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做工业建筑的吗,一起讨论下《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在《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实施后,对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发现对于有的工业建筑,标准不太合理的样子。如下:
一、规范强条“管道排烟”,对于不吊顶的单层厂房,原来屋顶设置排烟风机即可,但是现在,必须要风口+管道,个人觉得反而复杂化了!
尤其钢结构厂房,额外的风口和风管,檩条还要考虑荷载,加大了投资和复杂性!
个人觉得不太合理。还有接触过的吗,讨论一下啊
二、关于固定窗:我经手的多数厂房/仓库,每层设置两层窗(下层窗和上层窗),有的层高大的更是设置了三层窗。上层窗在非寒冷季节都是开启的、有的寒冷季节也会开启,再另外设置固定窗有困难。根据建筑专业建议,屋面设置窗户太多——尤其钢结构建筑,防水方面的隐患很大。
《标准》第4.1.4条,如丙类厂房(仓库),即丙类工业建筑:
1、若建筑已经在外墙设置了可开启的外窗,那么,还需要另外设置固定窗吗?
若还需要另外设置,是否重复?而且,对于工艺、建筑造型和节能保温不利。
2、看条文说明的解释、本条针对无窗房间;那么,为何正文不说明是无窗房间? 如果设置了外窗而不再另外设置固定窗,是否本条应该注明?还有,是否要指明“无窗”建筑。个人认为本条和条文说明不是很 明确 和
一致。
3、看“固定窗”的术语,是火灾时人工破拆。那么:①真的发生火灾,消防员的精力是在使用消火栓灭火上、还是在破拆固定窗上?如果里面没有人员被困(如仓库、或非生产时间的厂房、或工人较少厂房内的人员全部逃生后),消防员去破拆固定窗的几率是多大?②很多工业建筑的屋面是不上人屋面,那么,真的发生火灾,谁去破拆固定窗?或者,工业建筑中,使用固定窗在实际中有多大的可操作性?
就是说,固定窗的实际可操作性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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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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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我们刚连续遇到的工程:①一个工业厂房内,一个长35m、宽1.45m、吊顶2.7m的洁净走廊,根据洁净厂房规范,洁净走廊需要设置排烟;②一个建筑面积52m2的无窗地上一层的房间,根据《建规》GB50016,需要设排烟。
根据《标准》第4.6.3,这两部分的排烟量均为15000m3/h。而设计风量是18000m3/h。实际布置中,洁净走廊里 本来洁净送回风的风管和风口就已经很多了,吊顶2.7m,布置起风口来特别紧张。
个人觉得,风量太大!!上述走廊和房间按60m3/(h·m2)计算分别是3045m3/h和3120m3/h,而实际须取15000,几近5倍!条文说明解释排烟量是保证排烟效果,实际中,这么大的风量是否有好的排烟效果?实际中,这么大风量对于其中的人员是否产生不适和恐慌?尤其排烟口附近风速肯定大,是否会使人不适?
四、《标准》第4.6.3排烟量和第4.2.4防烟分区的划分,
做过的很多工业建筑是由内部被分隔的多个房间组成、有的只有五六十平米、甚至有的只有20平米。结合以上两条,每个房间都是单独的防烟分区,
①排烟量按《标准》第4.6.3的数值,巨大!! 而且,对于第4.6.3.1条,50m2和1000m2的房间/防烟分区,都取相同的排烟量(15000m3/h),不合理;实际工业工程中很多都达不到《标准》中的表4.2.4规定的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
②每个房间都是独立的防烟分区,都布置排烟口,不合理;实际也有困难。
③尤其对于层高大于6m的不吊顶厂房、仓库,其排烟量以数十万计!整个建筑单体风管、风口都是很大的!
个人觉得,排烟量和防烟分区划分是否应该更细致?①比如只有几十平的防烟分区,是否有必要都上排烟系统?那么大的排烟量是否合理?②再比如500平米以上的防烟分区,需要补风:那么大的排烟量和补风量,对于实际的火势是否有助燃作用?(我是想到了锅炉的鼓风机和引风机,还有农村早些年的柴火灶的风箱。)③表4.6.3条所列的排烟量 依据是什么?(可能排烟量如此大,是不止一个设计者反映的问题)
五、《标准》强条4.6.1设计风量取计算风量的1.2倍:
①是否改为一个范围比较合理?有时候选择风机不合适,往往1.2倍就要比计算风量大出来很多!风机、风口等都会直接大出来一号、相应的功率和重量也会大出来一号。不小于1.2倍的依据是什么?另外,对于投资紧张的工程、对于小工程(可能排烟投资就会明显占去一部分)、对于改造的承重小的钢结构建筑,都很棘手!
②看条文解释是针对机械排烟,(自然排烟系统没有管道等系统的漏风量),为什么不指明是机械排烟?
③根据《标准》6.3.3,结合两个工程,计算了一下漏风量:
第一个:风管工作压力取值排烟风机的压力500Pa,矩形风管1000x500长度23m,允许漏风量≤0.0352x5000.65=1.988m3/(h·m2),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1.988*1*0.5=0.994(m3/h)。
第二个:再取另一工程计算(担负两个净高<6m的防烟分区,风管按大截面积的计算):截面1250*400的排烟风管63m,排烟风机压力800Pa,允许漏风量≤0.0352x8000.65=2.714m3/(h·m2),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2.714*1.25*0.4=1.357(m3/h)。风管水平截面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2.714*1.25*63=213.699(m3/h)。风量30000m3/h(按计算风量),则水平截面允许漏风量所占百分比=213.699/30000=0.712%。
有上可见,满足了规范规定的漏风量要求,设计风量附加系数是不是可以小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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