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环保工程 \ 规范资料 \ 【环保一周】关于臭氧,你想知道都在这里

【环保一周】关于臭氧,你想知道都在这里

发布于:2018-09-14 15:01:14 来自:环保工程/规范资料 [复制转发]

臭氧是作为地球的“保护伞”而存在

殊不知

离我们太近的臭氧

却是污染空气的又一“祸首”

640.webp (71).jpg

       今年4月我市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浓度环比上月下降了36%到49%,但从监测数据来看,臭氧污染已成为继PM2.5之后,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又一大污染源。


臭氧污染不利于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也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

那么什么是臭氧?

产生近地面臭氧的原因是什么?

臭氧有什么危害,我们又该如何控制呢?


什么是臭氧呢?

       臭氧是一种淡蓝色、有特殊腥味的气体。低浓度的臭氧具有使人兴奋、清新怡人的味道,犹如一股淡淡的草鲜味,浓度高时味道呛鼻。在雷雨过后,正是由于空气中存在有微量的臭氧,才使得人感到雨后空气特别清新。


640.gif


为何近地面会产生臭氧呢?

      在离地表约30公里的高空中,有一层厚度约为2—3公里的臭氧层。臭氧层是由紫外线和氧气结合后,由氧分子和氧原子形成。20世纪之前,近地面90%的臭氧来自于臭氧层的输送,其他10%来自对流层中光化学反应。


     但是,根据各国科学家的研究,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现在的近地面大气中(对流层)的臭氧主要由光化学反应过程产生,即臭氧属于“二次污染物”。而各类排放的工业污染物(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等等,恰好是这类光化学反应的基本反应物质,加上高温、日照等气象条件,极易造成臭氧的产生和积累。


臭氧为什么是污染物?

       对于臭氧层,它阻挡了99%的紫外线,是地球生命的保护伞;在工业生产中,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等,而且在水中的杀菌速度比氯还快。


640.webp (72).jpg


       可是,对流层中的臭氧,不仅可以使橡胶快速老化,还几乎对所有的金属都有腐蚀作用(金、铂除外)。臭氧还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占比高达90%,光化学烟雾能严重破坏空气质量,使大气能见度急剧下降。当臭氧浓度超标1.5倍时(相对我国臭氧小时浓度二级标准),人的眼、鼻、喉有刺激的感觉;超标2倍时,出现头疼及呼吸器官局部麻痹等症状;若长时间接触高浓度臭氧,还会引起永久性心脏障碍。

      可见,对流层大气中的臭氧在极低浓度时是空气的清新剂,但是浓度超标时却是不折不扣的大气污染物。


臭氧有什么危害呢?

      臭氧的大气背景浓度在0.02—0.04ppmv,城市地区24小时臭氧背景浓度一般不会超过0.06ppmv。但是,高浓度臭氧对生物体是十分有害的。

      对人类:人在1小时内可接受臭氧的极限浓度是0.26ppmv(约为2.5倍我国臭氧小时浓度二级标准值),在0.32ppmv(约3倍二级国标值)臭氧环境中活动1小时,就会引起咳嗽、呼吸困难及肺功能下降;浓度更高时,会引起胸痛、思维能力下降,肺功能损伤等。

      对植物:会抑制植物生长,使植物叶子变黄,甚至枯萎,给农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


有什么方法来控制臭氧?

       运用最新的光化学反应理论和空气质量模型,列出臭氧及其前体物的指纹规则,因地制宜确定局地和地区的优化控制战略。常用的控制方法如下:


640 (1).gif


①城市核心地区臭氧削减:基于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战略最有效。

②区域空气质量:基于氮氧化物控制的战略最有效。

③降低城区及周边地区臭氧的峰值浓度:情况复杂,受各种因素影响。如城市臭氧污染过程中,污染气团从城市核心源区向低排放的郊区和远郊的显著平流输送;或者强停滞,臭氧污染在整个城区和郊区扩散。


一周新热点:

【早安环保】河北环保厅紧急辟谣秋冬季停工限产

【早安环保】河北: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 电价加一毛

【早安环保】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前四轮完成,个别市州存在这些问题!

【早安环保】9月,这些环保新规开始正式实施 

【早安环保】100%不合格!江苏抽查22家环境监测机构全部被处罚!


一周新技能:

【环保学院】关于排污不是“不超标不超总量”排放就可以了!

【环保学院】污水处理水解酸化池调试的四大点

【环保学院】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回转窑焚烧系统概述

【环保学院】科普:环保标准小知识

【环保学院】环保小讲堂 | 十种废气处理工艺


一周新案例:

【绿水】家具喷漆房的废气处理案例


一周新代表:

【环保者】他们是艺术家,亦是“疯狂”的环保主义者


欢迎关注我们土木在线的环保公众号 ,定时分享新技能,你想知道的,这儿都有!

可以留言你想了解的内容,下期就可以看到啦~

环保.jpg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蒋以华
    蒋以华 沙发
    学习了,什么事情过了,均不是好事!!
    2018-09-23 18:01:23

    回复 举报
    赞同0
  • doushengf
    doushengf 板凳
    谢谢楼主分享好资料
    2018-09-19 12:16:19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规范资料

返回版块

10.96 万条内容 · 23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环保学院】关于排污不是“不超标不超总量”排放就可以了!

       摘要:目前我国污染物排放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排放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进一步明确了无证排污、超许可事项排污,以及违反信息公开、自行监测等义务应承担的多项法律责任,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法律责任体系。 1、排污许可违法责任的现行法律规定 1.1  超标排污的法律责任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