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注册考试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消防考试的28个考点

消防考试的28个考点

发布于:2018-09-21 17:01:21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 [复制转发]

考点1

火灾危险性越大,安全疏散距离要求越严;厂房的耐火等级越低,安全疏散距离要求越严;而对于丁、戊类生产,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时,其疏散距离可以不受限制。



考点2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考点3

(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并应符合双向疏散的要求。

(2)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考点4

对于一些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出口数目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为保证安全疏散,应控制通过每个安全出口的人数:即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考点5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考点6

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考点7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楼,应在2层及2层以上各楼层设置避难间。



考点8

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

(1)照明电压一般采用220V;携带式照明灯具(俗称行灯)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V;如在金属容器内及特别潮湿场所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36V以下照明供电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插座不宜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上。



(3)明装吸顶灯具采用木制底台时,应在灯具与底台中间铺垫石板或石棉布。附带镇流器的各式荧光吸顶灯,应在灯具与可燃材料之间加垫瓷夹板隔热,禁止直接安装在可燃吊顶上。




考点9

(1)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2)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和手术部的避难间不低于10.0Lx。



(3)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考点10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



考点11

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的布置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库房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如甲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按其储存物品性质不同为25~40m。



考点12

(1)甲、乙类厂房属易燃、易爆场所,运行中的变压器存在燃烧或爆裂的可能,不应将变电所、配电所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以提高厂房的安全程度。



(2)对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如氨压缩机房的配电所,为观察设备、仪表运转情况,需要设观察窗,故作了适当放宽,允许在配电所的防火墙上设置不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甲级窗。



考点13

单层厂房中如某一部分为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为防止或减少爆炸事故对其他生产部分的破坏,减少人员伤亡,要求甲、乙类生产部位靠外墙设置。防爆房间尽量靠外墙布置,这样泄压面积容易解决,也便于灭火救援。




考点14

采暖设备的防火防爆措施




当管道温度大于100℃时,距离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小于或等于100℃时,距离不小于50mm。



考点15

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



(1)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



(2)I、Ⅱ、Ⅲ类汽车库。



(3)I、Ⅱ类修车库。



汽车库采暖部位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以防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



考点16

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原则



(1)甲、乙类生产厂房用的送风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且其排风设备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



(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车间隔墙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灾通过风管道蔓延扩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考点17

通风、空调设备防火防爆措施



(1)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以防止填塞物与构件因受这些高温管道的影响而导致火灾。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2)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



①送、回风总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主要防止防火分区或不同防火单元之间的火灾蔓延扩散。



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房间(如重要的会议室、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贵重物品间等)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如易燃物品实验室、易燃物品仓库等)隔墙及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以防机房的火灾通过风管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房间,或者防止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发生火灾时经通风管道蔓延到机房或其他部位。



③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以防火灾穿过楼板蔓延扩大。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④在穿越变形缝的两侧风管上各设一个防火阀,以使防火阀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稳定性要求,



考点18

柴油发电机房的防火防爆措施



(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



(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考点19

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x10m



考点20

灭火救援窗的设置要求



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0m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



考点21

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



(3)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



(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7)消防电梯应选用较大的载重量,一般不应小于800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x2m。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8)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考点22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一级。



考点23

特别规定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而对于那些人员密度大、人员流动性大的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也规定采用A级装修材料。



考点24

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不宜采用B2级。



考点25



(1)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人员快速便捷地进入建筑内院救火,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2)规模较大的封闭式商业街、购物中心、游乐场等,进入院内的消防车道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院内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m。



考点26

合理确定消防登高面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考点27

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考点28

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起降区的标志。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特别是当一幢大楼的屋顶层局部为停机坪时,设置停机坪标志尤为重要。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符号所用色彩为白色,需与周围地区取得较好对比时亦可采用黄色,在浅色地面上时可加上黑色边框,使之更为醒目。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消防工程师

返回版块

3.18 万条内容 · 477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智简消防-风速整理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