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1-22 16:14:2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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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房地产公司,开发两座16层商住两用小高层。(地下两层,地上1、2层为商业,3--15商住,16层为设备层)
设计是:1、2层市政直供,3--16层变频泵供水未分区,3--9层加减压阀。
我的想法是,利用屋顶消防水箱,在保证消防用水不被占用的前提下,向下9-15层供水。地下室设置两套泵,一套变频泵(两大一小)供3--8,一套(一用一备)供消防水箱。
前辈们认为如何?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未废止)
7.4.7.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全部回复(1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loveyourself2005
沙发
同意楼上的说法
2005-01-23 11: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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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huibest
板凳
可以,,但最好你就分开它啦.最新的规范要求要分开,如你一定要合的话,,就要做好消防用水不能乱用才可以
2005-01-23 08:41:23
赞同0
加载更多只要能保证10分钟的消防用水不被挪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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