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1-10 15:21:10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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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和家用电器的日益蓬勃发展,这类用电设备产生的谐波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高层写字楼大型商场的发展,以及应用节能产品,都造成较大的谐波畸变,影响配电网的供电质量,为此我国已制订了相应的标准.现将低压电器(包括家用电器)等的谐波干扰限值的国家标准简介如下:
(1) 该标准的目的是限制其规定范围内的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值.
(2) 该标准的范围是接入到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的每相输入电流小于等于16A(单相负载3520VA、三相负载10.53KVA)电气和电子设备.
(3) 按谐踊电流限值,标准将用电设备分成A、B、C、D四类:
A类:平衡的三相设备以及除下述几类设备外的所有其他设备.
B类:便携式工具.
C类:包括调光装置的照明设备.
D类:在规定条件下有特殊波形且有功功率P≤600W的设备.
(4) 标准给出了各类设备的谐波电流限值,并给出了A、B、C和D类设备的类别判别流程图,以及对测试设备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该标准已于1999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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