这一防护措施才失效。

工厂生产的设备,其绝缘物质应符合产品标准对绝缘水平的要求。它应能在正常使用寿命期间耐受所在场所的机械、化学、电、和热的影响。油漆、凡立水之类的物质不能用作防直接接触电击的绝缘。在施工现场安装中采用的防直接接触电击的绝缘物质,例如对高度不够的裸母排包裹的绝缘带,也应像工厂产品的绝缘物质那样,通过检验来验证其是否具有相同的绝缘性能。


3 用遮拦或外防物防直接接触电击时应注意什么?

这一措施是用遮拦或外防物来阻隔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所谓遮拦是指只能从任一通常接近的方向来阻隔人体与带电部分接触的措施。例如在车间内离地高出沿墙面敷设人体接触不到的裸母线,但母线经过一定高度的通风平台时,裸母线离平台地面的高度如不足2.5m可能被维护管理人员不经心的触及。为此在工程安装时需在通风平台靠近裸母线处安置遮拦,从面对墙的方向阻隔人体的接触。

外护墙是指能从所有方向阻隔人体接触的措施,例如一台电气设备本身的外壳,在现场敷设导线时配置的槽盒、套管等都是外护物。应注意外护物不仅是电气设备的外壳。

这种措施应能防止大于12.5mm的固体物或人的手指进入,即其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2X(有关遮拦和外护物防护等级的分级见附录B)。带电部分的上方如需防护,其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4X,即需防大于1mm的固体物进入。

遮拦和外护物应牢固地加以固定,只能在使用工具、钥匙或断开带电部分电源的条件下才能挪动。

4 用遮拦物防直接接触电击时应注意什么?

这一措施只能防人体无意地与带电部分接触,例如用栏杆、绳索、网屏、栅栏等阻拦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它对洞孔的尺寸没有要求,只是对接近带电部分的人其阻拦一下的提醒作用,不能防范人体有意的接触。

阻拦物不需使用工具或钥匙就可挪动,但需注意其固定的可靠性,以防被不知晓电气危险的人无意识的挪动位置。
5 将带电部分置于伸臂范围以外,也可防直接接触电击,这时应注意什么?

这一措施也只能用以防范人体与带电部分的无意的接触。它使人体可同时触及的不同电位(例如任一电位与地电位)部分之间的距离大于人体伸臂的距离。这一距离IEC标准规定为2.5m,如图4.5所示。图中2.5m为人体左右平伸两臂的最大水平距离,或向上伸臂后与人体所站地面S间的最大垂直距离;1.25m为人体向前伸臂与所站位置间的最大水平距离;0.75m为人体下蹬,伸臂向下弯探的最大水平距离。这些距离都是对没有持握工具、梯子之类长物体的人而言的。如人手中持有这类物体,则伸臂距离应相应加长,例如工厂车间内如用裸母排给设备配电,则此裸母排的离地高度应至少为3.5m。

如果人站立的水平方向有上述防护等低级于IP2X的阻挡物阻挡时,则伸臂距离应不自人体而自阻挡物算起。在向上伸臂的方向内,即使有上述阻挡物,伸臂范围仍自图4.5所示站立面S算起。

6 假如问题4.2至问题4.5所讨论的防直接接触电击措施因故失效,是否可用回路上装设的I△n为30mA的瞬动RCD来防直接接触电击事故?

可以。如果上述四种防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因故失效,例如家用电器电源插头线上的绝缘破损芯线外露,又如防护用的遮拦被人挪走,这时如果回路上装有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G型瞬动RCD,则这时RCD还可以迅速切断电源避免一次点击伤亡事故。这一措施称作前四种措施的附加防护。

需要说明它只能作为附加防护,不能替代前述四种防直接接触电击措施。这时因为发生直接接触时,如人体同时触及同一回路两个不同电位的带电导体,例如触及一回路内的相线和中性线,人体遭受电击而RCD因互感器内磁场抵消是无法动作的。

另外,当站立地面的人体一手触及220V相线时,例如人体阻抗为1500Ώ,则接触电流约150mA,而按IEC的RCD新产品标准,人体接触电流也即剩余电流不小于250mA时I△n为30mA的RCD才能保证在0.04s内切断电源,所以用RCD防直接接触电击,并非绝对可靠。因此绝不能因有I△=30mA的RCD作附加防护而忽视对上述四种防直接接触电击措施的有效设置。

7 请说明问答4.6中IEC标准内附加防护的含义。

在新版IEC标准内人身电击的防护有基本防护(basic protection)、故障防护(fault protection)、附加防护(additional protection)之分。例如,上一问答中将带电导体覆以绝缘是基本防护。如果基本防护失败,则如上述,I△n<=30mA的RCD可作基本防护失效后的附加防护。又如I类电气设备内绝缘损坏,金属外壳危险故障电压,存在间接接触电击危险。这时借RCD之类的防护电器自动切断电源作故障防护。如果电子式RCD失效拒动,作了局部等电位联结后。将接触电压限制在限值UL以下,人身也不致电击致死。则此局部等电位联结即是故障防护的附加防护。

全部回复(2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xlyy
    wxlyy 沙发
    谢谢楼主的资料
    2016-05-17 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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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_1439629506641
    新人没有土木币
    2015-08-24 21: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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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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