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烟排烟技术规范》8月1日实施,对于规范第3.1.3条的解读,出现不同的意见:一是。。。(除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由此有设计人员认为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不能自然通风,应机械加压;二是第3.1.3条的条文说明“。。。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宜机械加压。。。”。由此有设计人员认为1、条文说明不能改变规范正文意思,2、“宜”就是要机械加压,否则违反规范。
是否可以如下理解:
1、《规范》第3.1.3条,原文为“。。。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
2、此条文阐述的是“应”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在规范中指“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3、理解此段文字是: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合用前室外,此部分场所“在正常情况下均应”采用自然通风,是严格要求;
是对此部分场所自然通风的严格要求;
4、括号“(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被排除在外,表明的是“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场所没有采用自然通风的“应”这样的严格要求,不要求“应” 采用自然通风,不代表应机械加压送风,否则并不符合逻辑;
5、本条文的条文说明也表明了上述理解,“宜”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请注意,规范并没有在正文中明确“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场所“应”采用机械加压。
总结: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即三合一前室,规范允许采用自然通风,宜机械加压送风。
请同行们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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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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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车站空调通风设计浅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重庆、深圳、天津、苏州、沈阳、杭州等城市都已经或正在修建了多条地铁项目。以上海地铁为例,截止2010年4月20日,上海轨道交通线网已开通运营11条线、266座车站,运营里程达410公里。 在地铁车站中,环控专业的机房(冷冻机房,空调机房,区间风机房等)占地面积最大,对整个车站布局亦是影响最大;笔者有幸从事地铁环控设计多年,参与了国内上海、天津、成都、苏州、福州等地十多个地铁车站环控的设计,在此对地铁车站环控设计中碰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希望环控设计人员对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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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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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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