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发布《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后,象征着消防机构的临时资质终将成为历史。目前天津、安徽、江西、山东、浙江于等省市已经正式结束消防临时资质。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可知,北京市临时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临时资质全部注销并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需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要求。具体详情原文通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注册消防工程师
返回版块3.18 万条内容 · 477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请教一个关于建筑高度的问题各位大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A.0.1第6条:对于住宅建筑......,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我的理解是这段话可分为两层意思:1、室内外高差不大于1.5米时,高出室外地面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2、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也就是说,建筑高度的起算标高面可以是室内地坪或地下、半地下室的顶板面。但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尤其是我说的第1层意思)和这个附录A.0.1的前面几条——建筑高度的起算标高面应该是室外设计地面的规定是矛盾的。各位有何高见,请不吝赐教。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