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中的雨水管网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年版)》中的要求对包含预留地块在内的整个雨水管网进行了设计、施工。现在要对预留地进行开发设计,对于预留地内的雨水管网我的理解应该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3年版)》中的新要求取消折减系数进行设计,但对于原有的整个园区的原有雨水管网是否同样需要按照取消折减系数进行改造?如果改造,涉及的改造范围非常的大,因为一块预留地的建设而导致整个管网推翻重来,是否小题大做?如果不改造,可能会出现预留地的雨水管道管径大于预留管道的管径问题;预留地雨水流量大于预留管道的可接受量。
个人更倾向于预留地按照新规范执行,原有园区管网不做改造。
各位大侠是否遇到类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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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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